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院子破敗不堪,圍牆都塌了,房間少不夠住,一家子人擠擠挨挨,但買都買了,田志高還能說什麽,也隻有隐忍住着。
他辭職、離婚得到的一千二百塊錢,到目前爲止已經花掉一半,而他的醫藥費隻用了百多塊錢,其餘的……他也不知道是怎麽個花用法,反正錢就是去得這麽快。
初時把錢分别放在王水鳳和田志遠手裏,田志高天天躺病床上行動不便,由親媽和親弟保管錢财,親媽王水鳳向來是會過日子的,有大的開支肯定要跟他商量,田志高很放心。
後來家裏人一個接一個地跑到城裏來,就算是長期住旅社、吃吃喝喝也花不了幾個錢,田志高都不說什麽,但他們開始學着城裏人打扮,帶補丁的衣服不見了,每個人都穿上整潔合身的新衣服,老六老七小小年紀,竟然也學着田志遠往頭發上打點發臘,搞得不倫不類不土不洋。
而田雅蘭和那個弟媳杜美秋,新衣裳不止兩三套,每天換着穿,腳上新皮鞋,背的挎包是時興樣式,走到近前一股濃郁的雪花膏香味兒,真是比城裏姑娘還時髦……别問田志高爲什麽會注意到這些,他可是跟冼芳芳談過戀愛、結過婚,對女人的觀察力還是有的。
田志高感覺不妙了:王水鳳疼愛、縱容田雅蘭和老六老七,田志遠也會寵着新婚妻子,他們手裏管着錢……可經不起這樣花!
于是田志高果斷把錢收回,發現隻剩下七百五十塊,他能說什麽?
然後再拿出一百五十買個院子,就隻有六百了。
生活還在繼續,身邊人越來越多,除了王水鳳、田志遠等人,田香蘭和四個外甥女來了,田保山和趙六蓮帶着兩個侄女每個星期也要來一次。
這麽多張嘴要吃喝,沒有糧本隻能吃黑市高價糧,即便買的三合面、五合面,吃粗糧窩頭、鹹菜,開支也不小,六百塊錢能撐到幾時?
田志高傷勢未痊愈,心情本就不好,面對亂糟糟的一大家子,他内心非常煩躁,但又無可奈何:這是他的家人,血緣至親,他根本無法拒絕,也擺脫不掉。
他深深明白,不想被吃光老本、被拖垮,就隻有盡快找錢!
有了錢才能改善生活和環境。
最重要的,以後要幹大事,現在不開始積累資金可不行。
活了兩輩子的田志高,腦子裏有太多賺錢的辦法,但現在還不是最佳時機,真正可以放開手腳去賺錢,得等到恢複高考,78年底那個重要會議之後,确定改革開放了,才可以。
目前眼下也不是沒有一點兒門路,就是比較艱難,看你夠不夠膽量,安全系數也要考慮,不能傻大膽,一不小心被人舉報,被抓起來,以“投機倒把”論處,那是要勞改的。
這幾天,田志高腦子一直沒閑着,苦苦思索辯證,意圖篩選尋找出比較簡單、穩妥的賺錢辦法,這也是因爲他自己無法走動,如果能行動自由,就不用這麽費神了。
他要讓弟弟田志遠去實施計劃,目前能支使的隻有田志遠,老六老七還小,社會經驗不足,而田志遠智商也不如自己,那不得思慮周全些?一步一步都給設計好,才能放心。
剛才冥思苦想,是好不容易選定了個門路,并把整套計劃步驟捋順,幾個地名原本有些模糊,也讓他想清楚了,還在腦中繪制出一個簡易地圖,卻被屋外突然吵起來的田雅蘭和杜美秋吓一大跳,田志高差點沒給憋回去,氣得他七竅生煙。
但田志高沒有去管屋外院子裏的吵鬧,這操蛋的混亂日子不是他能掌控的,也懶得管,他現在隻是暫時跟他們混住,很快他就會改變現狀,有自己單獨的、高級的住所。
心中默念着,盡力讓自己平靜,繼續想事情。
王水鳳端着碗開水進來,田志高就着水吃了幾片藥,皺眉問道:“媽,怎麽吵一整天沒夠?她們現在又吵什麽?”
王水鳳歎口氣:“早上因爲幾個孩子吃了美秋的雞蛋,美秋就和你大姐香蘭吵,雅蘭幫着香蘭,三個女人拉拉扯扯,美秋懷着孕,志遠怕美秋吃虧,上去推搡一把,那不就打成一團……剛才是雅蘭要燒水洗頭,美秋找碴——也不知道老四看上這女人啥了,就是個不省心的!”
“現在香蘭大姐呢?”
“我給她五塊錢,讓她帶着孩子回去了,五塊錢能過一段日子,在村裏掙點工分也好。那殺千刀的梁鐵柱,帶着不要臉的姘頭不知跑哪去了,找也找不到,香蘭拖着幾個孩子,一會兒好一會兒瘋瘋颠颠,婆家不給房子住,我不在家,你大哥大嫂老嫌棄她趕她走,母女幾個就跟那喪家狗似的……唉,可憐哪。”
“以前大姐嫁到梁家,不是有自己的屋子嗎?”
“有是有,可她那婆婆是後媽,偏着底下的小姑小叔,心腸又狠毒,合不得來,你大姐就把自己的兩間屋作價都賣給小叔了,正好桃花家院子空着,你大姐帶着梁鐵柱和幾個孩子就進去住,後來……”
後來桃花跟田家鬧翻,回了孟家,田香蘭當然就住不成,被趕出來了。
田志高垂眼沉默,這件事,具體的他不太清楚,但聽到那個孟桃花說過,控訴田家欺負一個孤女,男的騙婚騙錢,女的霸占她家院子……
或許,他确實對不起桃花,但也是他和桃花之間的事,桃花深愛他,願意爲他付出一切。
這跟那個冒牌孟桃花有什麽關系?她有什麽資格指責他?簡直可笑!
田志高吐出一口濁氣,說道:“過段時間,給大姐一筆錢,叫她在村裏起個自己的院屋,帶着孩子安安穩穩住着,再不要到處瞎跑。”
王水鳳驚喜地看着兒子:“真的?你,願意出錢給你姐起院屋啊?可你大姐說,她也不想呆在村裏,想跟着我們來縣城住。”
田志高皺眉:“那不行。現在就我一個人有糧本,但沒工作,是普通的城鎮人,每個月隻能領二十幾斤糧食,哪夠養這麽多的人?黑市糧食動不動二、三塊錢一斤,我們吃不起!以後會慢慢好起來,我能讓你們都進城,可眼下這兩三年,最好還是回村裏去。”
王水鳳:“……”
她在縣城住了一個多月,知道城裏比村裏好太多,别的不說,光是那亮堂堂的電燈,就讓她愛得不行,還回去跟村裏人誇過口說已經落戶縣城了,現在又讓回村,她可不樂意。
田志高不知她想什麽,說道:“媽,你去把志遠叫來,我有事跟他商量。”
“啥事?媽也能做的。”
“這事你做不了,要出遠門的,叫他來吧。”
王水鳳聽說要出遠門,忙走去找田志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