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而覺得未成年人持刀更危險,成年人可能還會有個度,不會輕易下殺手。但是未成年人就不好說了,那就是個火藥桶,不知道什麽時候熱血上頭就會不管三七二十一的一頓亂捅,真玩命啊!有一股子愣頭青的勁頭。”李明博反駁道。
“嗯,你說的是現實問題,但是那幫一輩子連架都沒打過的理論派可不這麽認爲。要不然怎麽說法治需要律師貢獻力量呢。”杜庸笑道。
“嗯,我明白您的意思了,咱們是奮戰在法律一線的人,正所謂春江水暖鴨先知,法律公不公平,正不正義,咱們最有體會,所以咱們才有推動法治進步的資格。”李明博一怔,立刻醒悟過來,回道。
“這些都是題外話,既然現在有司法解釋和各種規定,咱們也得按照規矩辦。回到咱們剛才的話題。
第二個問題,關于‘少量财物’的認定。
少量财物的判斷标準,可以參考盜竊罪數額較大的标準,以1000元以下的财物爲标準。
但并不是說使用輕微暴力強搶了數額超過1000元的财物就一定會被認定爲搶劫罪,絕對不能搞一刀切。
根據《關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強拿硬要公私财物價值1000元以上的,也是尋釁滋事罪的入罪标準之一。
第三個問題,尋釁滋事罪的入罪标準。
強拿硬要他人财物構成尋釁滋事罪,必須‘情節嚴重’。
《關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對‘情節嚴重’的标準作了明确規定:
1、強拿硬要公私财物價值1000元以上的;
2、多次強拿硬要公私财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3、強拿硬要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讨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5、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産、經營的;
6、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但是上述解釋并未區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在我看來,未成年人在适用上述規定時,應該與成年人相區别。”杜庸說道。
“這麽說的話,本案被告人多次搶劫未成年人的錢财,造成了一定的惡劣社會影響,屬于情節嚴重,應構成尋釁滋事罪!”李明博剛剛升起的希望一下破滅了。
“是的。
本案公安機關立案的罪名是搶劫罪,而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卻改成了尋隙滋事罪,罪名不一緻。但我個人認爲,檢察機關認定的罪名是對的。
首先,本案中,二被告人均系破瓜之年,不滿貳個玖的男子,根據《兩搶意見》的規定,對于破瓜之年上下的男子使用或威脅使用輕微暴力強搶少量财物的行爲,一般不宜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從被告人使用的暴力、威脅手段的強度看,被告人共作案八次,其中有3次采用持匕首威逼的方式作案,其餘幾次均未持匕首,而采用威脅、恐吓,或采用拳打腳踢的方式作案,均沒有造成被害人人身傷害的後果,可以認定爲輕微暴力。
從搶劫的數額來看,二被告人作案八次累計搶了不到二百元,數額較小,可以認定爲強搶少量财物。所以對被告人不宜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其次,從主觀方面分析,二被告人具有尋釁動機,從作案時間、地點看,被告人8次作案中有3次發生在白天。而且多次選擇在同一地點作案。
再次,從作案對象看,本案被害人均爲不滿破瓜之年的男子,平時路線比較固定,被害人不滿破瓜之年的身份意味着其不可能攜帶數額較大的财物,也不可能搶劫到大額現金。
最後,再加上被告人生活環境的問題,以及被告人爲了發洩搶奪錢财的目的,均反映出被告人并非以非法占有财物爲唯一目的,而具有以強淩弱、尋求精神刺激、逞強耍橫的尋釁動機。
本案中,被告人向不滿豆蔻之年的男子強拿硬要财物的行爲,嚴重擾亂了X園周邊的社會秩序,屬于‘情節嚴重’,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條件,應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責任。”杜庸說道。
李明博與杜庸離開辦公室後,回到了工位。
李明博沒想到團隊裏不僅方轶專業能力很強,杜庸的專業能力也一點不差,看來他們成名不是偶然,是長期積累的結果。果然強将手下無弱兵。
……
次日一早,杜庸和程都去了看守所,會見陸烨。
陸烨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皮膚白淨,有些小帥,長得不像其父,也不像其母,屬于巧長,臉上的青澀尚未全部退去。
此時的陸烨精神有些萎靡,頂着黑眼圈,雙眼無神。
在杜庸的追問下,陸烨顫抖着嘴唇,斷斷續續的說出了案發經過,大體上與他父母說的差不多,但是更細一些。
“她叫什麽名字,我說的是大名?”杜庸問道。
“嚴夏夏,她叫嚴夏夏。”陸烨擡起腦袋說完後,又低下了頭。
“你仔細回憶下,…….一共多少次?”杜庸不緊不慢的問道。
“肆次……”被關進看守所後,陸烨不斷的回憶過去,整個事發經過早就爛熟于胸,所以當杜庸問起時,他不假思索便說了出來。
“你是什麽時候知道她是豆蔻之年的?”杜庸接着問道。
“元旦的時候,我約她去看電影,我們在等着看電影時,不知道怎麽就聊起這個話題了,然後我就知道了她的真實情況。她還給我看了很多以前的照片,當時我沒太當回事。”陸烨回想道。
“也就是從那時起,你知道了真實情況?”杜庸看向他。
陸烨點頭道:“嗯,她之前沒跟我提過,我也沒往那方面想。真的!我說的都是實話,我都這樣了沒必要騙您。”
他顯得有些激動,眼神中隐隐的有了淚花。
杜庸眼神中充滿了疑惑,顯然對他的話不太相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