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方轶和鄒達良走出法院時,天上刮起了寒冷的西北風,寒風刮過臉龐如冰刀一般,方轶不由自主的提起公文包擋在臉龐,抵禦寒風。一旁的鄒達良縮着脖子,被寒風刮的呼吸困難,立刻背過身去。
二審的判決結果既在情理之中又讓方轶有些意外。
二審法院認爲,被害人的陳述及相關筆錄證實,鄒光冒充幫助民警辦案的工作人員,編造理由騙得被害人手機後離開案發現場時,被害人均是知曉的,并非趁被害人不備逃逸,一審判決對鄒光的行爲定性有誤,應予糾正。
雖然二審法院糾正了一審法院對鄒光犯罪行爲的定性,但并不認爲一審法院的量刑畸重,一審判決量刑仍在法定幅度之内。最後改判上訴人鄒光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三千元。
對于鄒達良來說,折騰了半天刑期還是一年六個月,隻是換了個罪名,不過好在聽方律師的建議上訴了,最終二審法院未采納檢察院增加刑期的建議。
對于方轶來說,二審法院的判決等于肯定了他對案件的判斷,盡管量刑不盡如人意,但是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哪能事事都如願。法院沒有增加刑期就已經不錯了。
寒風小了很多,吹起路邊的樹葉,樹葉如飛花一般片片飄落。氣溫有些低,凍得路人不由得加快了腳步。
一臉落寞的鄒達良走在路上,他滿腦子滿是懊悔,已經忘記了寒冷。他後悔小時沒多陪陪孩子,媳婦過世後沒能好好的教育兒子,導緻兒子鄒光最後走上邪路,他陷入了深深的自責之中,比鄒光第一次被判刑時,還要自責。
方轶看着他略微有些彎曲的脊背,作爲一個父親,方轶能感覺到他承受了很多他本該承受的苦難,卻錯過了承擔他本該承擔的責任,可憐天下父母心!
方轶發動車子後,決定周末去看看方安志,好好陪陪他,現在的他突然覺得,兒子考不考得上大學不打緊,身心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方轶剛剛回到所裏,茶水都沒來得及喝一口,萬可法便将他叫進了辦公室。
“您老是不是又讓看您的茶藝、品茶?”方轶笑呵呵道。
“少貧嘴。有正經事。”萬可法道。
見胖老頭一臉的嚴肅,方轶也收起來笑容。
“唐市有我一個老客戶,他介紹過來一個刑事案子,犯罪嫌疑人是他親戚。昨天晚上我跟犯罪嫌疑人的哥哥見了一面,檢察員指控犯罪嫌疑人故意傷害罪,現在案子剛到法院。
本來他想讓我爲他弟弟提供辯護,但是我要的律師費太高,他有些猶豫,說回去商量下。今天早上他打電話給我,說是想讓你給他弟弟提供辯護。
因爲你不是合夥人,所以我不好要價太高,就報了三十萬。另外他再支付一萬元差旅費,包幹制。吃喝住行都由咱們自己承擔。”萬可法說完後,看向方轶。
三十萬元!還不好要價太高!方轶“咕噜”咽了口吐沫,這老家夥真敢要價啊!
“這案子律師費,除了所裏扣的百分之三十外,我再給您多少合适?”方轶問道。
人家爲自己介紹案子,怎麽也得表示下,律師圈裏有市場價,但是方轶覺得可能有點低,所以他讓萬可法提。有什麽話還是說在明處比較好,省的相互猜忌。
“算啦,所裏扣的百分之三十裏面有團隊的費用,我那份就免了。辦完案子想着請我吃飯。”萬可法微笑道。
“謝謝老闆!那什麽……委托手續簽了嗎?”方轶問道。他知道這是胖老頭在照顧自己,心裏非常感激。
雖然胖老頭這麽說,但是他覺得怎麽也得意思意思,對方不缺錢,于是他想起了自己那套紫砂茶具。
萬可法确實有心幫他,想盡快将他的名氣打出去,爲團隊尋找一個突破口,讓業務更上一層樓。不管是開律所還搞團隊,都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
這麽多年來,萬可法團隊一直是以訴訟和法顧爲主,他本來想将宋律師推出去,把他托起來,雖然宋律師專業能力也不差,但是運氣差一點,這些年沒做過什麽特别知名的案件。
可以說宋律師屬于那種沒露過大臉,也沒現過眼的律師,一直穩穩當當的。但是太穩當也不好,不方便團隊推廣,找不到亮點。
至于老黃和馬義,老黃善于公司業務,但是魄力不足,歲數也大了,作爲中流砥柱可以,當主打星差點意思了。
馬義整天沉迷于拯救廣大已婚婦女的活動中,屬于團隊的附屬業務,團隊又不是以婚姻家庭業務爲主所以不能當主打。
其他律師有幾個能挑起公司業務的大梁,宣傳起來效果還不錯。但是刑事業務這塊确實沒有更好的人選。
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後,萬可法覺得方轶是最佳人選,要學曆有學曆,有案例有案例,而且目前在本地已經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推廣難度小,見效快,現在團隊的主要任務是讓他在本省多做些刑事案子,把名聲傳出去。
一邊捧方轶,一邊留方轶,一旦方轶的名聲起來了,肯定會有同行來挖人,或者他跳槽自己幹,現在不做工作,臨時抱佛腳,不靈的!
