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幾天時間,李奇在養傷的同時讀書,這些書爲他消耗了不少的時間。
表姐斯塔茜在那一晚之後倒是來看過他幾次,可是在發現李奇認真讀書後,斯塔茜便識趣告辭離開,爲他留下了足夠的讀書時間。
李奇對表姐斯塔茜也不怎麽熱,軟飯現在對他的吸引力,比不上這幾本書。
豪豬領有了富起來的機遇後,他承認自己稍稍“自大”了一些,軟飯可以吃,但他不想上趕着吃,甚至吃不上也不會太難受。
倒是博德在清繳魚人後,帶來了一個消息,斯塔茜的生日舞會要開始了。
怪不得斯塔茜看起來那麽忙,從林塔灣其他地方趕來的貴族青年和小姐們需要她接待。
她比博德,更适合接待客人,而非恐吓客人。
這也意味着,舞會結束以後李奇即将告别綠林堡,回到他的豪豬領。
李奇半靠在綠林堡花園的涼亭椅子上,濕地舒适又安靜的空氣,非常适合閱讀。
他正翻看《血染紅月》,在不知此前哪個時代,有一群英雄崛起,他們塑造了一段又一段的傳說,然後在某一天,天空的月亮忽然被血染紅,此後魔法開始消退,人們開始惶恐,認爲神抛棄了這個世界,世界一片混亂,而在《血染紅月》這本書中并未出現過“學者”。
說明在不知多久以前,魔法興盛的那個年代,并不存在探索知識和奧秘的學者。
遙遠的曆史不存在多大的參考價值,李奇唯一能總結的就是,魔法潮汐的漲落,應該是自然現象,一種魔法自然現象。
然後是《紅龍咆哮》,雖然它名字裏有紅龍,裏面并未出現過一頭龍,而是在寫種族戰争。
“北地,那塊陷入冰雪之中的無情冰原,在荒涼之地上,野蠻的氏族與巨人遊蕩。
南方,植物宛如瘟疫侵占整片土地,居住于綠林花園的狡詐陰險長壽種族,享受着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切。
戰争的号角不知何時被吹響,恐慌與疾病肆虐着這片大陸。”
南北戰争的過程十分慘烈,結果也影響深遠,野蠻人與巨人幾乎銷聲匿迹,精靈也成了曆史傳說。
打到最後,書中被評價“除了能生孩子,毫無特點”的人類,如今卻成了世界的主角。
曆史的主角在不停變換,也許某天會有新種族取代人類現如今的地位。
這兩本書隻是模糊的讓李奇了解到了曆史。
最關鍵的那本書則是《克爾學者的實驗日志》,克爾學者應該是近代人物,估計在幾百年内,他偶然找到了一片獅鹫草,據說一大片像是麥田,看到這裏李奇忍不住狠狠的羨慕了。
書中,克爾學者用獅鹫草喂養了豬猡,吃了獅鹫草以後,豬猡變得渾身肌肉,身強力壯,但沒有了理智。
它撞爛了克爾學者的小屋,并殺害了克爾學者的學徒。
士兵們廢了很大的力氣,将發狂的豬猡射成了豪豬,才總算結束了這場可怕的豬猡殺人事件。
被救出來的克爾學者的學徒半張臉被啃爛,克爾學者爲此悲傷了許久。
但克爾學者并未就此結束研究,他繼續鑽研,發現獅鹫草會讓生物強化自己血脈力量,變強壯以及皮毛發紅。
當領主知道此事後,要求他将獅鹫草應用于士兵身上。
于是克爾學者制造出了一批身強力壯的超級戰士,但是這群戰士,智力極低,易怒。
“幸好當時我沒吃”李奇暗道。
如果他當時沒忍住把熊洞裏挖出來的獅鹫草一口吞了,估計自己會變成一個傻子領主。
書中對于這群超級戰士的記錄很簡略,隻是寫他們被送往了戰場,且很快就退了下來,因爲不服從命令,誤傷自己人,踩中陷阱等等,戰争剛開始,他們便死的差不多了。
克爾學者沒有結束研究。
外敷,内服,炖湯,甚至是換血。
學者的瘋狂遠遠超出李奇的想象,在領主禁止他研究獅鹫草以後,他竟然誘拐乞丐和孩童,購買奴隸,以及用死刑犯來試藥。
最終,克爾學者成功了。
書中他認爲自己成功了。
蛇信花,月桂,颠茄,蚝果枝,雞籃草,以3:2:2:2:1的比例混合研磨成漿。
獅鹫草錘打成漿,取一部分獅鹫草融合進混合草藥裏,充分混合。
然後将這部分混合草藥放進一個密封的鍋裏,用小火慢慢煮,每過一段時間,就掀開鍋蓋收集上面的水珠。
等到提煉出的水珠有1盎司時,再和剩下的獅鹫草漿混合,制作成藥膏。
這種藥膏可以塗抹在身體表面,會把身體燒的通紅,但會讓身體變得更加強壯,鍛煉之後使用效果最好。
“蒸餾!”
