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哥,有件事要話你知。”
盛天步眯着的眼睛微微張開,放下在手中把玩的鋼筆開口道:“咩事?”
“搞發行的剛剛來電話,希望我們加印.”
雜志這麽爆,加印就意味着撿錢,如果不是盛天步之前全部都料事如神,主編甚至都不打算詢問他,立馬動手去做,這種事他們以往沒少幹。
怎料盛天步,搖搖頭斬釘截鐵道:
“拒絕他,我說十萬冊就是十萬冊,誰來都冇面俾!”
主編點着頭道:“我也是這麽想的,天哥你說過的嘛,要吊吊胃全港鹹濕佬的胃口,不過我想分發協會那頭不會輕易罷休,剛才那個電話隻是試水。”
“你聯系的發行是什麽來頭?”
“有個屁的來頭,就是個普通打工佬,他頭上還有兩個副理事,一個總理事,他沒什麽話語權的。
我知道天哥伱的想法,等下立馬拒絕他,不過晚點肯定定會有理事打電話來。
那個胡有爲,估計正在等我們松口呢。”
盛天步笑着打趣道:“那你頂不頂得住?”
“灑灑水啦。”主編輕笑,自信又傲氣道,“分發協會爲咩希望我們加印?還不就是有錢揾,我們賣的好,他們就揾得多。分發協會能威脅我們咩啊,還不就是斷銷喽。”
“嘿!可我們《風月》根本不愁賣,他分發協會要斷銷?無所謂啊,大不了讓兄弟們送貨上門,直接送到報攤佬手上,把分發協會揾的利,全讓給報攤佬。我的底氣就是《風月》,《風月》賣的越爆,我底氣就越足。”
盛天步微微笑,報刊行業,他不懂,也沒有主編那樣的人脈,交給他打理就對了。
但要論銷售手段,現在全香江的那些銷售困在一起都不夠他打。
還是那句話,他盛天步隻提要求,不問過程,隻要結果,不負責具體瑣事,隻掌控發展大方向。
“天哥,首刊不加印可以,那接下來三期呢?”
“首刊十萬冊,第二期加印兩萬,十二萬冊。第三期加印三萬,十五萬冊。第四期不變。”
聞言主編眉頭微微一皺,他有些不理解爲咩撿錢這事盛天步都不願意彎腰,開口詢問道:“天哥,雖然我不知道一冊銷量的天花闆有幾高,但是按照首刊火爆程度,我敢肯定,印刷十五萬冊一個星期一定能賣光。
我想的是,首刊我們雖然不加印,但第二期最好加印五萬冊,總不能一直吊讀者的胃口吧?”
他能理解盛天步爲何首刊打死也不加印,吊人胃口嘛,可吊人胃口是爲了什麽?還不就是想後面幾期賣的容易點兒,哪裏知道什麽饑餓營銷、培養用戶習慣這些事。
李如蘭一直沒開口,這時也忍不住詢問。
面對母親,盛天步倒是不再賣關子了:“全港第一份鹹濕雜志,要太容易得到,那些讀者又怎麽會珍惜?”
“我挑!”李如蘭聽的白眼一翻,吐槽道,“你以爲自己做的是咩?鹹濕雜志啊,難不成你真想做成藝術品?”
盛天步聳聳肩,兩手一攤:“也不是不行。”
“我挑!”李如蘭又丢給自己兒子一個大白眼,這不要臉的樣子跟他死鬼老豆當初追自己時一模一樣。
不過她也沒繼續說什麽,她不懂盛天步要幹什麽,但隻要是自己兒子的決定,她都支持。
“我就是要吊着全港的鹹.濕佬,讓他們不搶都買不到,吊他們一個月,同時培養出他們的消費習慣!我要讓全港每個鹹濕佬每到周五,就會自動想起,今天是《風月》上市的一天!
培養用戶消費習慣,将《風月》變成他們的生活,這才最重要。”
阿基、阿華等人還不覺有什麽,主編、占米卻是齊刷刷眼睛大亮,他們太清楚盛天步什麽意思了。
“妙啊!!”