這也是爲什麽萬可法前段時間跟方轶談申請合夥人的原因,他想利用合夥人的待遇留住方轶,爲團隊,也爲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留住人才。
“沒有,等你跟對方見過面後再簽。條件都談好了。”萬可法微笑道。
正說着,辦公桌上的電話響了,萬可法接聽後嗯了一聲,說了聲馬上到後挂斷了電話。
“說曹操,曹操就到,走,咱們上樓。”萬可法微笑道。
樓上的會議室内,坐着一位身材魁梧,肚子如懷胎五個月的男子。方轶跟在萬可法身後走進會議室時,他正在打電話,嗓門很大,在門外都能隐隐的聽到他說的是什麽。
“萬主任,您好。”男子見萬可法二人進門,急忙挂斷了手機,起身相迎。
“吳總,這位就是我們所的方轶律師。方律師,這位就是我剛才給你提到的客戶吳總。”萬可法介紹道。
吳總看向方轶道:“方律師,久仰大名。我是吳氏集團的總經理,吳龍,您的介紹我看過,做了不少知名刑事案件。”
他邊說話邊端詳方轶,可能是在與網上的照片作對比,看看是不是自己挑選的那個方轶。
吳總說的吳氏集團其實隻有一家養生館和兩家小公司,搞個“集團”的名頭主要是感覺在外面行走有面子。
“吳總,您好。咱們坐下聊。”方轶微笑道。吳總的口音有點重,讓他想起了趙麗蓉老師。
雙方坐下後,萬可法道:“吳總,您弟弟的案子。我跟方轶律師提了一嘴,你再說說吧。”
“其實我也是聽公司的部門經理說的,出事當天我有個酒局,去維護關系了,不在現場。但是據我所知是對方來我們養生館鬧事,我弟弟才打死的人。”吳總瞪着大眼睛道。
“對方爲什麽會來你們養生館鬧事?事情的起因是什麽,您有了解嗎?”方轶問道。
“嗨,同行是冤家,距離我們養生館不遠有一家足療館,您想啊,我們都在一條街上做生意,難免有競争。
被打死的那位是足療館孫老闆的朋友,我找人打聽了下,據說案發前幾天,有人舉報足療館涉黃,被查了。
足療館孫老闆認爲是我派人去相關部門把他們舉報的,就懷恨在心。明着幹,他怕幹不過我,就趁我不在家的時候帶着一幫人來砸場子。
案發當天我弟弟正好來養生館,也不知道是怎麽搞的,我弟弟在混戰中把對方給打趴下了。後來拉到醫院一檢查,說是人已經死了。”吳總道。
“明白了,也就是說,您也不清楚具體發生了什麽,現場是怎麽回事?”方轶道。
“對,事後我去找過足療館孫老闆,那孫子比兔子跑的都快,我讓人找了一個多月了,愣是沒找到人。不止我在找他,據說公安部門也在找他。”吳總道。
“吳總,我讓助理把委托手續準備下,您跟萬律師先聊聊哈。今天辦完手續,我馬上聯系看守所和法院,預約會見和閱卷。”方轶道。
“行,我馬上給會計打電話,讓人把律師費打過來。”吳總辦事嘎嘣脆,說幹就幹,方轶下樓去準備委托手續,他給會計打了電話,讓會計準備律師費。
十多分鍾後,周穎拿着手續跟着方轶來到了會議室,協助吳總辦理委托手續。
“方律師,您什麽時候過去看我弟弟,給我打個電話,我跟您一起去。”吳總簽完字後,說道。
“我現在就跟看守所聯系,預約時間。”方轶看了下時間後,拿出手機按照吳總給的看守所聯系方式,撥了過去,趕在下班前預約了明天早上的會見。
“方律師,您辦事就是利落,您今天晚上去唐市還是明天早上走?”吳總道。
