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通訊錄是指給借款人通訊錄裏的所有人打電話,告訴你欠錢的事情,搞得你名聲掃地,讓你的工作,生活朋友圈都會受到影響)
今年省裏開展專項治理套路貸行動,胡總的公司被定義爲套路貸,結果可想而知,他趕上了風口,飄進了看守所。
整個公司一窩端,胡總的媳婦哭哭啼啼的找到馬半山,馬律師打心眼裏想把胡總弄出來,因爲少了胡總,他每年的收入會減少一大半,但是他又沒怎麽做過刑事案子,心裏不把準,最後便找到了顧大通幫忙。
“其實吧,我覺得胡總這事頂多算是高利貸,根本算不上套路貸。胡總這人腦子比較簡單,我跟他認識不下十年了,他初中沒上完就出來混社會,最早在一家高利貸公司做催收。
後來嚴打,那家高利貸公司的老總跑路了,他也回家休息了一段時間,後來風聲過了,他想出來找工作,沒文化但是又看不上保安之類的工作,覺得賺錢少。
最後他找了幾個之前一起做催收的朋友,又聯系了之前的老闆,那位老闆還算是仁義,自己金盆洗手,便把手裏的一些資源都給了他。後來他就走上了老闆的老路。”馬半山道。
“我看案卷裏檢察院指控他涉嫌詐騙罪,但是我感覺應該構不成詐騙罪。我同意您的意見,胡總實質上是在放高利貸。”方轶想了想道。
“伱看,我就說這案子不應該是合同詐騙。以胡總的智商,他搞不了套路貸那一套,最多了喝個小酒唱個歌,收收高額利息。方律師,說說你的意見。”馬半山一臉喜色道。
方轶一笑,随即解釋道:“您看,被告人胡總放款是真實的,而且在放款前系統上會提醒借款人注意合同條款,而且錢進入借款人賬戶後,不會以各種理由再套取出來,沒有砍頭息之類的費用。借款是真實存在的。
從案卷的内容上看,檢察機關也沒有提供胡總以虛構事實、隐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财物的證據,所以這案子不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方律師,這案子要是交給你做,有幾成把握?”馬半山一邊聽着,一邊摸着下巴琢磨着,突然問道。
“這個我真不好說,畢竟判案子的不是咱們,咱們隻是提供辯護意見。您也知道法律規定是一回事,司法實踐又是另外一回事。不過我覺得這案子還是有機會的。”方轶想了下道。
“方律師,不如這樣,咱們合辦這個案子,律師費咱們兩方五五分,如何?你要是同意,我一會兒就去找顧律師溝通。
這個案子律師費是二十萬,我已經跟當事人談妥了。咱們兩個分工,您負責後面的法庭辯論,我負責質證和與當事人溝通。”馬半山道。
“行,您隻要跟顧律師溝通好,我沒有意見。”方轶道。
二十萬律師費,團隊分一半有十萬元,自己辦這案子可以拿一萬元提成,方轶覺得這買賣可以幹。
次日,馬半山将委托手續上填上了方轶的名字。方轶拿到案卷後,開始撰寫辯護意見。
一周後的一個下午,胡總的案子開庭了,方轶跟着馬半山來到區法院第八審判庭。
辯護席上馬半山坐在首位,方轶坐在第二位。上面坐着三位法官,中間的胖法官便是審判長。
被告席上坐着胡總,四十多歲,大秃腦袋,一臉橫肉,身材魁梧。隻要見過他的,沒有人會把他當成好人。
此時公訴人正在宣讀起訴書。
“……本院認爲,被告人胡猛的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鑒于被告人胡猛詐騙數額特别巨大,建議對被告人胡猛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對面的女檢察員露出一臉苦大仇深的表情。
“被告人胡猛,剛才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嗎?你對起訴書指控你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有無異議?”審判長道。
“有異議,我不認可。我根本就不是詐騙,客戶申請的貸款我都放了,不過是想多收點利息,我沒詐騙過任何人……”胡猛坐在被告席上嚷嚷着。
檢察員的臉色越來越難看,你說你認了不就得了,省的大家都麻煩,就應該建議判你無期徒刑,沒收全部個人财産。
方轶看着坐在被告席上大聲喊冤的胡猛,心道:這哥們的名字沒白取,是夠猛的。
“公訴人可以就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訊問被告人。”審判長制止胡猛的發言後,說道。
“被告人胡猛,你們在出借款項時,除了利息外,還有沒有其他費用?”檢察員問道。
“有,還有服務費、展期費。我們公司出借的資金大部分都是投資人的,我們自己沒有那麽多資金。所得利息中大部分也都給了投資人。
誰提供服務不得收個服務費,要不然我們一天到晚的忙啥呢,公司員工都去喝西北風啊,不給你工資你能坐在這兒吧吧的說話,爲愛發電?打官司不出訴訟費,你問問法院管你的案子嗎?”胡猛愣了一眼檢察員道。
今天也就是今天了,胡猛豁出去了,人死鳥朝上,對方上來就建議法院判自己十五年,慫也是一刀,猛也是一刀,先痛快痛快嘴再說,怕個球啊!
檢察員氣的呼呼喘粗氣。法官一聽眨巴眨巴眼,怎麽還有我們法院的事呢。
平複了下心情,檢察員接着問道:“借款人逾期的,你們怎麽處置?”
“怎麽處置?催款呗,凡是從我們這兒借款的都是走投無路的人,但凡銀行給他們貸款,他們也不能來找我們借錢。所以這幫人逾期了,隻有一個辦法,打電話或者上門催款。”胡猛道。
“在催債過程中是否使用過暴力?”檢察員問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