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咱們小女兒,因爲我奶水不好,身子也弱,秋月說,朵朵再這麽下去,不補充一些營養,以後很容易生病,嗚嗚……我怎麽受委屈,我都可以忍,但是,我的女兒不行。”
張曉麗說起兩個女兒,剛止住的眼淚又嘩嘩地落下來,心痛地不得了。
“對不起,對不起……”張志恒上前一步,将她抱住,也紅着眼睛,哽咽道,
“以後這樣的事,絕對不會發生了。你們什麽時候去京都,我和你們一起走。
我可以先借同學一些錢,咱們先把房子租了,等我三月份一畢業,工作了就有錢了,你們再熬兩個月。”
“咱們一家人隻要住在一起,就是沒錢吃糠咽菜,我也不覺得苦,女兒心裏也開心。”張曉麗一聽他說和他們一起去,臉上也帶上了笑,眼睛發亮地說着未來的事,
“我也會幫人家洗衣服,刷碗,賺一些小錢貼補家裏的。”
“不用那麽辛苦,我會照顧好你們的。”張志恒抱住她,暗暗發誓,自己一定要贖罪,他會想辦法,多打一份工,多賺些錢,一定要讓媳婦和女兒過好日子。
張曉麗也抱緊他,覺得一直慌亂疲倦的心思終于安定下來了,對于未來充滿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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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曉麗說定之後,張志恒又陪着女兒果果玩了一會兒,便又回縣城了,雖然夜裏又冷又黑,實在不适合回去。
可是,張志恒堅持,他必須要回去和父母說清楚。
“就你回來了?怎麽說的?将東西拿走那麽多,難道是要和你離婚?”張母看見兒子回來了,一連串地說道,
“離婚也挺好的。你現在是大學生,以後就是首都人了,曉麗都沒上過學,根本配不上你,她又生不出兒子……”
“媽!!”張志恒聽了母親的話,越聽越火,臉色陰沉地怒吼一聲,“你别說了!我不會和曉麗離婚的!”
張母被兒子吼的吓了一跳,再看他沉着臉,自己氣也弱了,“不離就不離,我也沒說非要離……”
“媽,五年前,我差點死了的時候,是曉麗救活了我。”張志恒說,“你可以忘記,我忘不了。”
“那,那當初娶她,就是想給你沖喜呢……”張母嘴硬地說,“她救活你,本就應該的。”
張志恒難以置信地看了一眼他媽,心累地不想和她理論了,改爲說道,
“這街坊鄰居都知道當年是怎麽回事,因爲曉麗,我們認識了秋月,我才把命撿回來了,她們是我恩人。
如今,你對救我一命的兒媳婦嫌棄,還重男輕女,嫌棄自己的親孫女,都是德行有虧的表現,說出去被人瞧不起。
你要是還想我好,不想影響我以後的工作晉升,媽,就請你别做出被人罵沒良心的事,哪怕裝裝樣子也行。”
張母老臉抽了抽,惱羞成怒,“你怎麽和你媽說話呢!”
“曉麗和孩子不回來了,我後天和他們一起回京都。”張志恒繼續道,“過兩個月,我會寄錢回來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