“明天早上走趕不上,今天晚上我就得過去。剛才我打法院的電話沒人接,明天早上我再給法院打電話,預約閱卷。”方轶道。
“法院的電話最難打,之前我找的律師打了好幾次才有人接聽。”吳總深有同感道。
“吳總,本來晚上我還想請您吃飯,現在看來隻能等下次了。”萬可法笑呵呵道。
“萬主任,您客氣了。您有空到唐市,給我打電話,我請客。”吳總豪邁道。
辦完委托手續後,吳總讓人給方轶和自己預定火車票,之前都說好差旅費包幹了,人家也給了錢,現在吳總又叫人訂火車票,搞的方轶還挺不好意思的。吳總卻毫不在意。
與吳總約好在火車站見面後,方轶先回家準備出差用品去了。
入夜後,高大的路燈散發出耀眼的白光,路上下班的人群三三兩兩,少了不少,方轶打了一輛出租車去了火車站。
方轶跟着吳總走進車廂後,眼前一亮,紅色的座椅,寬敞的車廂,吳總訂了兩個商務座。
兩人坐下後,吳總遞給方轶一袋堅果:“方律師,我弟弟就全靠您了。您不知道,我們家哥兩個,我腦子笨不愛讀書,上完高中就在社會上摸爬滾打,混到今天這地步已經到頭了。
我弟弟不一樣,他從小學習好,現在正在上高中,正是要緊的時候,我不指望跟着他雞犬升天,隻要他能考個好大學将來有出息,光宗耀祖就行。
我是沒什麽希望了,我們家全看我弟弟的了。這個案子關系到他的前途,他可千萬不能出事,否則我爸媽非倒下不可。
所以……方律師全靠您了!”吳總懇切的低聲道。
“吳總,我現在不能給您任何保證,不過我會盡全力,您放心。等我會見完,看過案卷後,再給您商讨辯護方案。”方轶謹慎道。
吳總對他期望越大,方轶越不敢随便說話,事關一個高中生的命運,他不得不更加謹慎。亞曆山大啊!
吳總幫他訂了一家四星級酒店,方轶辦完入住手續後,雙方約定次日一早趕往看守所。
次日早上六點,方轶起床洗漱已畢,去樓下吃自助早餐,飯後不久吳總給他打來了電話,車已經到樓下了。
吳總的車是一輛進口奧迪,估價在百萬以上,方轶上車後,司機将他和吳總送到了看守所。
看守所内,穿着馬甲的吳文身材偏瘦,顯得很斯文,他的眼神中閃爍着恐懼和迷茫。方轶将委托手續遞給他,他看了一眼後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又還了回來。
“案發當天都發生什麽?”方轶語氣平緩的問道。
吳文涉世未深,但卻比同年人顯得成熟、穩重。方轶猜測,這可能跟他哥哥的“言傳身教”有關,主要是“身教”。
“我當天早上去我哥的養生館……”吳文低着頭将事發經過說了一遍。
事發當天正好是周六,他跑去養生館找懂中醫推拿按摩的趙師傅給自己治療落枕。正在趙師傅給他按摩頸部的時候,突然門口咣當一聲響,好像砸碎了什麽東西。
吳文怎麽說也是老闆的弟弟,店裏出現異響他立刻跑了過去,隻見前台的招财貓在足療館孫老闆的腳下已經粉身碎骨了。
吳文剛想質問孫老闆,大門外又跑進來五六個漢子,手裏拿着棒球棍、西瓜刀之類的武器,沖上來見人就打,見東西就砸,與店内的員工打在一起。
有個壯漢手持西瓜刀直奔吳文,吳文一開始被吓傻了,等他反應過來胳膊和腿上各挨了一刀。
吳文拼命的躲閃,後面的壯漢可能覺得他年齡小好欺負,緊追不放,後來在混戰中,前面一個拿着棒球棍的男人被從裏面沖出來的店員撲倒,棒球棍落在了吳文的腳下。
兔子急了還咬人呢,何況人乎!
