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芳性子要強,正如同,她剛才發瘋時所說的一樣,她是一個很能忍的人,當年所有人都不看好金達海,嫌棄金達海的時候,她卻因爲自己選擇了金達海,而咬牙堅持下來,甚至督促金達海去創業,和金達海白手起家,創下來這一份家業。
可想而知,她是多麽能吃苦的人。
加上,前幾年,高芳和金達海創業時,她天天陪人喝酒喝到吐,還要幫金達海跑前跑後,身上本來就有各種各樣的毛病。
這幾年,高芳的胸口,總是不舒服。
但一來,她忍得住。
二來,她沒多想,她一直以爲,是因爲早些年熬夜喝酒,心髒有些不舒服而已。
這種心髒不舒服,又沒有什麽治愈的辦法。
她也懶得去檢查。
就想着,好好休息幾天就好了。
直到近來,胸口的疼,真的讓她受不了了,甚至她洗澡時,稍微一碰胸口,就疼得她直不起腰來,她才察覺出來,自己的身體可能出了大問題。
高芳不敢讓丈夫知道,怕金達海得知她病了,反而更加肆無忌憚。
更不敢讓女兒知道,怕女兒爲自己擔心。
她便悄悄一個人,去了私人醫院做檢查。
檢查結果,就和白清微說的一樣,乳腺癌晚期。
醫生還十分不理解她,癌症擴散那麽嚴重,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這段時間,應該會很疼才對,不可能全無感覺。
醫生不知道高芳是怎麽扛過來,到現在才來檢查的。
乳腺癌對女生來說,本來就是一個複發率高死亡率高的重症疾病。
哪怕是早早發現,都有可能無法治愈。
更别說高芳現在這樣,癌細胞已經擴散到胸腔和肺部。
這種情況下,做手術都沒什麽意義了。
哪怕做了乳腺全切,也救不了高芳的命。
醫生說,現在醫療介入,高芳頂多也就隻能夠撐三個月。
高芳得知這個結果,自己在醫院裏大哭了一場,但回到家裏後,又裝成個沒事人一樣。
金花和她那些姐妹團的人,都不知道這件事,也沒看出來她和往常有什麽異樣。
高芳想着,等時間差不多了,才告訴她們。
結果還沒等她平靜接受死亡的來臨,她就先知道,金達海在外面有了小三,就是他的秘書。
高芳顧不上身上的疼,便氣沖沖地過來捉奸。
“我不甘心——”
高芳咬牙地說出四個字,直直地望着白清微的眼睛,“看見金達海和秘書在一起的時候,我真的不甘心,我本來以爲,我可以平靜的接受死亡,但一想到我死之後,金達海就能夠拿着我,辛辛苦苦賺來的血汗錢,去小三在一起,甚至還有可能再生一個兒子,來搶奪我女兒的家産,我就不甘心!”
她說着,頓了一下,狠狠吸了一口氣,閉了閉眼睛。
她重新望向白清微,眼裏攀升出一抹希望。
“小姐既然那麽厲害,一眼就能夠看出來我的病症,不知道您有沒有辦法,治療好我的病?如果可以的話,我可以把一半兒的家産都給您,算是我的謝禮。”
高芳想着,白清微既然來找上自己,應該就是看出來她有錢。
隻要是錢能夠解決的事情,那對她而言,就不是問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