回到孟府,賞夏先是回上房禀告孟老太太,後再眼眶紅紅地進了泰辰院。
孟十三得知時,心裏不無咯噔了一下。
此事兒的不順,似乎在昭示着當年她母親得了癔症,以緻瘋魔至死之事,不僅不簡單,且頗爲危險。
而那危險,至今仍在!
寶珠很快回到明曉堂,跟着來的還有賞春。
賞春親自過來回禀:“小姐,賞夏的娘到現在還沒醒過來,還在花勤胡同休養着。以大夫的說法,賞夏的娘一直沒醒,乃是中毒的迹象,隻是中的什麽毒,大夫沒能瞧出來,尚在診斷之中。不過大夫也說了,毒性溫和,未解之前,隻會讓賞夏的娘一直昏睡,一時之間,不會有性命之憂。”
中毒?
賞夏的老子娘一直在幫着孟老太太打理一處田莊,此番進城入府,乃是孟十三有話兒要問之故,從京城東郊的田莊到城内孟府,這一路能中什麽毒?
亦或是早在賞夏的娘出田莊之前,便已然中了毒?
此二者甚有區别,還得分辨清楚才行。
再者,中什麽毒,乃是何人所下,爲何要毒害賞夏的娘,是否是爲了滅口,等等疑問,都得查個明白。
倘若賞夏的娘中毒,當真是幕後黑手爲了滅口,那麽能如此及時讓賞夏的娘開不了口,可見幕後黑手一直在盯着。
或盯着賞夏的娘,或盯着孟府,或盯着……她。
亦或,都有。
思及此處,孟十三心中一凜:“既是賞夏的娘暫時無性命之憂,那今日乃是中秋,便不去叨擾餘小太醫,待今日一過,我親自請餘小太醫爲賞夏的娘醫治。在此之前,風筝去花勤胡同,務必護好賞夏的娘,莫再出什麽事情。”
她看向安靜侍立一旁的風筝:“現在就去。”
“諾。”風筝領命。
賞春目送着風筝走出明曉堂,走出庑廊,走出院門,随着風筝踏出的每一步,她的心都跳得飛快,怦怦作響,震耳欲聾。
小姐的意思,她聽得很清楚,賞夏的娘此次中毒絕非意外,而是有人下毒謀害,讓風筝去保護賞夏的娘,是想保住賞夏的娘的一條性命!
難不成真如小姐所言,當年先二太太得了癔症之事,實屬另有隐情?
賞夏的娘知曉當年善方院的一些秘聞,那些秘聞必定帶着先二太太之死,于是爲了不被揭露,這才有人出手毒害賞夏的娘,令其昏迷不醒。
甚至有可能如小姐所料,于後續之中極有可能還會直接滅口,要了賞夏的娘的性命。
當真如此,那當年先二太太瘋魔至死,十之八九便是被人所害!
孟十三的一番言語,不止讓賞春陷入沉思,也讓寶珠聽得怔怔愣愣的。
下晌出府之前,孟仁平特意回轉進内院一趟,到泰辰院看了下孟十三,得知孟十三的眼睛已然無事兒,便随口問了問孟十三下晌的行程。
孟十三沒隐瞞:“并無計劃好的行程,且看吧。”
言下之意,出不出門的,眼下說不好,待到真要出府,那便出府了。
随意而爲,随心而動,無拘無束,也大有兵來将來,水來土淹之意。
孟仁平欲言又止了好一會兒,終是沒多問什麽:“那好。”
随後起身離開,他帶着高遠直接出府,去赴李曜深的寶萊樓之約。
孟仁平走後,寶珠不解地問道:“小姐爲何不讓大公子幫忙呢?”
大公子身上還帶着傷,出府前還要來一趟,明顯便是想來看看小姐這裏,有無地方需要大公子搭把手的,可小姐竟是什麽也沒說。
連她都能瞧得出來,她不信小姐瞧不出來。
既是瞧出來了,小姐卻不願吐實,那便是不想大公子援手。
“大哥有大哥的事情,我有我的事情,都挺忙的。”孟十三語焉不詳地回道,“我能自己解決,便自己解決,無需勞煩大哥。”
大堂兄有許多事情都未曾與她交底,盡因她乃是女兒身。
在大堂兄此觀念轉變之前,她也大抵是不會和大堂兄交太多底的。
既是如此,有些事情,不說比說要好。
當然,她也能理解大堂兄的好意,無非就是想把她護于羽翼之下,不想讓她過多地參與到那些腥風血雨之中,可這份好意于她而言,來得太晚。
來得早些,原來的孟良辰不會死,她也不會突然被驚雷劈入塵世,魂入這具無主軀殼,自此成爲孟良辰,代替已亡的孟良辰繼續活下去。
她既已是孟府大小姐,非是過去的原主,那她的日子,不管是好是壞,都得由她自己做主。
如何活着,查清真相,嫁或不嫁,誰都做不了她的主,誰也别想做她的主。
即使是祖母,捏着她的親事兒,她也不會任由祖母說甚是甚。
總歸,她是要爲自己争出一條路來的。
孟仁平一路前往寶萊樓,于車廂之中一臉心事重重。
高遠瞧了出來,想到出府之前,高近同他說的一件熱乎事兒:“公子,奴婢聽高近說,賞夏的娘進城了。”
孟仁平擡眼看他。
他繼續往下道:“可還沒進咱們府裏,賞夏的娘便病倒了,眼下正在花勤胡同那邊的房舍裏躺着。本來從田莊過來,是想進城和賞夏在府裏一起過個中秋節的,沒成想半道就病了,說是也請了大夫看過,好似病得不輕,至今未醒呢。”
“花勤胡同?”孟仁平茫然,他是頭回聽到此胡同。
高遠解釋道:“是,花勤胡同位于南面的英裏坊。那兒有一處房舍,是賞夏的老子娘省吃儉用,于年前購下添置的。房舍不大,也夠賞夏一家子住的,不過聽聞買完,也基本沒住過。賞夏住在府裏,賞夏的老子娘和弟弟都住在老太太的田莊上,偶爾進城一趟,都有正事兒,哪兒有空暇去住,最多順道拐去看看,灑掃灑掃,保持整潔而已。要說住,昨兒個賞夏的娘,是頭一回正正經經住進去,且是被擡進去的。”
孟仁平甚少去南面,英裏坊倒是有一回曾因公務去過,但也是來去匆匆,辦完事兒便回,不曾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