李奇沒想到在不知多久以前就有人提出了蒸餾,甚至應用在制作藥劑上,學者不愧爲這片大陸最富有智慧的人。
對其他人來說,收集1盎司藥劑可能很麻煩,想要用這種方法制作夠抹面全身的藥劑也需要極長的時間,但對李奇來說,唯一能限制他發展的隻有豪豬領鐵匠的技藝水準。
隻要工匠手藝夠,就可以制作出蒸餾器。
問題不大。
李奇合上書,翻開了《弗恩斯》,書記錄了一頭巨龍的故事。
喜愛财寶,一口能吞下一隻羊,翅膀展開遮天蔽日,紅色的鱗片宛如火山岩漿。
在這片世界中确實出現過巨龍,就連那位死靈學者都心心念念搞到一頭巨龍的屍體,雖然到最後他也沒能成功。
弗恩斯性格暴躁,圈養奴隸,居住在一處海島火山中,每日在火山岩漿中打滾。
奴隸們自給自足的種植,主要工作是稱贊弗恩斯的偉大,以及爲它清理巢穴,放養綿羊,沒有性命之憂。
據書中記載,弗恩斯的熔岩鱗片來自火山,那讓它能防禦刀劍的傷害。
它每餐能夠吞下6隻羊,讨厭吃豬,最厭惡是幹瘦的奴隸,吃起來肉質幹柴塞牙。
巨龍與嘎巴林一樣,沒有生殖隔離。
弗恩斯便掠奪了當時一個小國王的女兒,有騎士帶着軍隊讨伐弗恩斯,但是被弗恩斯身上抖落的熔岩埋住。
李奇忽然感覺有人在看自己,他放下書轉頭,發現一個穿着鵝白色長裙的少女正好奇的看着他。
自己的注視被發現,讓少女有些不好意思:“抱歉打擾到您閱讀了。”
“沒關系,我已經看的差不多了”李奇搖頭,合上了手裏的書。
“您在讀《弗恩斯》?”她走過來,說道:“我認爲蓋爾騎士非常的英勇,爲了公主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
“蓋爾騎士?”李奇疑惑,他回想了一下才記起來,噢,是那個逞能然後被紅龍弗恩斯抖落的岩漿直接埋了的騎士啊。
這種路人甲的名字,他壓根不想記。
他搖頭說道:“英勇?應該是愚蠢吧,他知道自己要面對的是一頭龍,竟然就這麽直接殺過去了,在行動之前他難道沒想過龍會飛?”
騎士強的是在地上沖鋒,龍在天上飛,騎士也隻能仰着頭急的跳腳。
“但他的精神值得欽佩”少女有些急,大概是她性格比較軟的原因吧,生氣的樣子很像小兔子蹦跶。
很可惜,李奇根本沒有讓着小姑娘的意思,就算對方很可能是前來參加舞會的某位貴族小姐。
“沒有任何計劃的行動叫做魯莽,他是挑戰巨龍,英勇了,跟着他去死的那些士兵呢?他們甚至還未看見巨龍,而且更長遠的,沒了這支軍隊後,王國安全又有誰來守護?”李奇隻是無聊的挑刺了幾句。
帶入視角不同。
少女情懷如詩,對英勇的騎士充滿了憧憬,而李奇作爲領主看的是行動合理性,以及後續影響。
英勇?
活下來的人才能稱得上,死的那叫墊腳石。
那位蓋爾騎士就用他的生命和可憐士兵們的生命爲紅色巨龍弗恩斯鑄造了“無敵”的王座。
“既然這本書很無聊,您又爲何在讀?”
李奇指着書名:“弗恩斯是主角,我看這本書是因爲對巨龍感興趣,它雖然是一頭龍,但是很懂人口規劃和利用,恩威并施,選拔出奴隸隊長管理奴隸,分批次獎勵甚至休息,賞賜食物,且不需要奴隸們爲它拼命,它會保護他們,擊敗任何退縮者,甚至還允許婚配自由。”
弗恩斯代表着一種頂端的力量,可以改變規則,正因爲它不是人類,無事了人類的“規則”,反而讓弗恩斯手下的奴隸們,活的更好,更自由。
如果李奇有這份力量,許多發展可以強行進行。
“而且,我很好奇弗恩斯和公主生下的孩子是什麽樣的。”
公主能受得了嗎?還是說弗恩斯是牙簽?
“公主那麽可憐,她應該嫁給王子,或騎士”她說道。
“這點我承認你說得對。”
李奇難得點頭認同了對方,公主應該嫁給貴族,不是因爲童話故事,而是因爲現實因素。
“但隻要力量夠強,就算是一隻豬頭人,公主也會嫁給它。”
這番話對少女沖擊有些大。
李奇也無心和對方再争執,她應該一直生活在象牙塔中,自己則需要回到貧瘠的豪豬領,大家以後不會有交集了。
他抱着書,起身離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