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看守所後,方轶和雲喬上了車,中午在縣裏找了一家餐館,吃了一頓驢肉火燒。
“師父,對方三個人,還拿着鋼管等兇器,爲什麽您剛才說談培才可能構成防衛過當?
對方三個人打談培才一個,結果談培才被打急眼了,掏出刀紮傷了對方,在這種情況下,談培才有沒有可能構成特殊防衛。
畢竟是對方先動的手,而且對方的行爲應該算是行兇吧?”雲喬啃着驢肉火燒,看向方轶,問道。
“談培才确實是出于正當防衛的目的,才掏刀紮人。但是被害人手裏沒有拿任何兇器,隻是空手抽談培才嘴巴。
雖然被害人構成對談培才的故意傷害,但遠達不到緻人重傷或死亡的程度。所以談培才的防衛行爲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防衛過當。”方轶解釋道。
“但是對方三個人中,不是有兩個人拿着鋼管嗎?鋼管不算是兇器嗎?”雲喬歪着腦袋,不解的問道。
“但是,實際上對談培才進行毆打的隻有被害人一人,另外兩人并未動手,隻是起到了威懾作用。
如果三人是奔着要談培才命的目的去的,絕對不會是這個結果,可能第一輪談培才就倒下了,不死也得重傷。”方轶說道。
“好像也有一定的道理。”雲喬點了點頭。
次日下午,彭華雁和田彩英再次走進律所會議室,來見方轶。
“方律師,按照您的說法,我外甥談培才很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不能做無罪辯護,隻能做罪輕辯護?”在方轶分析完案情後,彭華雁看向方轶問道。
“是的,從目前的情況看,檢察院認爲您外甥談培才與被害人之間屬于互毆,您外甥的行爲不構成正當防衛,他的行爲構成故意傷害罪。
但是我認爲,您外甥談培才的行爲屬于正當防衛,隻是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方轶解釋道。
“那這罪名不都一樣嗎?都是故意傷害罪。”田彩英的潛台詞是,既然檢察院和律師的意見都是構成故意傷害罪,那我請律師有什麽用,這不白花錢嗎?
“方律師,您别誤會,彩英的意思是說,檢察院認定的故意傷害罪和您說的故意傷害罪,差别在哪?”彭華雁急忙把話往回拉了拉,以免平白無故的得罪人。
彭華雁是在社會上摸爬滾打了幾十年的商場老将,在待人接物上,絕對不是家庭主婦田彩英可以比拟的。
雖然方轶說的和檢察院說的罪名一樣,但是彭華雁卻沒有像田彩英那樣不過大腦的去理解問題。她注意到檢察院認定的是互毆,而方轶說的是防衛過當,這兩種說法應該是有區别的,但是區别有多大她不太清楚,所以她想聽聽方轶的解釋。
“沒關系,田女士的心情我能理解。是這樣,如果按照檢察院的指控,雙方是互毆,那麽談培才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爲對方被紮成了重傷,很有可能判下來刑期會在五年以上。
如果法院采納我的辯護意見,認定談培才屬于防衛過當,雖然仍然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是應當減輕處罰。談培才極有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兩者的區别在量刑上。”方轶解釋道。
“方律師,不好意思哈,剛才是我沒聽明白。”聽方轶解釋完後,田彩英覺得剛才自己的話有些不太妥,急忙往回找了找。
“沒關系,這個案子稍微有點複雜。”方轶客氣道。
很多時候律師不能因爲當事人的一句氣話就瘋狂的回怼,就好比狗咬你一口,你總不能再咬狗一口吧(關鍵是跟狗對咬,大概率人是咬不赢的),那樣會讓客戶覺得律師很沒有素質,也會得罪潛在客戶。
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不跟當事人吵,直接回到問題本身,用案件事實、法律邏輯,和已有案例拍死對方,讓對方服你,不敢再跟你呲牙。
如果拍不死、拍不倒怎麽辦,比如碰到混不吝的當事人,那最好的辦法就是不接受他的委托,以免陷入被動,案子辦的一肚子氣,搞不好最後還得退費。
“方律師,就按照您說的辦吧,如果委托您出庭辯護,律師費多少錢?”彭華雁當場拍闆道。
“一審律師費十萬元。如果有二審,二審律師費五萬元。”方轶說道。
“對了,方律師,我丈夫的案子,您有多大把握能讓法院判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田彩英突然問道。
“呃……這個我真沒辦法給您保證。庭審過程中什麽情況都有可能出現。”方轶一怔,解釋道。
“彩英,你還有其他要問的嗎?”彭華雁看向身旁的田彩英,眼神中有些許的無奈,但後者卻未發現。
田彩英搖了搖頭。
“方律師,那就按照您說的辦吧,您準備手續,我們今天就簽字付款。後面的事就交給您了。”彭華雁誠懇的說道。
“您放心,我一定盡全力。”方轶說完,看向雲喬,後者起身去了樓下,準備委托手續。
辦公室内,方轶正在爲談培才故意傷害案準備辯護意見,馬義走了進來。
“老方,你的隊伍咋樣了?”馬義坐在沙發上,拿出一盒香煙,抽出了一根。
“一共三人,包括一名助理。”方轶來到馬義近前,在他對面坐了下來。
“怎麽這麽點人啊!”馬義把香煙從嘴中拿掉,驚訝的看向他。
“我們團隊主打刑事訴訟,而且目前工作量還算飽和,等後期業務量上來了,再招律師也不遲,這段時間我正在物色合适的律師。”方轶不緊不慢的說道。
“你這是要搞精英律師團隊啊!”馬義點着頭,一副我懂的表情,說道。
“你團隊怎麽樣?”方轶問道。
“三個律師名額已經滿了,最近這幾年離婚訴訟比較多,而且分的家産也多是房産、汽車、股票等高價值的财産。所以很多律師往這塊業務鑽。不愁招律師。”馬義得意的說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