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嘞,我接着說。”曹永正立刻換上一副笑臉,繼續說道:“
第二,強迫交易罪
從事正常經營的單位或個人,爲增加盈利,采用‘吊模宰客’的手段拉生意,爲促成交易使用較輕暴力、脅迫手段,強買強賣,如果其經營行爲是基本正常的、穩定的,行爲人追求和獲取的經濟利益主要源于商業經營活動,基本符合商業利潤的發生規律,僅爲獲取更高經營利潤而爲之,情節嚴重的可以認定構成強迫交易罪。
其關鍵特征是具有實際的商業經營活動和經營行爲,其刑事責任的根據在于被告人采用了侵害人身權利和市場秩序的交易手段。
第三,敲詐勒索罪、搶劫罪
與強迫交易罪相比,敲詐勒索罪和搶劫罪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行爲人并非從事正常經營,而是以經營活動爲幌子或誘餌,追求的主要不是商業利潤,而是商業利潤環節之外的他人财産,并且是通過暴力或威脅取得。
如果行爲人使用的是非暴力的脅迫,或者是非當場兌現的暴力脅迫,則構成敲詐勒索罪。如果行爲人以當場實施暴力相威脅或者直接實施暴力而劫取财物,則構成搶劫罪。”
“一個吊模宰客,居然有可能構成這麽多罪名!”雲喬眨着大眼睛,有些吃驚。
“要是這麽說的話,本案不能構成敲詐勒索、詐騙或者強迫交易罪,當場使用暴力,以S誘的方式勾引被害人,然後索要虛構的費用,更符合搶劫罪的特征。”宇文東若有所思的說道。
“爲什麽不是強迫交易罪呢?被害人在KTV不是也有一定的消費嗎?”雲喬的眼神中露出不解,她有點分不清。
“強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爲。
行爲人采取暴力、威脅手段的目的在于迫使消費者接受其商品或服務,從而獲取經營利益,主觀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錢财的故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第九條專門就經營活動中強迫交易罪與搶劫罪的區别作了規定,你可以查看對比下。
實踐中,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區分這兩個罪名:一是行爲人是否從事正常的經營活動,強迫交易肯定要以正常的交易行爲爲基礎;二是行爲人是否爲了獲取基本合理的對價,強迫交易也是一種交易,俗稱‘強買強賣’,是交易就有合理的對價在裏面,主要的點在基本合理的對價上。
本案中,沙生才等人利用經營KTV做幌子,索取被害人錢财,被害人接受異性服務的費用是單獨結算的,并已實際結清。
沙生才等人開出的賬單項目絕大部分不是被害人實際消費,而是虛構的,賬單金額也是根據對被害人的經濟實力虛開的。
所以,沙生才等人顯然不具有正常經營的性質,也不是爲了獲取基本合理的對價,而是爲了非法占有被害人錢财,獲取暴利。
因此,我認爲被告人的行爲不構成強迫交易罪。”曹永正解釋道。
“曹律師說的有理。你想啊,一瓶洋酒,一堆零食能花多少錢,KTV的洋酒有幾個是真的,即便算上包房的費用,也用不了一萬二啊!是不是這個道理。”宇文東接過了話茬。
“宇文,你說去趟KTV正常消費的話,一般得花多少錢?”雲喬眼珠一轉,笑盈盈的看向他。
“這得看什麽檔次的KTV,具體多人……,不對呀,你咋問起我來了。”宇文東差點被雲喬繞進去了。
雲喬咯咯咯的笑了起來:“看來宇文同志很在行嘛。”
“别瞎說,我是同事聚會的時候,跟着你們去的。我窮的都掉渣了,如果不是律所請客,哪有錢去那種地方,你們可别亂說。”宇文東有些尴尬,不是談案子嘛,咋說到自己身上了,這大腦思維也太跳躍了吧。
“哪種地方?”小胖子曹永正也跟着一本正經的湊趣道。
“還能不能好好聊天了,你們兩個再消遣我,我可走了哈。”宇文東說不過二人,隻好裝做氣呼呼的樣子,起身要走。
雲喬和曹永正見狀哈哈大笑。
“有啥好事,這麽高興。”一個男人的聲音從遠處傳來,正是一天到晚神龍見首不見尾的伍大少。
隻見伍大少一臉的喜氣,手裏晃着車鑰匙,神清氣爽,精神頭不錯。
“沒事,我們正讨論案子呢。要不要一起聊聊?”雲喬笑道。
“聊案子就算了,周穎周大律師去哪了?我新接了個案子,當事人點名找她。”伍大少嘿嘿笑道。
案子是他專門給周穎談的,不這麽說,他怕雲喬把案子搶過去。其實是他多心了,雲喬手裏有五六個案子等待開庭,這還是謝友和照顧她剛執業,經驗少,沒敢多分,否則她現在哭死的心都有。
“周姐去開庭了,中午應該會回來吃飯。要不你給她發微信問問。”雲喬回道。
“好,你們繼續。真搞不懂你們,聊個案子能聊這麽嗨!”伍大少搖着頭離開了。
“咱們說到哪了?”被伍大少這麽一打岔,雲喬忘了要說什麽了。
“說到‘哪種地方’了。”小胖子曹永正壞笑道。
“哎,你們還有點正經事沒,再說我就去找謝律師,跟他說你們兩個整天嚷嚷沒案子做。”宇文東故意咬牙切齒道。
“好吧,你夠狠。不說了,咱們繼續讨論案子。”雲喬伸出大拇指,憋着笑說道:“小胖,你繼續說。”
曹永正一怔,輪到我了嗎?我怎麽不記得,好吧。
“咱們繼續分析案子哈,我覺得這案子也不構成敲詐勒索罪。”曹永正收起了笑容,想了想說道。
雲喬和宇文東看向他,不說話,那意思:你接着說,我們等着呢。(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