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雨紛紛下起來的時候,馬振興拖着疲倦的身軀,從米粉店出來,走進甯靜得過份的街道中。
林樾鎮還是這麽破敗不堪,連幾年前就爛了的路都沒修好。
馬振興用失望的目光掃過林樾鎮的街道,搖搖頭,預備走過不是極遠的街道,到旅社投宿。
他在林樾鎮上當然不算是舉目無親,他的二爺爺就在鎮上做賣豬肉的生意,自己建了一棟五層樓的樓房。
但二爺爺有兩個兒子,都已經結婚了,兩個堂叔各分了兩層樓,二爺爺和二奶奶擠在一樓,他當然不好意思去打擾。當然了,還有另一個原因,他覺得二爺爺家很髒。前面賣豬肉的地方倒是幹淨,可後面髒得要命。那些陳年的污垢,像是累積了有幾十年。
馬振興拖着行李箱,總算到了旅社樓下。
說是旅社,實則上是招待所。也沒個牌匾,就叫做招待所。招待所比起二爺爺家,要幹淨很多。一晚五十八塊的住宿費,也能有簡易的廁所和熱水洗澡。
馬振興這些年從外地回來,已經住過好幾回了。
他熟門熟路的上樓,看到秃了頭的老闆正坐在前台裏守着一台十九寸的電視。電視裏照舊放的是殺日本鬼子的抗戰劇。
老闆看得津津有味,差些沒注意到馬振興的出現。
“老闆,開間房。”馬振興掏出身份證,以及五十八塊的零錢。
“八十八塊一間,206房。”老闆掏出老花眼鏡,細細地看着馬振興的身份證。
馬振興吃了一驚:“不是五十八塊嗎?怎麽漲價了?”
“過年價,就剩最後一間,你住不住?”老闆懶得理他,将身份證扔回給馬振興。
馬振興一咬牙:“住!”
老闆便一邊開收據,一邊念叨:“你要是不滿意,可以去新開的民宿住啊。那裏條件可真好。就是價格貴,一晚要三百多呢。”
馬振興呵呵的笑了一聲,八十八他都嫌貴,他還去住三百多的?咦,在林樾鎮上開這麽貴的民宿,有人住嗎?哪個有錢人想不開了,竟然在林樾鎮上投資民宿?
八十八塊的206房狹小而破舊,地闆還是水泥地的,很不值八十八塊。
但幸好,熱水是有的。
馬振興洗了個澡,出來時手機正吱吱哇哇的響着。
是老媽子打來的電話。自從知道他回家,老媽子就一直牽挂着他,生怕他漏掉了任何一場有可能的相親。
馬振興有些不耐地接聽電話:“媽,我已經到林樾鎮了,很快就回去了,你别擔心。”
“我不擔心,我擔心的是我沒有孫子抱。”馬母的聲音比兒子的還要大。
馬振興不出聲。
“你又住旅社呢?你二爺爺都給你準備好房間了,你沒去住?”
“我住旅社自在。”馬振興撥了撥頭發。
“住就住吧,不過明兒你可得去你二爺爺家,你二奶奶說,她手頭上有姑娘,就等着你回來相看呢。”
馬振興不高興:“媽,你又和别人胡說什麽了?我現在正是事業上升期,我不想談戀愛。”最主要是現在的小姑娘都太能花錢了,而他囊中羞澀。
馬母更不高興:“你都二十九了,還不談戀愛,不結婚。什麽事業,先成家後立業!再說了,你省得現在單身的小姑娘有多難找嗎?你二奶奶憑借着她在鎮上賣豬肉的人脈,這才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人家小姑娘家的條件還怪好,長得好看,就在鎮上正經工作的。”
馬振興将手機扔在床上,由着馬母說個不停。
說得倒是好聽,先成家後立業,可沒有錢辦婚禮,買車買房,人家姑娘願意嗎?别人倒還可以拼拼爹,而他爹是個老農民,一年從頭幹到尾不夠買半扇豬肉。
再說了,他自己是有私心的。他真的不想娶花費很多的錢,娶一個家裏經濟條件不大好的老婆回來,相互扶貧。貧賤夫妻百事哀,他冷眼看了二十多年他父母相處的情形,他不想再繼續那樣的生活。
“就這樣說好了,你明天可要記得買禮物去啊。”馬母唠唠叨叨半響,終于舍得挂了電話。
當然不能不去,隻不過,他隻管去,不管下文。
林婷婷開着電暖爐,拿着一把梳子,精心地梳理着她的一頭綠發。她媽媽蔣月芬走進來,嫌棄地看了一眼她的一頭綠毛,開口道:“明天去相親。有個小夥子,從外面回來了,條件還不錯。”
林婷婷抓着梳子的手都要驚掉了:“媽,您說什麽呢?我沒聽錯吧!”
蔣月芬哼了一聲:“你又沒老,耳朵又沒聾,怎麽會聽錯?”
林婷婷指着自己的鼻子:“媽,我才二十二,你就讓我相親?”
“二十二,你也知道你二十二了啊。我二十二的時候,你都滿月了。”
林婷婷笑嘻嘻的:“這不是年代不一樣了嘛,你二十二的時候,都要着急結婚,好像就怕嫁不出去似的。我們二十二的時候,要急着看世界的模樣,哪有空結婚。”
蔣月芬将雙手抄在胸前,睨着看女兒:“就你天天在電腦裏看的那些世界,不看更好。你搞的那些個刮死不累,是有錢人才能玩的玩意。”
“我又沒用你的錢。我這都是用自己的工資買的。”
“你還好意思說。别人家的女兒,都是掙了錢,給爹媽起房子、裝修家裏。你倒好,掙了錢,全花你自己身上了!”
蔣月芬一想起這些,就氣得不行。
林婷婷也不開心:“我又不是你們生出來做牛做馬的奴隸,爲什麽要掙錢給你們裝修房子啊,以後我嫁出去了,我又不能住!”
蔣月芬氣得要擡手打她:“爸媽生了你,還不能要求你給家裏做點事了!”
林婷婷迎難而上,挺着小胸脯,一頭綠毛亂顫:“媽你可不能打我,打子女是犯法的!”
母女二人劍拔弩張的。
林海走進來,笑嘻嘻的:“你們娘倆又怎麽了?”
其實還真不能怪林婷婷,林海自己的頭發,就染的奶奶灰。有其父必有其女,作父親的都這麽時髦,林婷婷自然也耳濡目染。
蔣月芬都懶得看自己的丈夫:“叫你女兒去相親,她還不願意。”
“去呗。不就是相個親,有吃有喝,還能拿紅包。”林海勸人的角度還真是與衆不同。
蔣月芬簡直沒法說。
不過林海這一勸,林婷婷倒是願意了:“對哦,上次我小姐妹說,她相親得了兩百塊的紅包!兩百塊我可以再把頭發染一染了!”
不管怎樣,女兒總算願意去相親了。
“可不能穿你那些奇奇怪怪的衣服去!”蔣月芬叮囑女兒,“明天戴個帽子,把你的綠毛遮一遮。”
可林婷婷不願意:“愛一個人,就要接納她的全部。我總不能天天戴帽子。”
林海也贊同:“婷婷說得沒錯。說不定那人就是喜歡婷婷這樣子的呢。”
蔣月芬覺得沒法再和這父女二人溝通下去。算了,女兒是她自己生的,砸她手裏了她也隻能認命了。
就林婷婷這樣子的,也别嫁到别人家将人家給氣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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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