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紫抿抿唇,等對方的情緒稍稍平複,問道:“後來呢?”
“老奶奶當時受不住,暈過去了,我送她去醫院,然後報了警,附近餐館的老闆認識帶走铛铛的人,但是沒用……警察随便問了幾句話,就把他放了!根本不抓他!”
說到這裏,女大學生還很氣憤,恨恨的說道:“我氣不過,就把铛铛的照片,和那個男人的照片一起發網上了!”
“發網上了?”慕紫愕然。
公民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網民無權在網絡上公開他人的個人信息,否則即爲侵權。
“現在已經删除了。”女大學生嘲諷的笑了笑,“他把我告了,不但要删照片,還賠了他三千塊錢,呵……他踩死别人的狗,不用負任何責任,我發個照片卻要被告。”
慕紫沉默了會兒,問她:“铛铛的照片有備份嗎?”
“嗯,我手機裏就有。”她翻了翻手機,伸過來給慕紫看。
慕紫看清,臉色立時白了幾分。
她偏開視線,捂住胸口,隻覺得空氣也好似渾濁了幾分,令人作嘔。
和之前看到的小狗截然不同,白色的毛發整個兒被血浸透了,全身紅的黃的交錯着,血肉模糊,慕紫竟不敢細看。
她以前見過更恐怖的屍體,此刻不敢看,并非因爲小狗死狀凄慘,而是她想到了那個可憐的……絕望的老人!
——昏迷後醒來,步履蹒跚的撿回自己的狗,将穿腸爛肚仔細縫好,再洗去毛發上粘稠的血漿與黏膜,然後輕輕梳,慢慢梳,讓它變得和生前一樣幹淨漂亮……
做這些事的時候,老太太是否一邊做,一邊哭?
她想爲自己的狗讨回公道。
……公道?
公道隻有對方願意支付的五百塊錢,以及嗤之以鼻的冷嘲:“老糊塗了吧?那隻是一條狗而已!”
隻是一條狗而已……
事實上,當慕紫剛剛聽說這個案子的時候,也是這麽想的。
一條狗而已,有必要嗎?
慕紫深深呼吸,将紛亂思緒壓在心底,盡量聲音平靜的吩咐保镖:“把照片存下來。”
随後露出一個微笑,朝那位女大學生伸出手:“今天謝謝你。”
兩人握手,女大學生問:“真的不需要我出庭嗎?”
慕紫笑着搖了搖頭。
保镖護送她離開咖啡館,那女大學生追出來,再次問道:“會赢嗎?”
慕紫半開玩笑的回道:“不管能不能赢,我都不能慫啊。”
……
司徒慕紫要給一條狗打官司。
新聞媒體很快找到了新熱點,記者們的筆杆子蠢蠢欲動,隻等着庭審那日如何大寫特寫。
受關注有兩面性,褒獎聲與罵聲都不會少。有人期盼她再次一鳴驚人,以滿足人們對天才律政佳人的幻想;也有人期盼她從高雲之上跌下,最好摔個狗啃泥,反正看熱鬧不嫌事大。
司徒衍自然也知道了這件事。
他打電話問慕紫:“爲什麽你每次接手的案子,都這麽……不正常?”
慕紫沉默,片刻後反問他:“檢察院裏的案子,有正常的嗎?”
案子,意味着違法。
違法,意味着非正常行爲。
殺人放火搶劫殺人,這種案子難道正常嗎?
慕紫覺得,自己隻是做了理所應當的事,是人們的偏見,将她妖魔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