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好東西,她才坐下來喝了口水。
這個家,還和六年前一模一樣,就連牆上的全家福都還沒取下來。
她記得很清楚,這張照片是在她結婚後一年拍的,爸爸媽媽坐在正中間,她和弟弟阮朗站在後排兩側,而後排的中間,站着他。弟弟和他很親密,拍照的時候搭着他的肩,而她,小小的個子,挽着他的胳膊,小鳥依人似的靠着他,笑得很甜。
照片洗出來的時候,爸爸就很喜歡,歎着,這照片就讓人能想到,至謙是家裏的頂梁柱啊!
是的,她也曾經這麽以爲。
她以爲那個站起來筆挺,遇事總能輕而易舉化解的男人,會是生活的中流砥柱,會是她的依靠,可惜……
呵,大約是她要求得太多吧!至少,離婚的時候,所有人都是這麽說的,她還想要什麽?
是啊,她還想要什麽呢?就連這套房子,也是婚後他買來贈與父母的,不然,爸爸媽媽和弟弟還跟好幾家人擠在大雜院裏。
離婚的時候,她提過把房子還給他,他不要。
她太了解他,也明白他無論如何也不會收回的,而且那時隻想速戰速決,快速簽字,所以也懶得廢話。
大約,她接受他的東西越多,他心裏的愧疚也就越少吧。所以,那些年,她真是接受得太多太多了,多得讓她甚至喘不過氣來。
借着這一口水的時間,她略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緒。
爸爸媽媽年事已高,她作爲長女,沒有理由再任性地在外漂泊,既然決定了要回來,就必然要做好準備面對即将面對的一切人和事。她以爲六年時間,她不會再因誰而起波瀾,可事實上,她沒有自己想的那麽絕情,可是,她再也不想回到過去的生活中去,所以,就算心裏再多的殘灰冷火,也讓它滅了吧。
如此一想,算是平複下來,她提着東西去了醫院。
這是一條熟悉的路。
她也記不得自己曾反反複複走過多少次了,她知道花園裏的噴泉幾點鍾開始噴水,她知道這條路上一共有多少種植物,她知道玉蘭花兒什麽時候開銀杏葉什麽時候落,她甚至知道,種滿銀杏的林蔭道上一共鋪了多少塊地磚……
她小心地走着。
陽光耀眼,她撐開了傘,下意識地将傘放低一些,再低一些。那些在她視線的餘光裏匆匆而過的白衣身影,她真不希望有一個是他……
走進住院大樓,她的傘便不能成爲其保護傘了,收了,心下略略慌了一慌。
住院大樓一樓大廳外的小賣部,還跟從前一樣,老闆娘也不曾換。
她買了牙刷牙膏之類的生活用品去結賬時,老闆娘瞪大眼睛指着她:“咦?你……”
她又慌了慌,擠出一個平靜的笑來,“請問多少錢?”
“哦,一共54塊。”老闆娘又看了她兩眼。
她給了錢,說了聲謝謝,轉身離開,身後,老闆娘還在嘀咕:“怎麽看着那麽面熟呢?”
當然面熟,六年前那個常常來等甯醫生下夜班的姑娘,一晚得在這兒買多少零食吃啊……
忘了好。
有時候,“忘”這個技能對世人來說,太難修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