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樓的總裁辦公室裏,因爲調出來的電梯監控畫面突然變質無從客觀佐證,導緻打人事件變得各執一詞。
“老夫人,少爺沒有做那樣的動作,他打小是我照顧的,我清楚他的爲人。”彭叔繼續跟坐在沙發上的顧雨筝解釋。
“監控裏面看你看得最清楚,你的視線在你家少爺被打的時候才移過來的,你是他的司機,你肯定幫着他說話!我們家小伶不是無事生非的人,若不是你家少爺有那種癖好,我家小伶怎麽可能無緣無故扇他耳光?”
可可爲小伶很是據理力争,可站在一邊的小伶卻一聲不敢吭。
眼角看到人家臉上還通紅的掌印,她打人的手向身後移了移,不知如何解釋。
難不成跟人說,有隻蜘蛛妖要噬食你的眼睛,我幫你打跑它?
别說是工作會丢了,怕是人還要進局子呢。
人被領上來,就聽到孫子出了這樣的事,顧雨筝卻不慌不忙,坐在沙發上泡着功夫茶。
顧顔自出生以來就沒見過爺爺,小時候對眼前奶奶的印象,更多的是衆人面前從不輕易言笑,言笑一出必是衆人不敢輕言。
就算在家裏,也隻有他時而在書房門口窺見的爸爸被訓斥的畫面。
進來辦公室已有十餘分鍾,彭叔這外人都多次爲他辯護,她卻面無多餘表情,像極了置身事外的人。
“彭叔,不用說了!願意相信你的,無須你解釋;不願相信你的,解釋也沒用!我說且隻說一次,我,沒摸她!”顧顔起身,理順身上的西裝,轉身要離開,視線剛好就碰到了站在身後不遠處的馬小伶。
從前在公司裏相處過的各形各式的女職員中,以爲隻有那些個打扮得花枝招展,總向他含笑抛媚眼的更擅長耍心機,今日他算是長了記性,如此其貌不揚的,也能遊刃有餘。
從對方的眼神中,小伶看到了從未曾看到過的輕蔑。
這種輕蔑不似孩童時被嘲笑,不似長大後被輕視,它帶着滿滿的唾棄、鄙視,令她心裏很不是滋味。
眼看人要推門離開了,小伶吞了一口氣,終于說話了,“他确實沒有摸我,對不起!”
說完她拉了可可就往外走。
“憑什麽給他們道歉,咱們雖然是來打工的,但不代表他們有錢就可以爲所欲爲呀!小伶你别怕,有我呢,咱工作不要了也要跟他們死嗑到底……”可可明顯不肯就此放過他們,勢要爲自己最了解的小伶讨回公道。
小伶不理,使足了勁兒,拉着好朋友推門而出。
“十萬!”喝了一杯熱茶的顧雨筝放下杯子,響亮地說出來兩個字。
十,十萬?
不光是剛走出辦公室大門的兩女生,連一直在門口站着的秦少紅,也不相信自己聽到的話。
“憑什麽,憑什麽給她們錢?你怎麽總是這樣對我?”感覺受到了奇恥大辱,顧顔轉身強烈抗議。
明顯感受到了辦公室内的對峙氛圍熾烈,停下腳步的小伶轉身向仍坐在沙發上的顧雨筝鞠躬,“對不起,他真的沒有摸我。”
說完她拉着還在被“十萬”二字驚呆在原地的可可繼續往外走。
“月薪!”
月薪?
門外的秦少紅瞪大了眼睛。
還沒等所有人反應過來,顧雨筝下一句話令所有人都不敢反駁,“這位姑娘是我給顧總經理請的貼身随行助理,秦總監若不能把人留下來,自己給自己寫離職報告吧!”
心被提到了嗓子眼,秦少紅連忙低頭向辦公室内又拿起一杯茶的顧董事長行了禮,“請董事長放心,我一定辦妥。”随即作了請的手勢,把同樣目瞪口呆的倆女生領向十二樓,臨走前還不忘關上了辦公室門。
……
吩咐了秘書叫前台送咖啡進來小會議室,秦少紅才拿着剛重新整理打印出來的合同,親手交給馬小伶。
“馬小姐……看你的樣子,比我侄女大不了多少,我叫你小伶吧。”她坐到她的身邊,“你看看有哪條細則不明白的,随時可以提問,我解釋給你聽。”
從業十年,在顧氏已經工作五年,她第一次如此渴望留住一個人,且挾持她這份渴望的,是一個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不值得留住的三無人員:無學曆、無能力、無顔值。
想想自己早前準備好的各種刁難問題,不光不能派上用場,還得用近似于讨好的态度去求聘,心中很是憋屈。
收起給俊宇發完消息的手機,小伶接過合同,一看到這十數頁密密麻麻的字,腦瓜子瞬間嗡嗡直響。
“好的,我讓他們幫我看一下。”她把合同遞給可可,可可拍照發給了俊宇。
回想起剛才總裁辦公室裏的兩祖孫,淨看外表,他們都是要文化有文化,要能力有能力的人,爲什麽要花那錢請她呢?
難道跟那隻蜘蛛有關?
昨晚出門時,姑奶奶就說過,馬氏靈師都是天選之人,獨獨一支,無人可替。
獨門的,當然是要值那個錢。
想想家裏雨季要用水桶接水的浴室天花闆、冬季要經常用熱水加燒堿疏通的下水管道、夏季開着風扇都熱得汗流浃背的卧室……
一個月十萬,就算敞開着吃吃喝喝,半年就可以給首付了,兩年就可以付清全款了……
嘴角因暗喜泛着花兒,小伶突然覺得,其實那隻蜘蛛也挺可愛的。
樓層前台送咖啡進來了,秦少紅當着前台的面兒,親手端着咖啡輕放至小伶面前。
“小伶,其實我剛才一看呀,就知道你與總經理那是誤會。”
說完這一句,她才接過另外一杯,“你才19,我們總經理也不大,年輕人嘛,都比較自我,溝通相對少些。彼此注意一下就是了,畢竟以後是要繼續相處的。”
看着前台暗暗捂着嘴巴出去了,她切入正題,“如果你們覺得合同有些什麽不合适的,或是想提出些什麽條件,都可以告訴我,董事長說了,可以酌情考慮。”
很快,可可把俊宇發來的信息給小伶看:包吃包住,隻須随行,别說月薪,就算長期出差外駐,年薪十萬都很OK了。簽!
連俊宇都這樣說了,她還有何可考慮的?
小伶拿起筆,“别的我不敢說,陪吃陪喝陪玩兒,我還是挺在行的。但說明了,我做人有原則的,不是随便的人呀!”
這話聽得秦少紅隻想笑,“合同上寫得很清楚,隻須随行。”
大筆一揮,馬小伶三個字工工整整地寫在了合同上。
想要馬小伶收拾什麽妖魔鬼怪,歡迎留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