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喪屍的皮膚蒼白如雪,脆弱的肢體上還殘留着破裂的傷口和膿血。
它們的衣物破爛不堪,散發着濃烈的腐敗氣味。一些喪屍的四肢扭曲變形,仿佛被無形的力量蹂躏過。
喪屍們的眼神空洞而饑渴,它們的身體微微顫抖,不斷向衆人蠕動包圍而來。
它們血盆大口展露出鋒利的獠牙,好像随時都準備撕咬,吞噬衆人的肉體。
在這些未曾見過的喪屍包圍在如此恐怖場景中,一衆江湖高手頓時感受到死亡氣息彌漫。
喪屍的低吼聲不斷回蕩在耳畔,仿佛鬼魅的歌謠,讓人不寒而栗。
在這片被喪屍包圍的領域裏,每一步都是生死的考驗。
不斷有喪屍向林珙所在方向撲去,侍衛拼盡全力進行躲避和反擊的同時,還要将林珙保護好。
不多時,林珙所帶來的六七十餘人侍衛便已經折損大半。
這些喪屍雖然動作遲緩卻刀槍不入,而且似乎有人指揮一般極有攻擊節奏。
“盡快找機會沖出去!”
林珙當機立斷下達了突圍的命令。
作爲一名合格的少年将軍,他自然一眼便看清了眼前形式。
若不及早突圍,隻怕要全軍覆沒。
隻是他還有一點想不明白,自己的行蹤是如何暴露的。
林珙眉頭緊皺,不得其中道理。
他此次爲了逃命,掩人耳目連夜出從西門出京,這個消息或許對于很多人來說算不上什麽秘密。
但是等消息已經不再是秘密的時候他必然已經遠離京城。
卻怎麽還會有人這麽快追上來。
忽然,他好似想到了什麽。
“羅刹殿!”
傳說羅刹殿之中有位能夠操控屍體的高手,更是傳聞其麾下有百萬屍體大軍。
難道自己被羅刹殿盯上了?
如果真是如此,那自己此番出京隻怕是再難活着出去了。
想通其中關鍵後,林珙心中頓時多了幾分陰霾。
他于夜間從西門出發,之後的行蹤更是一路隐藏得極好。
爲了他的身份保密,這一路走來他甚至未曾走下馬車。
可是,如果對手是羅刹殿,能夠一路尾随而且實時掌握他的行蹤,那就一點也不奇怪了。
這些喪屍身上沒有半點内力波動卻能行走,而且刀槍不入。
似乎還有劇毒,一旦被它碰到就必死無疑。
而且不出片刻,那些被咬的人也會變異成爲其中一員。如此恐怖和詭異之時,沙場征戰多了的他也是第一次見。
令人毛骨悚然。
倒也有幾個侍衛高手,配合非常默契,在發現喪屍的弱點是它們的頭部之後,便開始了切割。
“這東西刀槍不入,隻能攻擊它的頭部!”
一時間,喪屍人頭滾滾。
可是,喪屍卻連綿不絕,似乎永遠也殺不完。
而極幾位侍衛高手的内力卻消耗非常快。
最終,幾人也難逃一死。
隻剩下林珙一人!
一排排喪屍将他包圍在中間,卻并未着急發起進攻。
似乎在等待什麽。
林珙放眼望去,這些喪屍一眼看不到盡頭,似乎數之不盡,殺之不絕。
忽然,前方喪屍全都整整齊齊讓開一條道來。
林珙順着目光看去,卻什麽也沒看到。
待他轉身之時,卻見身後站着一個黑袍的矮小人影。
“敢問閣下是誰?”
“你沒必要知道。”
聲音沙啞不帶一絲感情,甚至分辨不出男女性别。
“我似乎與羅刹殿素無恩怨,何必非殺我不可?有什麽條件,你可以随便開。”
“你廢話真多。”
人狠話不多!
林珙剛要準備說寫什麽,卻詫異發現,他的手臂已經不知在什麽時候,竟然已經落到了那個黑袍人手中。
而他自己,竟然沒有察覺到一絲痛苦。
心下還有那麽一瞬奇怪,“我的手臂怎麽到了他手中?”
低頭看向自己左手時,卻發現已經缺了一隻手,空空如也。
鮮血噴湧而出。
痛感也在此時随之而來。
“啊!”
沒有麻藥,直接砍斷手臂,自然是極爲痛苦的。
可詭異的是,他都還沒察覺到痛苦,手臂卻依舊被眼前之人砍斷。
好厲害的刀法!
好詭異的屍祖這是他最後都念頭,随後便暈了過去,不省人事。
聰明人都會多少有些異于常人的習慣。
比如說,梅長蘇喜歡在思考問題時,手中下意識搓着衣角。
朱格也有這種習慣。
不過,他卻不是搓衣角,而是在嘴裏嚼點什麽東西。
所以,他的桌上時常都會擺放一些糕點之類的東西。
此時,略顯昏暗的房間之中,朱格正習慣性地一邊嚼着糕點,一邊看着各種卷宗。
這本不是什麽值得大驚小怪的事情,可是,下一刻之間,他卻忽然悚然一驚。
因爲,他再一次伸手去拿糕點的時候,卻摸到了一張紙條。
整個房間之中,除了他之外絕無第二個人。
上一一刻他伸手拿糕點時尚且沒有這張紙條。
如此短短幾息時間,紙條卻憑空出現。
讓他怎麽能不驚!
在摸到紙條時甚至來不及查看上面是什麽内容。
首先,他下意識的舉動就是看向四周。
門窗緊閉,未曾有人進入。
看着手中紙條,朱格眉頭緊皺。
他記得非常清楚,上一次伸手,也就是幾息之前伸手拿糕點時,絕無這張紙條。
它就想是忽然的,憑空出現一般。
詭異!
神秘!
可怕!
雖然沒有看到個感知到,但是這位早已習慣了各種不合常理之事的鑒查院一處主辦,心裏非常肯定,剛才有人來過。
隻是,此人無論是武功還是輕功,都已經達到了一種駭人聽聞的地步。
所以才能如此悄無聲息,放下紙條後從容離去。
來人一定是個高手!
大宗師三個字從他腦海中閃過。
一想冷靜的他,此刻也下意識忍不住咽了咽口水,隐隐感到一絲恐懼。
拿起紙條認真看了起來,上面是一個地址。
紙很普通,字迹卻很工整。
像是印刷的一般。
看着紙條沉默片刻,他并未遲疑太久,當即下令召集一支隊伍,趕往紙條上的地址。
快馬加鞭跑了三日時間,終于在這日正午十分,來到了紙條上所寫的院落地址。
而此處,正是那日林珙于傍晚時分的歇腳之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