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老弟的車!”
林二哥嘴角輕笑,将車鑰匙交給自己的老婆。
“你正好多練練車技。”
沒錯,看到林州開這車後,他忽然不想開車了,更想要坐車。
其實,更準确的說,他是想要上手體驗體驗,但覺得又不是很好。
畢竟,林州這車,看着都是新車,他這萬一不小心擦着碰着,很不好!
就算他對自己的技術有信心。
所以,最終還是選擇說坐一坐,體驗下。
林二嫂兩眼一翻,一眼就看透他的想法,内心一陣無語,什麽練技術,分明就是自己想體驗下百萬級豪車的感覺。
不過,說到這點,她内心裏,亦是有些感興趣。
現實裏,她也坐過這種級别的車。
當然,相比于林州二哥,她則是含蓄很多,雖然有想法,但并沒有表露出來,也沒有戳破他的小心思,順手接過鑰匙。
“二哥!你來開吧!我剛開回去的時候夠戗,我坐你旁邊,你教我一下!”
林州自然也是看出自己二哥眼裏的渴望,直接将鑰匙交到他手裏。
“别!”
“弟娃,你哥開車毛得很,一點都不穩,我怕他等哈開起将你車刮花了。”
“就是,你二哥開車不行,莫讓他開!”
林二嫂和林州大伯兩人見狀,紛紛出聲勸阻。
“我技術還得行吧!”林二哥看着兩人一臉緊張的模樣,小聲嘀咕一句。
看着手裏的鑰匙,雖然不舍,但還是遞還回去:“弟,你要不還是自己開吧!我做副駕,幫你看着,跟你說也一樣!”
主要是他心裏也有點怕!
“二哥!這可不像你的性格,你放心開就是,這車子就是一個代步工具,不管什麽車,開着開心最重要,就算刮了碰了,不還是有保險嗎?”
林州的這番話,也是讓他二哥将心裏的憂慮打消,終究是心裏面的渴望,戰勝了擔心,一臉激動的握緊鑰匙。
旁邊的林二嫂和林州大伯,見事情都這樣,也不好再多勸,隻是一個勁的叮囑他,讓他慢點開,小心開,眼睛一定要盯事,專心不要分心……
反正,就是各種囑咐的話,統統都給說了個遍,在他二哥頭都快點抽搐了的情況下,才放他上車。
而林二哥的待遇,在林州身上也沒少多少。
兩人看着他二哥上車,就又是對他一陣交待,讓他要盯住他二哥,别讓他開快了,别亂超車,别……
一時間,林州都有點後悔在這個時候給他二哥機會了,完全可以後面沒人的時候,再讓他試駕。
好在,兩人一番細心叮咛後,終于是将他們兩人放上車。
“怎麽樣?你二嫂嘴能說吧!二哥我跟你講,這結了婚的女人,都是這樣,你以後就明白了!”林二哥見林州上車,一臉笑意的說道。
“對了!弟你有女朋友沒?”
“有!”
林州點點頭,跟着又給他介紹起操作車内的操作按鍵。
很快,車輛在林二哥的發動下,成功啓動,向着外面駛去。
林州他二嫂,則是開着他們自己的車,尾随在後面,給他押車。
不多時,他們就一路順遂的回到老家。
見到他們回來,林大娘那顆懸着的心,才算是落下。
當然,心情安定後,自然是又用眼神,狠狠的責備林州大伯和林州二哥,一副後面再跟你們算賬的架勢。
這就是大伯他們一家人内部的事,林州自然沒有去摻和的想法,徑直來到廚房裏。
然後就看見自己老媽,正拿着漏勺,站在竈台的一口大鐵鍋前面,在她旁邊的地方,還放着一個大筲箕。
大筲箕裏面,則是放着一塊塊剛出爐的,顔色金黃的面粉炸魚。
而他老媽身上,也不知什麽時候,圍上一件花格子圍裙。
“你回來了!事解決了嗎?”秦素雲扭頭看他一眼,随口問道。
“解決了!對方和解了,也沒賠錢!”林州回應一聲,看着筲箕裏的炸魚:“這次宴席不是做全魚嗎?”
“不是,做的炸魚!”秦素雲搖搖頭:“怎麽?你想吃全魚嗎?”