主編興奮的一拍大腿,驚奇叫道,“天哥,這個點子真是夠絕!吊足全港鹹濕佬一個月,将《風月》變成他們的生活習慣,到時每逢發行的日子,他們買不到肯定就渾身癢癢。
這策略簡直完美,天哥你真的太會了!”
占米亦激動的渾身顫栗,每一個細胞都在興奮。
什麽叫做生意?
這才叫做生意!
“天哥,《風月》首刊賣爆當然好,但也不全是好處。”
主編卻比較冷靜,畢竟他是經曆過風浪的。
“怎麽講?”
盛天步立馬就來了興趣。
“要三、四天賣光,那《風月》就可以保持一周熱度,直至下周五,可一天就賣光,但這裏有個問題,人都是健忘的,時間太久的話,肯定會有人跟風,到時他們就會逐漸忘記我們。
所以想要辦法維持住熱度。
不過或許也是我多慮。《風月》已經夠火,完全不愁賣。”
盛天步搓了搓鼻子,眉間微微上挑,瞬間就有了新的點子:“占米,從明早開始,你有事做了。”
“嗯?天哥你吩咐,我一定辦得妥妥掂掂。”
“你從勝天安保拿十萬,派十幾個得力小弟,到各個地方回購《風月》首刊,兩倍起回購。兩倍價格收不回,那就三倍、四倍,最高五倍,直至花光這十萬。”
衆人聽到這話頓時傻眼了,這是什麽操作?
什麽鬼?十塊一本,五倍回收豈不就是五十塊?
李如蘭雖說完全信任盛天步,可還是忍不住吐槽道:“阿天,你是不是錢多沒處燒啊?
與其這麽浪費不如孝敬你老媽我!
你不會真當自己做的是藝術品吧?
數倍價格回收,十萬塊不是十塊,說燒就燒,要不要這麽敗家?”
“爲什麽不能是藝術品?這十萬塊花出去,必将引起轟動。老楊都說啦,《風月》首刊雖然賣的爆,可熱度不夠,這就需要打廣告,電視台會同意我打廣告嗎?”
“你想的美,一本鹹濕雜志還想上電視?不怕教壞小朋友呀。”
“這不就是咯。既然不能上電視,那我們隻能自己做廣告,十萬塊炒熱雜志熱度,穩賺不賠的買賣,爲咩不做?”
大家眼界、思維雖然不如盛天步,可又不是笨蛋,經過盛天步這一解釋,都想明白了這一出戲的妙處,一個個驚得眼珠子都快掉下來。
主編雙眼發光,差點兒沒給盛天步跪了。
其實這法子核心很簡單,說出來一文不值,跟後世的炒鞋是一個道理。
一雙出廠千百來塊的AJ硬生生能被那幫炒家炒到數萬,乃至于上十萬,簡直魔幻。
既然連鞋都可以炒,制作相當精良的《風月》當然也可以。
盛天步不過是将炒鞋理論小試牛刀罷了。
主編道:“天哥,你這點子有夠絕!我都不知道你又是怎麽想出來的,就該你揾大錢。”
盛天步看向占米,道:“十萬給你,知不知道怎麽花?”
占米神态亢奮,認真思考了數秒道:“天哥,這十萬肯定不能一次性就花光,要維持一周熱度的嘛,我的想法是,接下來六天,明天三萬,後天兩萬,後邊三天每天五千,剩下三萬五第六天一日花盡。”
盛天步點頭。
他沒看錯占米,這小子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子。
他手下的衆多兄弟都有着不同的優點。
阿基好武術,有戰力,那就是斬人擔當,占米有頭腦,熱衷生意,那就放手讓他做,自己隻提供大方向,每個人都能将事情辦的漂漂亮亮,人盡其用,才是用人之道,方能将利益最大化。
這些事情說完後,再來就是讨論擴大雜志盈利問題。
一本雜志賺的可不僅僅隻是雜志錢,廣告也是大頭,要運作得當,盛天步單憑《風月》年入五千萬,完全不是夢。
再就是推廣問題,等《風月》在港島站穩腳跟,就可以考慮開疆拓土,朝東南亞發展,那裏的市場更大。
這些就是主編的專業,不需要盛天步操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