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穿越者會各種各樣能力的事情,她早都聽膩歪了,就算一個人類在她面前伸出機械手臂,她也完全沒有多大興緻。
畢竟王辰宇天天打響指變魔術,這些超能力已經不足以讓她感興趣了。
所以她漸漸覺得待在咖啡廳裏很無聊,本來還爲沒有穿越器的事情發愁,可是蜜糖突然的變化,和它所講述的那些事情,着實是聽得李小魚激動不已。
今晚注定将是個不眠之夜……
“蜜糖,别在這飄着,進帳篷裏給我好好講講!”李小魚立刻去打開帳篷的拉鎖,盤腿坐進帳篷裏沖它招手,“那你快說說,你是怎麽突然就會說話了的?”
蜜糖飄到帳篷前,宛如落葉般輕盈地落下,走到李小魚的腿邊趴下,說道:“按理說人死後,靈魂最一開始是會在軀體周圍飄蕩的。
不過這次天台上的靈魂,被撕成了無數幹癟的碎片,好像是那個自稱彩虹女皇的方曉玲,一把火将那個靈魂給燒成了碎渣。”
“把靈魂給燒成了碎渣?”李小魚驚奇地問道,“靈魂也能被燒到嗎?”
“我也是第一次見到這樣的情況。”蜜糖有些慶幸地說道,“不過正因爲那些靈魂都成了碎渣,才能讓我這麽快就一口不剩的都吃掉。
要是那個女人的靈魂沒有破碎,還能自由行動的話,恐怕憑我的能力,又要眼睜睜地看着它逃走了。”
“我覺得蜜糖平日裏挺靈活的,比我們那個時代的貓咪要厲害多了!”李小魚伸出手,想要嘗試着摸蜜糖的腦袋,卻還是有些不敢。
蜜糖主動将腦袋蹭到李小魚的手掌上,并且眯眼一副很享受的樣子,“主人,你千萬不要怕我。
自從你将我從垃圾箱裏撿出來,抱回咖啡廳裏,我就認定你是我的主人了!
至于之前在後院撓傷你的事情,我很抱歉,因爲我實在是太久沒有吃到鳥類的靈魂了,當時我正在進食,你把我抱走的話,那個鳥類的靈魂就會逃走,那就太可惜了……
對不起主人,那件事情到現在,我都很愧疚。”
“沒事的!”李小魚似乎早就将那件事抛在腦後了,她興奮道,“沒想到貓咪居然是那麽強大的生物,我真的感覺這世界好神奇啊!
蜜糖,我最讨厭的就是寄生種族了!
要不是夢玲穿越回過去救我,恐怕我早就被寄生種族給害死了!
你能對付寄生種族,簡直讓我太有安全感了吧!”
“要是在今晚之前,我或許還沒有把握對付那些寄生種族,但是現在我吞噬了那麽強的靈魂,原始的嗜元能力已經完全蘇醒,對付寄生種族肯定是綽綽有餘的!”
蜜糖滿臉驕傲地說道,“其實我在聖芙爾的墓地,有幸舔到過人類的靈魂,那個墓地很神奇的,經常會從地底下飄出人類的靈魂,而且很多很多。
當然沒有靈魂一直願意讓我舔啦,都是被舔了一下,就立刻逃開了。
不過即使如此,我也比普通的貓咪要厲害一些呢!”
“哇,這麽說來,蜜糖好幸運啊!”李小魚眨巴着眼睛,“那是什麽樣的墓地啊?”
“在聖芙爾郊外很遠的地方,一開始那是片荒涼貧瘠的幹裂土地,似乎是被遺忘的墓地。
我也是無意中流浪到那裏,饑腸辘辘,打算看看墓地裏有沒有食物什麽的,但是那裏什麽都沒有,後來我就在一個墓碑後面暈倒了。”蜜糖認真地回憶道,“可是當我再次醒來的時候,周圍突然變成了茂密的森林!
那些樹木和其他植物,都不是人工科技僞造的,而是可以吃的那種!要不是有那麽多能吃的花草,恐怕我早就死在那裏了。”
“這麽神奇?”李小魚驚訝地問道,“該不會是神迹吧?”
蜜糖輕輕地搖了搖頭,說道:“開始我也以爲是上天垂憐,不過後來我發現……好像是有人在那裏建了個秘密的地下室。”
“地下室?”李小魚聽得兩眼放光,“然後呢?”
蜜糖回憶着說道:“我不敢湊近,隻能離得很遠去看。
我發現經常有人開着豪車進入地下室。
然後往往幾個小時吧,地底下就會飄出來人類的靈魂。”
李小魚聽得津津有味,她感覺自己的心髒幾乎提到了嗓子眼裏,緊張地問道:“你的意思是說……有人在那個地下室裏死了?”
“如果是偶爾也就算了,可是天天晚上都會飄出靈魂,有時候還一下飄出來好幾個。”蜜糖嚴肅地說,“我也知道好奇心害死貓。
可是我還是忍不住想一探究竟。
掌管地下室的那個人類好像很厲害,所以我不敢靠近,更不敢趁着他打開地下室的時候,偷偷溜進去。
因爲如果地下室裏經常飄出靈魂的話,那就意味着,很有可能掌管着地下室的那個人類,就是兇手。
主人,其實就是在你把我撿回來的那天,大概是淩晨吧,我又看到地面打開了。
地底升上來一台跑車,于是我就在暗中遠遠地跟着,一路來到了聖芙爾。”
“聖芙爾?那個兇手,住在聖芙爾?”李小魚立刻追問道,“然後呢?”
“雖然我的體力遠超普通的貓咪,可是我追了一路,到了聖芙爾以後,車輛和行人多了,可以隐蔽的樹木也少了,所以最終還是跟丢了……
不過我記得,最後那輛車是拐進了塔校大街,等我再追上去的時候,就完全消失不見了。”
蜜糖輕歎了口氣,說道,“追了一路,我實在是體力不支,感覺太餓了,就想着吃點東西再回墓地,于是就撲進了咖啡廳附近的垃圾箱裏。
結果就被主人你發現,好心給我帶回了咖啡廳。”
“唔——原來如此,我說之前怎麽沒在咖啡廳附近見過有貓咪。”李小魚有些不甘心地問道,“那你平時在墓地,就沒記住那個兇手的樣子嗎?或者大概是什麽形象的?”
蜜糖搖了搖頭,說道:“他每次回來的時候都是晚上,基本上每天不到早上的時候就又會離開。
我隻能看出他是個男人,好像總是穿着一身黑色,身材健碩挺拔,遠遠看過去,就跟咖啡廳的王辰宇差不多。
不過他那種人,肯定是作惡多端,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肯定沒有王辰宇那麽溫柔。
主人你不知道,我之所以暗中跟着他,主要其實也是因爲,我經常在墓地裏聽到女人的驚叫聲。
估計那個人,是專門謀害女人的!
如果真的是那樣,那簡直連畜牲還不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