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爲,這個案子量刑時,應該充分考慮被告人的動機、對象和投案自首等情節,我推測在三至十年之間。”方轶說道。
“雲喬都記下來嗎?”周穎轉頭看向雲喬。
“記了,放心吧,我這還有錄音筆。”雲喬笑嘻嘻道。
“你們倆個啥時候這麽認真了,還帶錄音的。”孟廣達有些發蒙。
“老規矩,誰輸了誰請客。”周穎笑道。
“上次可說的是案件定性方面,不是量刑。”方轶立刻提醒道。
“我去,這不是把我坑在裏面了嘛!”孟廣達雙手捂臉。
曹永正也是一臉的苦澀,看這樣子,自己輸的概率很大,上班第一天工資沒拿到手,先輸出去一頓飯,這團隊也太坑了吧!
方轶看出了曹永正眼神的變化,笑道:“小曹,你是新來的,不知道開會的規矩,這次輸赢你的意見不算在内,跟着走去吃飯就行啦。”
曹永正心中一喜,臉上有些尴尬。
“曹律師,下次你就跟着我,看我怎麽說你就怎麽說準沒錯。”周穎沖着曹永正說道。
“你可别聽她的,她都請客請了五次了。”孟廣達笑呵呵的揭了周穎的老底。
“達哥,不帶這樣的。”周穎故作生氣狀。
曹永正都看傻了,暗道:這團隊……真特麽活躍,不過我喜歡。
周一的時候,丘乃軍來到了盛德律師事務所。
“方律師,按照您的說法,我媳婦肯定得判刑?”丘乃軍聽完方轶對案件的分析後,直勾勾的看向他。
不過他又想了想,也是,孩子被媳婦打死了,法院怎麽可能判媳婦無罪,手心手背都是肉啊!
“嗯,是的。我們隻能做罪輕辯護,但是畢竟您女兒去世了,恐怕判決的結果不會太樂觀。”方轶盡量降低對方的心理預期。
“會判多少年?”丘乃軍緊皺眉頭。
“按照法律規定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是我們綜合全案分析後,覺得有希望把刑期降到十年以下。”方轶回道。
“嗯,那就拜托你們了。……我媳婦,她在裏面還好嗎?”丘乃軍心情有些擰巴。
“還好,隻是精神壓力比較大。”方轶回道。
……
不幾日,劉夢鴿挪用公款的案子結果出來了,檢察院向法院要求撤回起訴。法院認爲,檢察院在該案宣告判決前要求撤回起訴,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準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七十七條之規定,裁定準許檢察院撤回起訴。
随後雲喬又與負責本案的高檢察員進行了溝通,最後檢察院認爲劉夢鴿不構成挪用公款罪,作出不起訴決定。
在雲喬拿到不起訴決定後不到一個小時,童志正和劉夢鴿一臉激動的走進了盛德律師事務所的會議室。
“方律師,我這案子是不是就算結了?不會再起訴我吧?!”劉夢鴿拿着不起訴決定書的雙手在微微發顫,她擡起頭看向方轶。
“是的,您的案子結了,不會再起訴了,除非有新證據能證明您有罪。”方轶微笑道。
“方律師,這撤回起訴和不起訴決定,畢竟不是法院的判決,能行嗎?”童志正有些擔心。
“這麽說吧,撤回起訴是檢察院向法院提出終止錯誤追訴的一種請求,法院裁定準予撤回起訴後,公訴撤回,對于原起訴所指控的事實的追訴程序終結。
檢察院撤回起訴直接産生的法律後果是:一、訴訟程序終結。二、被告人在法律上是無罪的。三、對于同一事實和證據不得再次起訴。”方轶解釋道。
“方律師,我能不能要求國家賠償?”劉夢鴿問道。
“既然訴訟程序已經終結,檢察院應當立即解除對您的強制措施。同時,撤回起訴表明之前的追訴程序是錯誤的,您當然有權申請,以檢察機關作爲賠償義務機關對您進行國家賠償。”方轶說完,又補了一句:“我聽說之前辦理您案子的檢察員因爲專業能力問題,已經被調離了。”
“哎,在裏面待了那麽多天,我也是心裏有氣……”劉夢鴿歎了口氣,她明白方轶最後一句話的意思。
都在一個地方混,低頭不見擡頭見的,自己在醫院的操作确實存在違紀,劉夢鴿想了想去,還是算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時候走法律程序隻是解決事情的最後方式,但絕對不是最優方式,賠償不要也罷!
中午,劉夢鴿夫妻請方轶和雲喬在市裏的一家高檔飯店吃午飯,以示感謝。在吃飯的過程中,童志正提起自己公司的法律顧問到期了,想換成盛德律師事務所,方轶自然高興。于是又談成了一單法律顧問業務。
吃完飯,雲喬和方轶開車回律所,路上閑聊。
“師父,檢察院的撤回起訴程序挺好的,最後再給被告人出一份不起訴決定書,這案子就結了。
要是咱們接的案子多幾個走這個程序的,咱們可就省事了。”雲喬心中高興。
“不見得。”方轶閉着眼淡淡道。
“哦?爲什麽?”雲喬的眼神中充滿了疑惑。
“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檢察機關在撤回起訴之後三十日内做出不起訴決定,我個人覺得有點畫蛇添足,根本就沒有必要。
法院的撤回起訴裁定書本身就有終結訴訟的效力,再加一個不起訴決定書,有時候會造成對被告人的強制措施以及對物的強制性措施不能及時解除,而且該規定的理論基礎,即認爲撤回起訴是将程序倒流至審查起訴階段,也導緻了司法實踐中的困惑與亂象。
我記得有個被稱爲‘馬拉松官司’的刑事案件——張法銀涉嫌縱火殺人案,該案八年懸而未決。
咱們姑且不論被告人有罪還是無罪,但從程序上看,案件被多次發回重審後,檢察機關撤回起訴,看似對被告人有利的結果卻事與願違。
張法銀并沒有因爲檢察機關撤回起訴而得到釋放,反而喪失了及時獲得無罪判決的機會,案件又回到了審查起訴階段,張法銀面臨的是無止境的刑事追訴程序。
如果你碰到這麽一個案子,怎麽辦?無名無利,隻有一腔正義,你辦還是不辦?律師是按照法律辦事的,但是法律就是這麽規定的,你又能如何?”方轶語氣有些悲壯。(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