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倉庫内還有價值更高的電纜,但是因爲搬運困難,沒能盜走。爲此楊祖剛在得手後,還進行了經驗總結。
楊祖剛等人盜竊得手後,與闫雲哲取得聯系,并将贓物運至郊外指定地點。闫雲哲得到信息後,聯系了張汗,張汗攜帶人民币二十萬元趕到交易現場。闫雲哲讓同案人白實等人幫忙裝卸電纜。
現場清點和看貨後,闫雲哲向楊祖剛一夥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支付了部分貨款,交易完成後,闫雲哲當場加價百分之十五,轉手将電纜出售給了張汗。
張汗收貨後當即付給闫雲哲人民币二十萬元。闫雲哲收款後,按照比例将其中的一部分人民币私下付給了楊祖剛。
因闫雲哲和張汗無法當場付清全部貨款,楊祖剛、白實一夥遂與闫雲哲一起離開現場找了一家連鎖酒店居住,等待張汗支付剩下的貨款。
行有行規,張汗是本地人,闫雲哲對他知根知底,不怕他攜款潛逃。張汗若是吞了這筆錢,楊祖剛這幫人可不是吃素的。
張汗在白實等人的幫助下,當夜将全部電纜運往下遊客戶處,并于二日後完成了交易。
此後,張汗按照之前與闫雲哲的約定支付了全部貨款,闫雲哲收到款項後,當場将款項付給了楊祖剛、白實等人,楊祖剛、白實一夥将贓款瓜分。
電纜廠發現電纜被盜後立刻報了警,警方立案後,開始組織人力進行偵破。
白實有個不好的習慣,好賭。拿到贓款後,他将大部分錢财都用在了賭博上,警方的線人覺得白實行爲可疑,便将情況告訴了警方。
随後,警方以抓賭爲由,将白實抓獲,經審訊後,白實對其盜竊電纜廠電纜一事供認不諱,随即把楊祖剛等人供了出來,并幫助警方将相關人員抓獲。張汗也被抓了起來。
“我就是收個髒的,咋就成共犯了。我跟楊祖剛那幫人不是一起的。”張汗的眼神中寫滿了冤枉。
“你認識楊祖剛和白實嗎?”孟廣達問道。
“不認識。我跟他們不是一路的。要不是老闫(闫雲哲)給我打電話說有電纜賣,我根本不知道有這麽回事。”張汗回道。
“在交易前,你見過楊祖剛那夥人嗎?”孟廣達問道。
“沒有,之前都是老闫在聯系,他怕我隔着鍋台上炕,所以一直防着我不告訴我實情。”張汗眼神堅決的說道。
看張汗的眼神和表情,孟廣達感覺他說的不是謊話。
“孟律師,我這種情況不構成盜竊吧,應該是收髒罪吧。”張汗看向孟廣達和宇文東。
“你之前學過法律?”孟廣達有些吃驚的看着他,不過稍微一想便明白了,經常幹這個,又被處理過,自然要對相關的法律規定了解下,這也正常。
“嗯,我之前特意買了本刑法,學習過。”張汗的話證實了孟廣達的猜測。
“根據伱剛才所說,你的行爲可能構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隐瞞犯罪所得罪。認定同案被告人之間是否構成共犯,主要看是否存在通謀。”孟廣達說道。
“這個通謀怎麽講?怎麽判斷通謀?”張汗眼中充滿了求知欲。
孟廣達看着他,心中暗道: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犯罪分子都開始學法了,太可怕了!不過說不定也是好事,但願他能痛改前非。
既然人家問了,解答咨詢又是律師的義務,孟廣達有必要解釋下。
“一般來說,從三個方面進行判斷:
第一方面,事前通謀的時點僅限于犯罪既遂之前,銷贓行爲人必須在盜竊犯罪未完成之前與盜竊實行犯存在意思聯絡,在盜竊犯罪既遂之後才進行意思聯絡的,不屬事前通謀。
第二方面,銷贓行爲人僅知道盜竊實行犯可能要去實施盜竊,但在盜竊前未與盜竊實行犯形成意思聯絡,在盜竊完成後才與盜竊實行犯共謀實施銷贓等行爲的,不屬于事前通謀。
第三方面,隻要銷贓行爲人在盜竊前向盜竊實行犯承諾,盜竊完成後爲實行犯收購、銷售盜竊所得的贓物,就可認定雙方存在事前通謀,不要求銷贓行爲人對盜竊犯罪的時間、地點、方法、對象、目标等具體情節都參與共謀或全面了解。
本案中,盜竊實行犯是楊祖剛和白實等人,闫雲哲隻是在盜竊前與楊祖剛共謀,答應事後收購楊祖剛等人所盜的贓物,其未參與盜竊作案,因此,闫雲哲隻是構成共同盜竊的幫助犯,并非盜竊的實行犯。但他仍然是共犯。
你在盜竊實施前并未與楊祖剛等人見過面,也未與他們溝通過銷贓的事,隻是在盜竊行爲實施完畢後,闫雲哲才聯系你參與銷贓,所以你不構成共犯。當然前提是你沒有說謊。”孟廣達盯着張汗的眼睛說道。
“您放心,我說的都是實話。按照您的說法,我會被判幾年?”張汗眼珠轉了轉,問道。
“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之規定,一般來說,隐瞞犯罪所得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你這種情況,我們會爲你做罪輕辯護,盡量把刑期降到三年以下。”孟廣達說道。
“哎!沒想到躲來躲去還是沒躲過去,這就是命裏該着。去年我去找張鐵嘴求簽,他就說我今年有牢獄之災,當時我心裏問候了他祖宗十八代,現在看來人家說的對呀,不服不行。”張汗像是洩了氣的皮球,坐在椅子上,喃喃自語。
“你有什麽需要我轉告家人的嗎?”孟廣達問道。
“麻煩您轉告我媳婦,家裏的錢省着點花。”張汗猶豫了下說道。
下午孟廣達和宇文東從縣檢察院出來後,打車往回走,進入市區時天已經黑了。兩人沒有再回所裏,直接各奔各家。
……
方轶的戶口已經遷到了市裏,所以他與雲梅到市裏的民政部門領的結婚證。站在民政局的大門口,方轶看着手中的結婚證,心中不由得想起了十多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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