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張文在外經營公司的事被人舉報,合資公司取消了對萬佳銷售公司的授權。
截止案發之日,萬佳銷售公司的銷售金額爲四十八萬六千四百二十五元,獲利十二萬二千一百元。
“萬佳銷售公司這四十八萬多的銷售收入都是銷售的合資公司産品嗎?”方轶問道。
“嗯,萬佳銷售公司沒有其他業務,隻做合資公司的業務。全部業務都有正規發票可查。”張文道。
“萬佳銷售公司有多少員工?”方轶問道。
“隻有一個會計,幫着開票報稅。沒有其他人。辦公地址也是挂的虛拟地址,每年交五百元,是辦理工商注冊時代辦幫着找的。”張文道。
“萬佳銷售公司的客戶都是你聯系的嗎?平時客戶都跟誰聯系?”方轶問道。
“客戶都是我聯系的,都是合資公司的客戶,平時他們要貨會聯系萬佳銷售公司的會計。會計會直接聯系我手下的銷售。萬佳銷售公司不需要開拓客戶。”張文道。
“從開業至今,萬佳銷售公司經營了多久?”方轶問道。
“從去年六月底開始經營,直到合資公司取消授權,一共十個月。”張文想了下道。
“嗯,我們已經向公安機關申請了取保候審,估計這幾天就會有信兒。你有什麽需要我轉告你父母的嗎?”方轶問道。
“沒有。”張文搖了搖頭,然後說道:“麻煩您幫我解釋下,什麽是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我會被判刑嗎?”
“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是指,國有公司、企業的董事、經理利用職務便利,自己經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企業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的行爲。
至于會不會被判刑,現在還不好判斷,不過從你剛才的叙述來看,你未必構成該罪。”方轶道。
“那如果構成犯罪,法院會怎麽判?”張文想了下問道。他想知道最壞的結果是什麽。
“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之規定,如果構成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别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萬佳銷售公司的收入屬于數額巨大,如果法院認定你構成犯罪,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方轶解釋道。
張文點了點頭:“明白了!”
離開看守所後,方轶給張鳳才打去了電話,把會見的情況說了下。
“方律師,這案子能判張文有罪嗎?合資公司不算是國企吧?”周穎道。
“嗯,這個案子你有空分析下,全當練手了。周五咱們碰下,再詳細讨論。”方轶說道。
“好嘞。”周穎點頭答應道。
又撈到一個案子,要是按照這個節奏,估計一年以後自己就能單獨執業了,周穎心中歡喜。
回到律所的時候,正好趕上吃午飯,周穎被田欣等幾個實習律師叫走去吃飯了。
方轶正在琢磨着去哪吃飯,馬義走了進來。
“走,吃飯去!”馬義站在辦公室門口沖着方轶道。
“是不是梅小婷又出差了?”方轶笑道。
“這話說的,她出不出差,咱該吃飯也得吃飯啊。我可不是老黃,氣(妻)管(管)炎(嚴)。”馬義一身正氣道。
“嗨!說誰呢?好家夥,自從負責咱律所的婦女工作後,你這脾氣見長啊!”黃援朝走了過來,不依不饒道。
“說話注意點哈,我現在是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廣大婦女的代表,全面負責婦女工作,一呼百應!小心我在婦女工作群裏号召廣大人民群衆讨伐你。”馬義趾高氣揚道。
“給點陽光就燦爛,說的就是你這樣的。
杜主任讓你暫代下婦女工作,看把你牛的,要不我跟主任建議下,把‘暫代’兩個字去掉,把你扶正了?”黃援朝撇着嘴說完,作勢要往杜主任辦公室走,卻被馬義一把拉住了。
“我服了!大寫的‘服’字,行了吧!”馬義求饒道。
“說說吧,今天去哪吃?最近你可沒少給當事人做心理咨詢,要是不想讓我們說你重色輕友,就麻利兒的。”黃援朝道。
“我發現一個小館子,不大,但是做的菜特别好吃。比大飯店的好吃,就是遠點,開車過去大約二十來分鍾,去試試?”馬義眉飛色舞道。
“你可真夠摳的,老黃讓你請客,你給我們兩個領去路邊小店湊合事。”方轶笑道。
“我不騙你,真的,味道賊好。你們去了就知道了。要是味道不好,我包你們一周的午飯,怎麽樣?”馬義煞有介事道。
三人剛到樓下,王德友提着包,一身疲憊的迎面走了過來。
“老王,吃了沒?”馬義招呼道。
“别提了,一上午開了兩個庭,剛結束,還沒來得及吃呢。”王德友抱怨道。
“走吧,正好我們也沒吃呢,一起吧。”馬義道。
“今天馬義請客,他發現一個好館子,咱們一起去捧捧場。”方轶也跟着說道。
“好,恭敬不如從命,那我就蹭頓飯吃。”王德友笑道。
馬義帶大家來的地方是一個門面很小的飯館,主打面食。店雖然不大,但是人卻不少,出來進去的,翻桌率挺高。四碗面,外加冷熱六個菜,一共花了一百多,四人吃的美美的。
“你還别說,這面條還真好吃。”黃援朝道。
“那是當然,大骨頭湯,早上三點就熬上了,直到中午開飯,而且人家就賣一中午,早晚不開門。”馬義抽出一張餐巾紙擦着嘴角說道。
“你怎麽找到這地方的?”方轶問道。
“咱們所裏不是有個婦女工作群嘛,群裏那幫吃貨說的,昨天我就來過一次了,确實味道不錯,今天正好帶你們過來嘗嘗。”馬義一臉得意道。
“老王,你是不是最近累的抑郁了,怎麽總是悶悶不樂的?千萬要保重身體啊!”黃援朝關心的說道。
他可不想再分擔法援的案子,當然這話他不能實說。有些時候說實話是要被老闆制裁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