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七沒有再推辭,直接跟在了嬷嬷身後走了。
至于琦琦,他一眼都沒有再多看。
假東西,何必多費眼神。
即便是真的,他也沒有興趣了。
當年知道真相以後,他一直想問一問她,爲什麽?
因爲他和家裏人關系并不是很好的緣故,所以他一直将這個照顧他的丫鬟當成了姐姐一樣看看待。
她弟弟生病的時候,是他給的錢。
甚至還将家族分給他的資源分給她。
讓她拿去給她弟弟,給她的未婚夫使用。
可是到頭來,背叛他最深的卻是她——
但是現在,無所謂了。
他可不信,在他離開以後,那人許諾給琦琦的,還會兌現。
他娘的院落是整個宅子裏面最爲豪華的。
在他娘的院落種滿了杏花。
每當四月到來的時候,滿院子的杏花紛飛,極美。
而他娘也會帶着他大哥和他的弟妹,在這院子裏面,品茶鑒酒,談天說地。
偶然經過的時候,他都會聽到這個院落傳來一陣陣的笑聲。
他也曾心生向往,站在院子口癡癡地看着他們。
他們自然也看到他了。
便讓嬷嬷過來了。
隻是,不是過來邀請他,而是過來驅逐他的。
“娘,不如讓弟弟一起過來吧,看着好可憐的樣子。”
這是他一貫會做人的哥哥。
當然,素來也就是口頭說說,實際行動,自然是沒有的。
“别,我讨厭死他了。”
這是他弟弟的聲音。
“娘,我真的覺得他長得很晦氣,别讓他過來好嗎?”
這是他那個漂亮妹妹的聲音。
明明是一副溫柔漂亮的長相,可是他卻知道,她這個人,性子不太好。
“知道,娘不會讓他過來的,就像是小九說的,他長得晦氣,和他接觸多了,會倒黴的,你們也不許接近他。”
他娘刻薄的聲音,他聽得清清楚楚的。
當然,他娘也不會介意,若是介意的話,估計也不會這般大聲。
金七就是從那一天開始,不再去讨人嫌了。
時隔這麽長時間,他再次進入這個院子,現在心中平靜,竟是半分起伏都無。
哪怕這些都是假的。
但是杏花卻還是漂亮的——
“少爺在看什麽?”過來請他的嬷嬷見金七停下,忍不住開口問道。
“在看杏花。”
“少爺還會喜歡看杏花?”
嬷嬷有些訝異地問道。
“爲何不喜歡?杏花又有什麽錯?錯的是人而已——”
說完這一句話,他大步跨入他娘的房間。
他娘房間已經有不少人了,就像當初那樣。
他的龍鳳胎弟妹還有大哥都擠在了最前邊,淚眼汪汪的。
就好像下一刻,他娘就要沒了一樣。
“夫人的病,并不難治,隻是需要一味藥引即可。”
“何物?”
“至親之人的血肉?”
“娘,割我的。”
金大哥率先開口,“我身體健壯,我的血肉肯定是最好的。”
“娘,我的,我和你一樣都是女的,我的肯定最搭你。”
“娘——”
三個孩子都争着搶着要給金夫人割肉。
看得那遊醫也忍不住紅了眼眶。
“夫人,您的孩子都是至孝至善之人,定然能夠讓您平安無事。”
“隻要能夠救娘,剔了我一身血肉都無妨。”
金七:“······”
果然,是這件事情嗎?
金七嗤笑一聲。
這幻境多少有些弱了。
他早就已經不在乎這些事情了。
金七直接轉身就走——
當年他不願意割下血肉,如今依舊。
并且,他并沒有任何後悔的感覺。
他娘擺下這個局,目的就是爲了他。
不過,他不想接招。
他們肯定以爲他爲了得到他娘的疼愛,定然會選擇獻出自己的血肉。
開玩笑,他可不是這種人——
“金七——”
他爹忍不住開口喊了一句。“你去哪裏?”
“我回去了。”
“你娘現在這樣子,你竟然要回去?”
“爹,遊醫不是說了嗎?需要的是至親之人,娘和我素來不親。我的血肉怕是幫不上忙了。”
金夫人:“?”
“再說了,裏面不是已經有了三個兒女嗎?那可都是娘最疼愛之人,若是三個人的血肉還不夠吃的話,那還可以去京家找,娘不是最喜歡京家的表哥表弟們嗎?那些也是她的至親之人。”
已經有這麽多人了,他這個一個不受疼愛的兒子,實在是無足輕重。
金夫人聽得一臉難看,金父倒是認可地點了點頭,“你說得有道理,那你先回去吧。”
金父拍了拍金七的肩膀。
“是。”金七垂眸。
這是——當年現實中并沒有發生過的事情。
當初,他爹可不在家,自然也沒有說過這些話。
這要是真的,該有多好?
這便說明,他爹并沒有參與其中——
可惜,這些都是假的。
“金七,你敢走?”
“怎麽?娘舍不得用他們的血肉,所以就想着用我的血肉嗎?”
“我是你娘,我當然可以用。你的一身骨血都是我的。”
金夫人哼了一聲,從床榻上坐起來。
她看着很精神,也很美,絲毫沒有病入膏肓的樣子。
“成,我的血肉,小事一樁。”金七拿出一柄匕首。
匕首極爲鋒利,吹毛斷發。
他拿着匕首慢慢地走了過來。
在自己的手腕上比劃着。
“你是想要吃腿上的,還是手腕上的?”
“都可以。”金夫人略微高傲地點了點頭。
“成,都給你。”
金七突然手腕一轉,将匕首直接插入了金夫人的胸膛之中。
“啊啊啊——”
其他人瘋狂大叫着。
但是叫着叫着,人就消失了。
金夫人的臉也在一瞬間定格了。
随後一寸寸地裂開了,徹底消散了。
随着一陣暈眩感覺,眼前的一切都消失了。
他就站在一片曠野之上,四下無人。
金七輕輕吐出一口氣,将匕首收了起來,他四處打量了一下,選擇了一個方向,向着那個方向而去。
至親之人不喜歡自己,并非他之過。
他已經努力,争取了,做了該做的事情,不喜歡終究還是不喜歡。
既然如此,那也罷了。
黑夜過去,太陽總會升起。
既然這些人不稀罕他,但是他相信,總有一天,他會遇到欣賞自己,稀罕自己之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