吳文被追急了,一時血往上湧,血灌瞳仁,抄起腳下的棒球棍,狠命的向後面追來的漢子掄去,後面的漢子下意識的用手中的西瓜刀格擋。哪知吳文的勁兒太大一下将西瓜刀打飛出去,漢子想撲上來搶棒球棍,卻被吳文一下打到了頭部,漢子當場倒地。
正在養生館混亂之時,警察趕到将鬧事者抓獲,足療店的孫老闆見勢不妙,撒丫子從養生館的後門逃走。
緊跟着急救車趕到,将吳文等傷者和地上躺着的漢子送去了醫院。後經搶救,被吳文打倒在地的傷者,因嚴重顱腦損傷于當晚死亡。吳文的損傷爲輕微傷,除吳文外,養生館另有三人爲輕微傷。
公安機關以吳文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此後檢察機關以故意傷害罪将案件移送市中院。經查吳文案發前一個月剛好滿十八周歲,系高三學生。
方轶沉吟片刻後問道:“養生館裏有沒有監控錄像?”
“有,當時警方來了後,就把監控錄像拿走了。”吳文道。
“當時是誰先動的手,你還記得嗎?”方轶問道。
“當時大門外一下湧進來好幾個人,手裏都拿着家夥,隻有我和二個男店員在門口,是他們先動的手。他們一進門就開始砸東西。我和店員攔着,他們就開始打我們,後來店裏的人出來了,雙方就打了起來。”吳文想了下道。
“嗯,你有什麽話要我轉告你哥嗎?”方轶問道。
吳文搖了搖頭。
“要不要給你送幾件衣服,或者存點錢?”方轶語氣柔和的問道。他突然發現吳文挺可憐的,還沒進入社會先被關了進來。
“不用了,我哥之前給我存的錢還沒花完。”吳文看向方轶問道:“方律師,我會被判刑嗎?”
“從你說的情況看,我認爲你可能屬于正當防衛。當然是否屬于正當防衛要等我去法院閱完卷後才能确定。辯護方案出來後,我會再來見你。
你别想太多,身體是第一位的。”方轶道。
從看守所出來後,方轶給法院打了電話,嘟嘟想了幾聲後,有人接了電話,方轶跟對方約閱卷時間,對方讓他下午兩點到法院閱卷。
中午在一家酒樓上,吳總請方轶吃飯。
“方律師,我弟弟的事怎麽樣?有沒有希望?”吳總問道。
“從目前情況看,我個人認爲您弟弟吳文可能構成正當防衛,下午我閱完卷後,回去再分析下,過兩天我給您打電話,咱們再探讨辯護方案的事。”方轶道。
當事人的話隻能信一半,因爲人在被關進去後,壓力劇增,頭腦可能會混亂,甚至崩潰,他們說的與現實情況可能差别很大。
“方律師,之前那位律師說,我弟弟的案子構不成正當防衛,他說對方屬于尋釁滋事,而且主要目的是砸東西,并不是傷人,否則對方有備而來,我們養身館裏的員工早就躺下好幾位了,不會隻有輕微傷。
另外,那位律師還說,我弟弟把對方的刀打落後,對方赤手空拳已經不構成威脅,我弟弟再次掄棒球棍擊擊打對方頭部的行爲構成防衛過當,也就是故意傷害罪。”吳總停下筷子問道。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尋隙滋事也分情況。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對方帶人到您的養身館打砸,在此過程中傷人,不屬于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中的任何一種,但是有可能構成‘行兇’和‘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且‘行兇’與‘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在認定上可以有一定交叉,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在司法實踐中,尋釁滋事行爲的暴力程度越高,嚴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程度的,有可能被認定爲《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中的行兇。但是侵害行爲最終構成什麽罪名,對防衛人正當防衛的認定沒有影響。
下午我會去法院閱卷,等我分析完案情後,才能給你最終的答複。”方轶道。
下午閱卷很順利,拿到案卷的複印件後,他可沒敢給吳總看,李明博就是前車之鑒,雖然最終被無罪釋放,但是被關在裏面滋味不好受,這種風險應規避。
次日一早,方轶帶着案卷來到律所,開始分析案情,查找唐市中院的相關判例,忙的一塌糊塗。
上衣的袖子被挽了起來,襯衫最上面的兩個紐扣是敞着的,方轶癱坐在椅子上,看着辦公桌上散亂的案卷和查到的案例材料,心中暗道:看來周末帶兒子回老家的計劃要改一改了。
快吃午飯時,萬可法回來了,他身後跟着馮助理。不一會兒,馮助理來到方轶面前,告訴他老闆請他進去喝茶。方轶答應一聲,放下手中的案卷,起身向主任辦公室走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