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上次遇到過水中屍體案後,嚴仵作有專門試驗過不同時間段屍體在水中會呈現什麽狀态,但畢竟都是用老鼠做的試驗,有些吃不準。
“葉評事,你看死者的皮膚是不是腫脹後皺縮了?”
葉芝戴上特制的手套,拿起鑷子輕輕的拔了拔手指頭,又移到死者的腳邊,揭開死者的裙角,此刻,死者的鞋早已不見了,她又用鑷子輕輕的拔了下,跟手一樣,易剝落。
見嚴仵作眼巴巴的等她解說,于是道:“人落水,在水中的狀态,随着季節、水溫不同而呈現不同的屍變,從開始的皮膚泡發白,然後變腫,随着人體皮膚被水中微生物破壞就會縮回變皺,而這一過程:春秋需要六個時辰到十二個時辰,冬天需要一到兩天,夏季隻需要六個時辰。”
嚴仵作說,“現在是辰時末,往前推六個時辰,豈不是昨晚亥時初?”
古時的亥時初就是現代晚上九點。
葉芝點頭,“差不多。”
她對古代的毒藥實在不在行,問道,“嚴大人,你看中的是什麽毒?”
嚴仵作扒了下死者的眼珠子、口鼻,“砒霜。”
嚴葉二人一緻斷定死者是毒發時被人推下河或是失足落水嗆水而亡,但即便兇手不推死者,死者也會很快毒發身亡。
葉芝目光落在微微鼓起的肚子,朝胃的方向壓了壓,能聽到其中有水噗嗤的聲音,又往下壓了壓腹部,她把耳朵貼在死者的肚子上,一邊壓一邊聽,有水聲,但不如壓胃那麽明顯。
聽聲音時,葉芝的臉是側着的,這樣,她就自然而自的對到了旁邊的人。而這些人正是滕沖與張進剛剛押在一起的殷素娘的仆從。
葉芝按向死者腹部小肚子時,有個年輕丫頭眼神随着她敲擊死者的小肚子而變得緊張不安。
葉芝眉心一動,不動聲色。
由于在水中近六個時辰,大運河不是一般的内陸小河,就算無風寬闊河面水流都有速度,經過飄流,死者頭上的飾物基本上都無,隻餘手腕處一個玉镯子,無名指戴的一個戒子。
死者已經檢查完,現在要勘查案發現場。顯然,這次案發現場并不是碼頭,需要花時間去找。
葉芝起身,問:“是誰發現了死者?”
有幾人看向圍觀人群,一個十七八歲的小夥子被大家看得羞澀的回了一字,“我!”
有人見他回答的不夠全乎,給他加一句,:“他是挑山幫的夥計,姓毛,大家都叫他毛阿四。”
“毛小哥,你發現時,死者是從那個方向飄過來的?”
有人覺得好笑,“喂,官差大人,你會不會辦案,很明顯啊,現在夏天,不管刮不刮風,水流都從東南方向流過來。”
滕沖一個唬眼過來,“皮癢了是吧,官府辦案,例行問案,要你多嘴。”
插嘴的人見官差雖兇卻也不是真兇,嘻嘻哈哈一笑,不好思的撓頭朝後面站了站。
毛阿四見官差大人還在等他回話,重重的點點頭,“錢老大說的沒錯,是從東南方向流過來的。”
衆人便齊齊朝東南方向看過去。
大運河呈南北走勢,但不是直南直北,而是順着季候風的方向,走向也是面着東南方向而去的,而東南方向沿運河是繁華的街道,跟京城内東城差不多,鋪子林立、客棧、倉庫、民居什麽都有。
想在這麽繁雜的地方找出案發現場,還真不容易。
葉芝點點頭,“多謝毛小哥。”
她轉身,輕聲對嚴大人說,“大人,我和滕捕頭要查找案發現場,這邊就麻煩你了。”
嚴仵作點點頭,“我先把死者運回義莊。”
殷老闆一聽說女兒要被拉走,那叫一個傷心啊,死命的掙紮不讓别人動他女兒,“我可憐的女兒……你死了,你讓爹還怎麽活啊!”
也不知是不是前世作的孽太多,這一世,殷老闆除了這個女兒,不管是納妾還是偷腥,所有女人的肚子連個動靜都沒有。
原本想着招個女婿總行吧,沒想到老天爺直接斷了他的血脈,連唯一的女兒都被老天爺收去了,那叫一個生無可戀。
殷老闆要尋死,好不容易被滕沖等人拉住。
“滕大哥,殷家所有人先帶到大理寺,等我從護城南回去審人。”
滕沖好奇,“葉小弟,你這是去尋案發現場?”
葉芝看向自東南流向北邊的嘩嘩河水,“兇手應當是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身高六尺半,不胖不瘦,眉清目秀……”
挑山幫裏有人驚呼,“這不是說的殷家的女婿嘛?”
葉芝望向一驚一乍的中年男,微微一笑,轉身踱到他身前,指着旁邊的年輕人道,“他也是六尺半,不胖不瘦,眉……”
被他指着的年輕人吓得就差喊娘,“官老爺小民可沒殺人,你不能冤枉人……”
“你當然不是兇手。”
被指的年輕人後怕的直拍心口,“官老爺,你吓死小民了。”
葉芝看向乍乍乎乎的中年男,“大哥,以後等别人的話說全了再說也不遲。”
“是是……”中年男被說的老臉通紅。
葉芝朝他拱拱手,“大家要是看到身高六尺半,明明沒啥墨水,但偏偏長得像書生的人,可以報到閻小娘子這邊,要是查實确實是兇手,有賞。”
好不容易被勸着不尋死的殷老闆聽到這裏,捶胸頓足,嚎啕大哭,“肯定是吉書槐,肯定是他……我就知道是他……”
閻清蓮被葉芝委以生任,那叫一個高興,連忙告訴她,“殷老闆口中的吉書槐就是他未來的女婿。”
“他爲何這樣認爲,有什麽緣故?”
閻清蓮道,“第一,吉書槐的家就在東南邊的沿河街上,離這邊的運河碼頭有五六裏地,第二,殷老闆看中封吉書槐,但吉書槐不願意,隻是家裏有生病的老娘,困于錢财不得不同意。”
“他讀過書考過功名?”
閻清蓮回道,“是的,是個秀才,因爲老娘生病,不得以做了賬房先生,恰巧就做了殷老闆家的賬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