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烈祝賀,貴司楊丹丹女士被我夫看上,并被多次臨幸,作爲正房,我特向貴司提親,納其爲妾。
窩草,這不就是抓小三嗎?寫的這麽含蓄幹嘛。”方轶放下望遠鏡,轉過臉來,一臉驚訝的看向李書明道。
“拉橫幅的人有修養,存心羞臊對方,那家單位也是個要臉的事業單位。這麽搞一下,總比扯着嗓子跟潑婦似的去辦公樓裏鬧事強。不管裏面的人還是外面的人,都能看到,影響力大。”李書明一臉的賊笑,說道。
“他們站在哪拉橫幅就沒人管?”方轶問道。
“管?怎麽管?人家既沒鬧事,又沒擺攤占道,标語内容也不違法,連被點名的那位都不說什麽,别人誰管啊。
都有一個禮拜了,據說對面辦公樓裏曾出來人找拉橫幅的那幾位民工交涉,但是拿了人家的錢就得給人家辦事,那幾位民工大哥說了要拉滿一個星期,否則東家不給結尾款。
怎麽樣,那幾位民工大哥講誠信吧!”李書明嘿嘿笑道。
“高,這招真夠高的。”方轶一臉敬佩道。
“中午我請你吃大餐。”李書明微笑道。
“吃什麽大餐啊,在你店裏弄兩菜,咱們喝兩杯多自在,甭往外跑。”方轶不想李書明破費,急忙道。
“沒關系,不是我買單。我有個朋友,也是輝煌的老客戶,前兩天我見他愁眉不展的,一問才知道,被人家給告了。
後來我們就聊到了你,這不是正好今天伱過來,他想跟你咨詢下。我先聲明哈,沒有咨詢費。這案子能不能接,你自己跟他談哈。”李書明道。
“嗯,沒問題。謝啦!”方轶知道這是李書明在給他介紹案子,心中很感激。
中午時,方轶跟着李書明走進了市裏一家很有名的私房菜館的包間。
包間内坐着一位長着大驢臉,秃頭,四十來歲的中年人,李書明二人進門時,他正在皺着眉頭吸煙。
“孟總,這位就是我跟您提過的方律師,方律師可是法大的法學博士,原來在大學教授法律,現在出來做律師了。”李書明介紹道。
“方律師您好,快請坐。您現在那家律所。”孟總見二人進門,立刻起身,主動熱情的與方轶握手道。
“方律師家在縣裏面,所以爲了照顧家人,他現在下面縣裏的律所執業。之前那個‘刀下留人’的案子你知道吧,保了人家一命,就是他代理的。
前不久中院判的合同詐騙罪的案子,上訴到省高院後,改判無罪,也是他代理的。
民事案子就更多了,之前歐洲花園二區被執行的案子,他代理購房人,直接把銀行的強制執行給幹掉了,間接的解救了幾百位業主。銀行眼看着樓盤放在哪,卻強制執行不了……”李書明輕描淡寫的說了一嘴方轶的律所,而後大篇幅的介紹他的戰績,聽得孟總頻頻點頭。
有這麽好的戰績,在那家律所還不是一樣,客戶顧的是律師,又不是律所,隻要律師真有本事,律所大小可以忽略不計。
“咱們先點菜,邊吃邊聊。”孟總說完,招呼服務生點菜。
不一會兒酒菜擺上,包間内隻剩下三人,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孟總打開了話匣子。
“方律師,我跟您咨詢個事。哎,這幾年我一直不太順,之前我跟李總說過,去年的時候,我一個兄弟,他的公司資金有些緊張,想跟一家金融機構貸款,那家公司覺得他的資質不太夠,讓他找人擔保,他就找到了我。
當時他公司剛剛接了一個大訂單,急需資金周轉,我也覺得這單做下來他能賺不少,就答應了,給他做了擔保人。
可誰知道今年年初的時候向他訂貨的那家公司倒閉了,貨款結不回來,他整天忙着追債。
金融機構的貸款眼看到期了,現在我朋友的公司也是勉強維持,哪有錢還債呀,人家肯定會來找我要錢,咱明白,咱是擔保人,債務人還不上錢,擔保人就得還錢。
欠債還錢的道理咱都明白。但問題是我要是替他還了錢,我的資金鏈就斷了,我的公司也得倒。
我那朋友已經進行了破産債權申報,應該能拿回來一部分貨款,雖然不能全覆蓋,但是也能償還一大部分。”孟總道。
“一共欠了多少貸款?”方轶問道。
“一共有八百多萬,貸款總額是一千萬,之前還了一部分。”孟總道:“這是當初我朋友貸款時,我簽署的擔保合同。”說着,孟總将一份合同遞給了方轶。
方轶看過一遍擔保合同:“嗯,這保證合同約定的是人保,不是物保,合法性上沒有問題,您現在的訴求是什麽?說句大白話,您想達到什麽樣的結果?”
“我就是想讓您給看看,能不能拖延下時間,等到我朋友分到客戶的破産财産後,我看看情況,然後再承擔擔保責任。”孟總道。
“擔保合同上約定的是連帶責任擔保,不是一般擔保。如果是一般擔保,那麽要等債務人無力償還貸款後,才輪到保證人清償債務。
說的直白點,在一般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即便追債也得先追您朋友,您朋友确實無财産可供執行後,才輪到您。有個先後順序問題。
但是連帶責任則不涉及這個問題,債權人可以同時對您和您朋友主張債權,誰有錢,債權人就會執行誰。
至于您說的拖延時間問題,從現在來看隻能在程序上延長時間,也就是一審判決後,您上訴打二審,純粹的利用法律規定的一審二審的訴訟程序拖延時間。但是最終法院是要出判決的,具體能拖延多久不好說。
一般來說,企業破産清算的時間比較長,越是老廠子債務越多,破産清算的周期越長。如果純走程序來拖延時間,恐怕無法達到您的要求。”方轶道。
他明白,孟總實際上就是不想當冤大頭,可事實上他确實給人家提供了擔保,事情已經做下了,想不被牽扯是不可能的。
“那是不是說,我這案子就沒法弄了?我必須得還錢?”孟總有些不甘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