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算是看出來了,包麗這意思很明确,如果不給她打折,讓她自我感覺占了便宜,今天這委托手續恐怕簽不了。
周穎的話一出口,方轶立刻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這樣吧,你們家也不容易,拆遷本來是好事,可以改善居住環境,結果卻出了這事,給您打九折吧,律師費十三萬五千元。
您可以分兩筆繳納,第一筆繳納三萬五千元,等我們閱卷後,開庭前您再繳納剩餘的十萬元律師費。當然在第二筆律師費繳納前,您可以選擇終止委托,不用繳納後面的費用。
雖然您住在隔壁市,不在本市,但是您所在的縣距離本市不是太遠,我們就不收差旅費了。”方轶想了想,片刻後說道。
“行,謝謝,謝謝方律師。”包麗面露感激。不知道是真感激還是裝出來的,不過對方轶來說,無所謂,同意委托就好,最主要的是把案子辦好。
包麗支付了第一筆律師費後,離開了律所。
方轶回辦公室的路上,正好看到老宋提着包進門,便想找他一起聊聊,聽聽他對目前團隊發展的看法。
“宋律師,開庭去了?”方轶微笑着問道。
“嗯,上午有個案子二審開庭,已經宣判了。”宋輝心情不錯。
“有空嗎?去辦公室嘗嘗我新買的普洱?”方轶邀請道。
“好,我馬上過去。”老宋雖然爲人低調,但是不傻,他知道方轶一定有事找自己。
五分鍾後,辦公室的茶桌旁,方轶坐在大圈椅上泡着普洱茶,對面的宋輝微笑着看着他的動作:“你這茶藝不輸老闆。”
“可不敢這麽說,老闆那是花錢學的,咱這是自己在家練的,不能比。”方轶故作謙虛道。
“呵呵,老方,你家裏有一位茶藝大師,還用得着去外面花錢學,你在家練就對了。别人都得花錢學,你賺錢……”宋輝笑呵呵道。
“低調,一定要低調。這要是讓老闆聽到,多傷心啊。”方轶嘿嘿笑道:“最近在忙什麽案子?”
“剛轉過來的時候,老謝給了我一個強奸案,被告人是個外國人,被害人是他公司的員工……”宋輝一聊起案子來立刻滔滔起來,方轶想攔都攔不住。
案情是這樣的,被告人姓樸叫樸永正,來自棒子國。他任職的公司的總部設在棒子國,集團公司外派他到國内當子公司的總經理。
據說在棒子國時樸永正就因爲生活作風問題被公司處理過,但是因爲他跟公司高層有關系,被保了下來,沒有被開除。後來因爲名聲太臭,被派來了國内任職,想讓他過渡一段時間後再調回國去。
樸永正來到國内任職後,自覺地山高皇帝遠,集團的那幫老家夥管不到他,在沉寂了一段時間後,又犯了老毛病,而且膽子越來越大。
半年前,公司有個項目比較急,項目組成員加班到很晚,樸永正垂涎項目組内一名劉姓女員工已久,便讓人爲項目組準備了夜宵。
晚上十點多,項目組人員陸續結束加班回家,他特意将小劉留下,并叫去了他辦公室,說是項目文件有個地方需要修改下。
當小劉走進辦公室後,樸永正突然關上了門對她進行猥亵,小劉爲擺脫他的無理糾纏,借機走出辦公室。
樸永正不死心,尾随其後,在經過休息室時,強行将她拽了進去。小劉奮力反抗,樸永正對她進行連續毆打,強行将她的衣服、褲子扒光,使用暴力手段與她發生了關系。
樸永正心滿意足後,爲掩蓋其罪行,往小劉的褲子口袋内塞了一千元。
小劉雖然看起來比較文弱,但卻是個倔脾氣,她離開後立刻報了警,警察見她身上有傷,便将樸永正傳喚到派出所。
此後不久案件移送去了檢察院,檢察院以樸永正犯強奸罪爲由向法院提起公訴。
樸永正提出了管轄權異議,以自己不是本國人爲由,稱法院沒有管轄權。
“沒有管轄權?!這位老樸同志是不是腦袋被驢踢了,以爲自己生活在清朝?”方轶笑呵呵道。
“說的就是,根據屬地原則(或稱領土原則),不論犯罪人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凡是在本國領域内犯罪者,一律适用本國刑法的管轄原則。法院是有管轄權的。
我去看守所會見時,把法律規定都告訴他了,但是那個樸永正是一根筋,就要提管轄權異議。我心想那就提吧,咱也不能攔啊,這是人家的權利。
最後法院裁定,駁回了他的管轄權異議。
後來他又提出,他的行爲不構成強奸,是飄唱,而且給了一千塊錢。但是根據在案證據顯示,被告人是在被害人明确拒絕的情況下,強行與她發生的關系,而且被害人身上有多處毆打造成的傷痕。被告人身上也有傷,是被害人抓的。
我隻能給他做罪輕辯護,其實對于這種貨,說實話我是真不想給他辯護,但是委托方出的律師費又比較高……我這心裏也挺擰巴的。”宋輝有些糾結。
是呀,現實與理想之間總會有很多溝溝坎坎,有的時候不得不妥協。
“最後怎麽判的?”方轶給他倒了一杯茶水,問道。
“一審法院認爲,被告人樸永正的行爲構成強奸罪。根據《刑法》,‘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規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的規定,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人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贓款人民币一千元依法沒收。
一審法院判決後,被告人不服,以其屬于嫖娼的違法行爲、而非強奸罪爲由提出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了他的上訴,維持原判。
我剛把判決書拿回來。”宋輝回道。
“行啦,你也不用太往心裏去。咱們律師有咱們律師的工作,隻要不昧良心就行。咱們不是爲了讓他脫責,而是爲了讓他受到公正的審判。
從情感上講,我覺得法院判的輕,這種貨就應該讓他去做太監。但是作爲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們又不得不理智的對待每一個案子。
雖然對很多案子,我們也很上頭,也想指着被告人的鼻子大罵一頓,踹兩腳,但那不解決問題。”方轶規勸道。
還有一章正在手打中,會晚點發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