“沒!就問一下!”林州看着油鍋裏滋滋滋響,顔色正在慢慢變金黃的魚塊,站在鍋邊,已經能夠聞到很清晰的香味。
這種面粉裹着的炸魚确實很香,但并不是他的最愛。
至于他口中的全魚,則是胡子魚,學名應該是叫鲶魚。
出現在宴席上,多半是清蒸,然後加上豆豉等一些配料和調料。
這種魚,味道雖然也不錯,但在林州心目中,隻能排第二。
你要問第一,那自然是麻辣鮮香的水煮魚!
相比于前面的兩種魚的做法,林州更加鍾意後者。
因爲後者的味道是最足的!
隻是,很可惜的是,如今他最喜歡的這道宴席菜,在他們這裏,已經逐漸被淘汰!
當然,這裏淘汰的意思,并不是失傳什麽的。
單單是這道魚制菜,被别的魚制菜取代了!
因爲在林州他們這裏,隻要是喜宴宴席的話,菜裏,一定有一道是魚!
準确來說,是雞鴨魚肉(豬肉)一道都不會缺!
雞一般是香菇炖雞、鴨就是酸菜炖老鴨、魚原來是水煮魚、肉就不用說了,太多了,一桌子,素菜很少,别的都是葷菜。
不論是肥的瘦的,還是涼菜熱菜,應有盡有!
所以,淘汰,就是水煮魚,換成了另外做法的魚,比如他母親現在正在操作的——面粉炸魚!
以及他口中提到的,清蒸全魚!
而水煮魚的淘汰,大概也是因爲制作起來麻煩,收拾起來也麻煩!
所以,慢慢的,就被替換成更加簡單的清蒸全魚,還有現在的面粉炸魚。
畢竟,像是面粉炸魚,隻需要提前炸好,第二天上菜的時候,再過一下油就可以上了。
甚至于,時間趕,炸完後保存好一點,第二天也可以直接上。
而吃完後,剩下的,回收起來,也更不用說的簡單!
像是水煮魚,就完全不一樣。
因爲林州他們這裏做水煮魚,基本上都是用的新鮮的魚。
一般是提前一天拉回來養着,第二天現殺。
或者更甚者,宴席當天早上讓人送過來。
因此,這樣新鮮的魚,加上鄉村大廚的烹制手藝,那味道,真是沒話說!
但這樣一來,現殺現做,明顯會影響到宴席的上菜速度和時間。
可能再加上成本一類的,就導緻,現在他們這的宴席上,已經很少見到,有水煮魚這道菜。
“咔嚓!”
緬懷着的時候,林州也沒忘記拿起一塊炸好的魚送進嘴裏。
“嗯!這剛炸出來的就是脆!”
咀嚼間發出的聲音,仿佛也能促進人的食欲大增。
片刻後,林州手裏的面粉炸魚,就隻剩下魚刺。
“這種油炸的東西,就要剛出鍋的時候最好吃!”秦素雲用漏勺翻着鍋裏面的魚塊,笑着說道。
“待會炸滑如的時候,你也可以吃點!”
聞言,林州也是深以爲然的點點頭。
這種油炸食物,剛出鍋味道最好,又脆又香!
等放一段時間,潮了,就不脆了,味道也會下降一個層次。
所以他們通常會在其溫度降下來後,将之密封在口袋裏,減緩這個過程!
“那你等會炸的時候再叫我!”林州又拿起一塊魚勒部分的肉,“媽,這次有糖扣肉嗎?”
“有!”
“這次配的是一碗燒白一碗糖扣肉!”秦素雲熟練的用長筷子,将一塊煎好的魚夾進漏勺,沒好的又給它們翻個面。
做的差不多後,又轉過頭說道
:“你小時候不是不喜歡吃這兩個菜嗎?”
“小時候大多時候都是肥肉,大家都不喜歡吃!”林州開口說道。
他們以前村裏宴席的燒白,很少有那種三線肉的,很多都是上面一線黑,下面全是白,見不到一點瘦肉。
要是切菜的墩子師傅刀工好,切得薄一點,看着還會有些食欲。
可但凡切厚一點,那也就真隻有幹體力活的青壯年們,能夠吃得下去。
林州他們那個時候的小孩子,根本看都不帶看的。
所以,在那個時候,還有吃席整人的操作,就是用這個燒白!
