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案證據之間存在矛盾和疑點,缺乏合理解釋,不能排除合理懷疑。具體如下:
1、鄧詩雲曾陳述,牛佳豔睡前穿的是藍色帶卡通圖案的睡衣,但現場勘查筆錄和照片均顯示,牛佳豔穿的是米色帶卡通圖案的睡衣。
鄧詩雲稱案發後其沒有給牛佳豔換過睡衣,房新月從未供述其殺死牛佳豔後曾給被害人換過睡衣。牛佳豔的衣服爲何有變化,現有證據無法做出合理解釋。
2、關于作案工具藏刀在現場所處位置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
被告人房新月曾供稱作案後将刀子放在床頭櫃上。鄧詩雲在第一次供述中稱其醒來後發現刀子在自己手中。而證人姜文菲(房東)證明,她進入現場後,發現鄧詩雲房中的地上有一把藏刀。
但現場勘查筆錄顯示,在屋内的木桌上放着一把藏刀,刀上有血迹。上述四份證據證明的作案工具放置位置均不相同,無法作出合理解釋。
3、鄧詩雲丈夫牛旺稱家裏的鑰匙不見了,偵查人員并未就此情況向鄧詩雲、牛旺和房東等相關人員進行核實,無法确定是否有其他人持有鄧詩雲家的鑰匙。
當時案發現場大院還有三個租戶,案發後偵查人員沒有對住戶進行調查,無法排除他人作案或進入現場的可能性。
三、公訴人指控稱,被告人房新月在閑聊過程中,将事先準備的添加了鎮靜藥物的奶茶讓鄧詩雲喝下,被告人趁鄧詩雲昏睡之際,持刀捅刺牛佳豔頸部,又持刀割傷鄧詩雲右腕部,緻鄧詩雲輕微傷。
在案證據也顯示,鄧詩雲的睡衣及現場床單上的血迹中檢出地西泮及阿普唑侖成分,似乎印證了公訴機關指控的上述事實。
但被告人從未供述其向飲料中投放安眠鎮定類藥物并給鄧詩雲服用的細節。而且在案發次日,偵查機關将鄧詩雲靜脈血以及尿液送檢,鑒定意見顯示,上述檢材中均未檢出安眠鎮定類藥物。
另外,現場勘查筆錄沒有提到現場有奶茶飲料瓶,相關證據也未提取在案,無法确定現場是否有鄧詩雲所稱的飲料瓶,也無法進一步确定飲料瓶中是否有安眠鎮定類藥物。
因此,現有在案證據無法确定房新月購買奶茶後,向奶茶中投放了安眠鎮定類藥物。根據在案證據,關于鄧詩雲所稱其飲用房新月帶來的飲料後昏睡的說法,并未得到确證,換句話說,鄧詩雲爲何對犯罪行爲毫無知覺,缺乏合理解釋。
綜上所述,除被告人房新月曾做出的有罪供述外,其他證據隻能證明犯罪事實的發生,不能建立被告人房新月與殺人行爲之間的關聯。被告人房新月供述的細節缺乏其他證據印證,真實性缺乏保障,其供述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本案證據之間存在的重要矛盾和疑點缺乏合理解釋。
所以,辯護人認爲,公訴人指控房新月實施殺人行爲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請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房新月無罪。完畢。”方轶發表完辯護意見後,看向審判長。
……
休庭十分鍾後,審判長進行了現場宣判。
合議庭認爲,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房新月因感情糾葛而報複殺害牛佳豔的事實不清,證據之間存在的疑點和矛盾無法排除,現有證據不能證明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也不能完全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
被告人房新月的辯護人所提本案證據不足、公訴機關指控不能成立的辯護意見,予以采納。據此,合議庭宣告:被告人房新月無罪。
其實直到庭審結束,方轶和隋夏依舊不知道案發當晚具體發生了什麽,到底是誰殺了牛佳豔,鄧詩雲手腕上的傷痕又是誰造成的。
但是這并不妨礙方轶爲房新月做無罪辯護,因爲證明罪名成立的責任在檢察院,而檢察院提供的證據無法排出合理懷疑,正如方轶對被告人父親房祖根說的,疑罪從無。
庭審結束後,方轶和隋夏沒有打擾房家一家人的喜極而泣,離開了法院。
方轶看了看時間已經下午三點多了,他看向隋夏問道:“隋夏,你餓不餓?”
“從早上九點開始,一直到現在,肚子早就咕咕叫了。”隋夏苦着臉,右手提包,左手捂着肚子,說道。
“走,我請你吃飯去。”方轶也餓了,不過心情還是不錯的。
邁巴赫停在了一家烤肉店外,方轶和隋夏點了些吃喝,很快烤肉端上,二人吃了起來。
“師父,這種疑罪從無的案子多嗎?我的意思是您以前辦這類案子多嗎?”隋夏咽下口中的烤肉,喝了一口橙汁,問道。
“我以前辦過這類案子,但是說實話不多。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對疑罪的認定會緊扣法律規定的證明責任和證明标準,審核起來會比較嚴格。
而針對案件中一般的細枝末節問題和不影響定罪事實的疑點,法院一般不會輕易适用疑罪從無原則。所以‘疑罪從無’聽着對被告人有利,可實際上,真正适用起來挺難的。
今天這個案子算是趕上了,有些律師一輩子都未必能碰上這種案子,有時即便真碰上了,律師的辯護意見也未必能被合議庭采納,這得需要天時地利人和,你的運氣不錯。”方轶微笑道。
“不是我的運氣不錯,是您的運氣好,我跟着沾光。”隋夏笑道。
“行啦,快吃吧。”方轶一笑。
……
盛德律師事務所主任辦公室内,萬可法一邊喝茶一邊思考着什麽。他對面坐着杜三娘。
“老萬,方轶到底什麽時候接替伱?”杜三娘靠在椅子上,看着對面的胖老頭心中不由得感慨:一轉眼都老了.
“他說年中就辦手續,可我看這小子推三阻四的,有點沒譜。”萬可法晃了晃頭。
“那你得想想辦法啊!不能讓小方這麽耗着。他是不是怕不能服衆?”杜三娘問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