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坐在首位的三十多歲的男檢察員正在宣讀起訴書。
“……淩晨一時二十分許,被害人鄧剛與周濤到休閑山莊的女工宿舍外,叫山莊的服務員薛紅出來解決個人之間的糾紛,見薛紅不予理睬,周濤和被害人鄧剛強行進入宿舍内。
在宿舍内,周濤與薛紅發生争執,并毆打薛紅。同宿舍居住的被告人莊文婧上前勸阻,周濤又與莊文婧相互撕扯。在撕扯過程中,周濤将莊文婧的上衣鈕扣拽掉,莊文婧持水果刀将周濤的右上臂劃傷。
鄧剛見此狀況,欲用啞鈴擊打莊文婧,莊文婧又持水果刀紮傷鄧剛的左胸部,緻其左胸部一點八厘米刺創口,因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當日,莊文婧被公安機關抓獲,作案工具亦起獲……
本院認爲,被告人莊文婧無視國法,因瑣事故意傷害公民身體健康,且緻人死亡,其行爲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審判長,起訴書宣讀完畢。”檢察員道。
檢察員的聲音在莊文婧聽來是那麽的冰冷,那麽的無情,如同地獄的召喚。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宣讀民事訴訟請求和事實及理由。”審判長道。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律師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人莊文婧賠償鄧剛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贍養費等共計五十四萬八千元,并向法庭提交了喪葬費收據及贍養費的計算依據等證據材料。
“被告人莊文婧,剛才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嗎?指控你犯什麽罪?你對起訴書指控伱的犯罪事實有無異議?”審判長問道。
“有異議。周濤毆打、欺辱并企圖拖走薛紅,我過去勸阻,周濤又打我,還将我的上衣撕開,上身裸露,使我感到很屈辱。
我認爲周濤要強奸我,爲了防衛才拿起刀子。我将周濤劃傷後,鄧剛用啞鈴砸我,我就沖鄧剛胡亂紮了一刀。
如果周濤和鄧剛不對我和薛紅行兇,我不會用刀紮他們。鄧剛屬于咎由自取,我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莊文婧淚眼朦胧的看着手裏的紙,顫抖着說道。
在開庭前,方轶又去見了她一次,将厲害關系都說了一遍,也說了自己的辯護方案。方轶告訴她開庭時一定要鎮定,如果怕忘了,可以将準備說的話都記在紙上,當庭宣讀。
莊文婧知道方轶這是爲她好,在開庭前的幾日,她将要說的話在腦子中過了好幾遍,她頭腦依舊亂糟糟,但是案發經過她還記得,所以她将當日發生的情況寫在了紙上,以防自己庭審中慌亂記不起來。
“公訴人可以就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訊問被告人。”審判長道。
“好的,審判長。”檢察員拿起提問大綱,看向被告人莊文婧:“被告人莊文婧,案發當天你們是幾點回到宿舍休息的?”
“當天晚上山莊有幾波客人,我們是晚上十點多回到宿舍休息的。”莊文婧道。
“你們回到宿舍休息,是否聽到了什麽聲音?”檢察員問道。
“聽到了,周濤和鄧剛跑來敲門要薛紅出去。”莊文婧道。
“周濤和鄧剛來找薛紅時,是幾點,你們都睡了嗎?”檢察員問道。
“當時我們都睡着了,時間好像是一點多,大概一點零五分左右。”莊文婧道。
“你怎麽知道是一點零五?”檢察員問道。
“當時周濤砸我們的房門,讓薛紅出去,我們都被吵醒了,我拿手機看了下時間,所以記得。”莊文婧道。
“周濤和鄧剛是怎麽進入你們宿舍的?”檢察員問道。
“他們兩個開始叫門,讓薛紅出去,但是薛紅膽小怕出事,不敢出去,拒絕了。後來我們聽到有人用腳踹門,宿舍的門是普通的木門,很快就被踹開了。然後他們就進來了。”莊文婧道。
“進入宿舍後,他們做了什麽?”檢察員問道。
“周濤走到薛紅的床前,想拉她出去,薛紅不去,一邊喊救命,一邊用腳蹬他,後來薛紅被他拉到了地上,她的上衣被撕開了,周濤抓着她胳膊往外拖,還罵他。”莊文婧道。
“鄧剛做了什麽?”檢察員問道。
“鄧剛一開始站在周濤身後,後來周濤把薛紅拉下床,他想上去幫周濤,我怕她們把薛紅拖出去,害她,就下床去推周濤,想救薛紅。”莊文婧道。
“你下床,去推周濤的時候,手裏拿着什麽?”檢察員問道。
“什麽都沒拿。”莊文婧道。
“之後發生了什麽?”檢察員問道。
“我把周濤推了一個趔趄,他回手打了我一個嘴巴,然後把我的睡衣撕開,把我推倒了。
我怕他強奸我,就抓起了床頭的水果刀,沖着他揮了下,正好劃到他的右臂上。
然後我看到鄧剛從地上撿起一個啞鈴,沖到我近前,要拿啞鈴砸我頭,我就沖着他紮了一刀。我沒想紮死他……”莊文婧擦着眼淚道。
“審判長,公訴人問完了。”檢察員看向審判長道。
“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的訴訟代理人,可以就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的事實向被告人發問。”審判長道。
“好的,審判長。被告人莊文婧,我跟你确認下,鄧剛向你沖過來時,他手裏拿着什麽?”鄧剛的律師道。
“拿着一個啞鈴。”莊文婧道。
“誰的啞鈴?”律師接着問道。
“我們宿舍的啞鈴。是之前山莊的服務員留下的。”莊文婧抹了一把臉上的淚水道。
“他向你沖過來時,手裏的啞鈴舉起來了嗎?”律師道。
“舉起來了,他要砸我,所以我才捅他。”莊文婧有些哽咽道。
“他的手舉起來後,是否有砸的動作?”律師問道。
“我記不清了,當時我看到他沖過來,手裏舉着啞鈴,我就用刀捅了他。”莊文婧搖了搖頭道。
“審判長,我問完了。”律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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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