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晚飯,又隐約傳來孩子的大哭聲。
是丁四富的。
丁香懇求地看向爺爺和爹爹。
丁壯站起身,對丁钊說道,“大房越鬧越不像話,咋能這麽打孩子。四富幫了利來,這個情我們得還。帶二兩銀子,兩隻雞,去感謝四富。再把老三和夏裏正叫上,一起說叨說叨。”
丁香道,“我也去。”
父子兩個異口同聲,“不行。”
丁香在院子裏徘徊。
天色漸黑,秋風吹着樹葉沙沙響着。
大半刻鍾後孩子哭鬧聲停了,丁香才放下心去陪丁利來。
張氏笑着點了一下她的小腦袋,“小人精。”
丁利來得意道,“我爹早看出妹妹是‘小人精’。”
一提丁持張氏就來氣,笑容淡下來。
半個多時辰後丁壯父子回來,後面還跟着一瘸一拐的丁四富。
他鼻青臉腫,卻笑的開心,眼睛腫成了一條線。
丁香迎出去問道,“四富哥來我家住了?”
丁壯把她抱起來笑道,“明天起,四富去鐵鋪當學徒。”
張氏看了一眼丁四富的小身闆,“他能打鐵?”
丁钊講了一下大概。
丁有财和王氏跑去郝家要人,郝家說丁盼弟沒來。别說外孫女,就是郝氏那個閨女他家也不認。
鄰居們都來作證丁盼弟确實沒來過。
丁有财幾人無法,又回家逼問丁四富。
丁四富咬死不知道,丁有财夫婦氣得把他往死了打。當着父母的面丁三富不敢打,一把鼻涕一把淚大罵丁四富壞良心,害自己沒有了好媳婦。
看到丁四富被打得厲害,嗓子都哭啞了,丁壯幾人氣不打一處來。
丁壯指着迎出來的丁力說道,“窩囊廢,家裏鬧成這樣你就不管管?”
丁力木着臉說,“家裏出了個惡婦,我怎麽管?”
王氏坐在地上大哭起來,“我的命苦哦,郝氏害了殘我兩個兒子。她親閨女還逃跑了……”
夏裏正說道,“郝氏做惡犯法,已經得了報應,被打被發配。你們的仇報了,還鬧甚鬧。你是覺得郝氏殺人未遂,想再出條人命?”
王氏哭道,“發配有個屁用,我兒子毀了,掙不到錢娶不到媳婦,我找誰去?”
丁三富抹着眼淚說,“若我娘把盼弟賣去窯子,少說也能賣八兩銀子。她跑了,我就讨不到媳婦了。”
丁山眉頭皺得能夾死蚊子,沒搭理這對母子,對丁有财說道,“有财啊,四富也是伱親兒子。他又不知道盼弟會逃跑,總不能打死他吧?”
丁钊也道,“大哥,大嫂,四富也是受害人,比你們更苦,何苦這麽對他。”又把二兩銀子和兩隻雞交給丁有财,“四富幫了利來,這是謝禮。”
丁有财和丁力、王氏臉上都有了絲喜色。
丁四富看見丁壯,就像看見救命稻草。
忍着痛走去丁壯面前,跪下哭道,“求二爺爺幫幫我。我雖然腿瘸了,還是勤快,嘴甜,能不能幫我找一個學徒的活計。我就是一輩子不娶媳婦,也會攢夠八兩銀子給三哥娶媳婦。”
六歲的孩子說出這番話,讓丁壯幾個大老爺們都心酸。
丁有财說道,“正常孩子都要八、九歲大去當學徒,你才六歲,又矮又瘸,誰願意要你?”
他的小眼珠瞥向丁壯,還是希望丁壯能幫殘廢兒子尋條活路。
丁壯看了看四富的小身闆,他哪怕長到八、九歲也沒人願意要他當學徒。他被打得這樣狠也沒說出盼弟蹤迹及香香參與其中,是有仁有義的好孩子。
而且,這孩子真的很聰明,隻要幫他一把,長大養活自己沒問題。
丁壯說道,“四富暫時就去鐵鋪當學徒吧,跟我一起住在鋪子裏,包三頓飯,每月給五十文大錢。等他長大一些,再讓他學門适合他的手藝。”
當學徒都隻包飯不給錢,丁壯之所以願意給錢,還是怕丁四富被丁三富偷着往死裏打——遭罪。丁四富隻有攢夠八兩銀子,這個家和丁三富才會放過他。
丁壯雖然能替丁四富掏這八兩銀子,但他不能這麽痛快地給。給的痛快,他們還會找别的借口繼續找丁四富要錢。
所有人都知道丁壯是領了個吃白飯的去鋪子。
丁四富喜極而泣,磕了個頭哽咽道,“謝謝二爺爺,我會好好幹活。”
除了丁有壽,丁家大房所有人都樂起來,包括哭着的丁三富。這麽小就開始掙錢,八兩銀子肯定能掙夠。而且,自家也不用養活這個吃白飯的小瘸子了。
丁壯可不是吃虧的性子,又指着丁有财手裏的二兩銀子說道,“四富說要攢夠八兩銀子,那二兩銀子是我送他的。你們先收了二兩,隻剩六兩了。”
王氏從上地爬了起來,說道,“正好二叔、三叔、裏正都在,麻煩你們做個見證。我們要同丁有壽分家,他媳婦害了我兩個兒子,她閨女還跑了,我們一家不想跟他一個房頂住着……”
丁有壽不願意,鼓着眼睛吼道,“爹還活着,不能分家。”
丁有财也堅決要分家。
丁山也同意。若丁有壽住在家裏,這個家永無甯日。先把家分了,等自己死了他們再去衙門過戶。
丁有财夫婦又提議,作爲對丁三富、丁四富的補償,丁有壽必須淨身出戶。
丁有壽更不願意,跳着腳罵人。
夏裏正對王氏說道,“要給别人留活路。郝氏害丁香,是你婆婆指使的。害三富四富,就有你的原因了。若你不挑事兒,不欺負郝氏,她也不會把對你的恨發在兩個孩子身上。現在你們又不給有壽留活路,就不怕把他逼急了像郝氏一樣?”
丁有财和王氏才怕了。
最後商定,家裏的四畝地、四貫錢、五隻雞,丁力留三貫錢,跟丁有财生活。
丁有财三畝地、這個院子、五隻雞。
丁有壽一畝地一貫錢,讓他把村頭那幾間破房子修整修整,住去那裏。
丁有壽還想分丁钊剛才送丁有财的銀子。
丁有财沉着臉把銀子還給丁钊,“等分完家再給我。”
丁有壽方沒言語。
由丁钊執筆寫了分家文書,當事人和證人按手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