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分居五年,又有自己當初留下的離婚協議,應該算是符合要求了吧?
不過……
安堇然隻皺眉微怔了片刻,随後很快便又重新勾起唇角:“可是,我的律師一直沒有給我消息,也就表示,我們的婚姻應該還在有效的存續關系之内吧?”
這句話是裝傻,也是試探。
事實上,她搬去澳洲之後,便沒有再跟這邊的律師聯系過。
最重要的一點,他雖然委托律師發了離婚協議,可關鍵的一項還沒有實行,那便是去民政局辦理具體的手續。
既然她本人沒有到場,也沒有她的簽字,那麽,這份離婚協議便不能夠作數。
不過,也不是絕對的。
畢竟,她發離婚協議在先,又有分居五年在後,她們的這段婚姻關系早就已經名存實亡了。隻要遞交相關資料給法官的話,就算她本人不出面,婚姻關系也一樣可以不作存在。
更别說,他當初是頂着卧底的身份跟自己領的證,受不受法律保護還是個問題。
她會這麽說,隻是在賭,賭對方也許并未想得那麽遠,那麽多。
沒想到對方聞言,面上并沒有絲毫的急色,而是配合着點了點頭:“确實,我們現在還是法律上的夫妻關系。”
安堇然心中微微松了一口氣的同時,緊跟着面帶挑釁的看着對方:“既然你承認我們的婚姻關系還存在,可你卻大張旗鼓的另設訂婚宴,不知道這算不算是犯了重婚罪?”
她今天可是明擺着頂着人老婆的身份,帶着人兒子來鬧場子的,萬一對方已經通過其他途徑解除了跟她的婚姻關系,那她不是來砸場子,而是來給自己鬧笑話了。
言煜彎了彎唇角,狹長的眸子微眯成一道狐狸般狡詐的弧度:“根據我過婚姻法的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爲。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爲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
對方說了一長串,想來是早把重婚罪這個字研究的透徹分明。
尤其是對臉上的笑,讓安堇然心中隐隐生出一種不好的預感。有種像是掉入了陷阱的感覺。
看這架勢,對方分明就是有備而來。倒是自己自信過了度,完全沒有料到,自己的出現,對方非但沒有表現出絲毫的驚訝與慌張,反倒像是有種像是請君入甕,甕中捉鼈之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