借着幫人盛飯的機會,将一碗燒白夾起來藏在碗底。
等拿人看到碗底的肉時,也不得不含淚吃下去!
“也是!”
“那個時候我都吃不下兩塊!”秦素雲跟着附和一句。
“不過這次你大伯弄的肉,都是三線肉!糖扣肉也是!”
“那這次碗裏怕隻會剩下水鹹菜了!”林州輕輕一笑。
如今,他這樣的年輕人,在村裏坐席的話,隻要燒白和糖肉是三線肉,那一個個都是很喜歡的。
似乎,現在的他們身上,已經有着當年他父親那一代青壯年的影子。
雖然不是從事的體力活,但身上,也承受着别的壓力,也愛上了吃燒白這類的菜!
“嗯!這樣更好!吃幹淨一點,收拾都好收拾,不然剩菜一大堆!”
“像以前那些肥肉燒白,一個個的桌子上動都不動,就算是收回來,主家人自己也吃不完,多半是喂家裏的貓狗!”
秦素雲感歎着說道。
她以前經常在村裏面幫席,對這裏面的門門道道,也都是清楚。
其實在農村,隻要食材好一點,搭配上廚師的手藝,盤子裏的菜吃得幹淨,真是很常見的事。
也不是說像那種拿口袋打包,争搶着吃什麽的。
反正林州長這麽大以來,在他們這裏,還真沒見過那種拿口袋裝菜的。
不過小時候,倒是有見過自己的同齡人争搶瓜子和糖的!
這種情況,也都是沒有大人主持,一般有大人,都是大人分。
“媽!你忙着,炸滑如的時候再叫我,我去要兩個泡雞爪啃!”
林州吃完手上的炸魚,又饞起别的菜來。
“去吧!應該已經泡好了!”秦素雲笑着點點頭。
泡雞爪,他們這裏,也都是自己買材料回來泡。
畢竟,家家戶戶,基本上都有一兩個酸菜壇子,所以要吃點酸菜、用酸菜炒什麽菜,或是用酸鹽水泡點雞爪什麽的,灑灑水一般簡單。
而這項技能,也可以說大家都會。
很快,從廚房溜達出來的林州,就探聽到泡雞爪的存放地點。
等他那種筷子和碗來到目的地時,就看見一個放在地上的水桶。
蓋子還沒揭開,他就隐約聞到一股誘人的酸味,是他記憶中的味道。
而一揭開水桶蓋子,積蓄在裏面的酸意,一下就逸出來,讓林州味蕾都分泌出唾液。
他探頭朝桶裏看去,就看見桶裏一片紅彤彤的景象。
深紅色的酸鹽水裏,有着芹菜、洋蔥、紅泡椒、野山椒、花椒等一些調料。
以及,最關鍵的——雞爪!
這些原本各有各的顔色的東西,如今在這一桶深紅色酸鹽水的浸泡下,已經被染上紅色。
“這個顔色——正!”
林州看着這一幕,口中直咽。
這種酸鹽水,就是用紅心蘿蔔,好像也叫胭脂蘿蔔,泡出來的酸鹽水,特别紅!
然後泡出來的雞爪,也是深紅色,顔色特别靓!
林州跟着拿起筷子,看一眼,上面沒有沾水,這才伸進去。
因爲沾水或者是沾油的筷子放進鹽水裏,會壞鹽水,讓水起白。
而一旦長白的話,像這種表層的白,隻需要将大部分給撈出來,再滴些醋或高度白酒進去,蓋上壇子,周邊圍上水,放一段時間,裏面的白就會消失。
林州筷子翻動桶裏的配菜,找準雞爪,夾起來,一個個被劈開的雞爪就這樣被他夾到碗裏。
“這劈雞爪的做法,應該都是被泡椒鳳爪教壞的!”
他一邊夾一邊想着,其實在他的記憶裏,以前這種泡椒雞爪,好像都是一整個。
一般一桌八個人,盤子裏就裝八個。
但現在,世道變了!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一整個的雞爪,被分成了幾瓣!
上菜的時候,裏面雞爪有幾塊,純看裝菜人的手法!
心中嘀咕間,他已經夾了差不多十來塊碎雞爪,湊起來,應該有個三四個。
估摸一下後,林州就沒有再繼續下筷,将蓋子重新蓋上,端着碗走到外面,啃起雞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