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讀者說的兩個問題,量子計算機不應該銷售出去,應該和他們進行技術對換。
我不認爲一個量子計算機能對換什麽東西。
量子計算機他們可以花錢買,但絕對不會拿某些設備和你換。
你見過哪個國家爲了買光刻機,而拿某些設備和他們換的?
還有,請這位讀者看書仔細些,隻賣出九十量子比特量子計算機,這不是最好的,最好的沒賣出去,我前文寫過的啊!
還有,元宇宙聯盟,你可聽說過國際電信聯盟?Wi-Fi聯盟?
你說沒必要成立聯盟?我覺得恰恰相反,我覺得聯盟很有必要。
你說微軟系統沒成立聯盟,大哥,現在稍微有點能力的程序員都能創造出電腦系統了好不好。
就這樣的微軟系統,你覺得有必要成立聯盟?
而且,微軟系統盜版都滿天飛了,微軟公司都不管了,你讓人家成立聯盟?
就算微軟成立聯盟,如何發展?
推動windows系統正版運營,打擊盜版,你也要看人家理不理你。
而元宇宙不同啊,科技含量太高了,隻有一些大國聚集全國之力才能研發出來,個人是永遠無法研發出來的。
元宇宙根本就沒盜版這說法,成立聯盟隻需要躺着收取專利費。
你說的一點很好,不應該把利益分給外國,這一點我改了,将利益給聯盟了,其餘國家使用元宇宙要付專利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