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吓我一跳,我以爲我們兩口子結婚這麽多年,一直在犯罪呢!”鍾斌輕輕拍了拍胸口道。
“但是,理論界和實務界還有另一種說法。
婚姻法中明确規定夫妻雙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這一平等關系當然包括夫妻之間X權利的平等性,即夫妻雙方在房事時,一方無權支配和強迫對方,即使一方拒絕或者自始至終不接受對方的房事要求,也不會産生任何法律後果。其實現如今無X婚姻還是挺多的,有些人的想法還是很前衛的,完全精神化!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X關系的行爲。
該規定并未排除以妻子作爲強奸對象的強奸罪,因而強奸罪的主體應該包括丈夫。”方轶道。
鍾斌的小心髒再次亂竄起來,一臉關切道:“方律師,咱們能不能别這麽忽上忽下的,我的小心髒受不了!
我不關心婚内強奸這說法是怎麽來的,我就想知道我哥哥是怎麽進去的,到底有沒有犯罪!
方律師,您給我說個準信吧,我哥到底夠不夠成強奸罪?”
“您别急!就目前您提供的案件材料來看,這個案子事實部分很簡單,您哥對事實也不否認。
按照現在主流的觀點,在婚姻關系正常存續期間,丈夫是不能成爲強奸罪的主體的,也就是說不管一方用何等方式與對方發生X關系均不構成強奸罪。
而在婚姻關系非正常存續期間,比如雙方處于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已進入法定的婚姻關系解除程序,雖然雙方之間仍然存在婚姻關系,但是已經名存實亡,甚至見面就相互打罵,由此可以推定女方對雙方的X行爲是一種否定态度,也就沒有理由再讓雙方承擔夫妻間存在的義務。
由此,夫妻雙方的感情已發生變化,丈夫可以成爲強奸罪的主體。
回到您哥的案子,在法院已經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系的情況下,女方,也就是您嫂子,與您哥的婚姻關系處于非正常情況,隻待判決書生效解除雙方夫妻關系。
在這種情況下,您哥強行與您嫂子發生X關系,已經構成婚内強奸,也就是構成強奸罪。”方轶解釋道。
“那……我聽其他律師說不構成強奸罪啊!會不會搞錯了?”鍾斌眼神恍惚,有些拿不定主意。
“你可以選擇相信他們,當然法院的執法标準也不是完全一緻的,别的法院判有罪,咱們這邊的法院不一定也會判有罪。
但是哥哥是您的,不是别人的,我給你個建議。”方轶非常想接下這個案子,開一回張。
“什麽建議?”鍾斌疑惑的問道。
“凡事要做最壞的打算,往最好的方向努力!千萬不要弄反了!”方轶正色道。
鍾斌愣了片刻道:“謝謝方律師,我明白了!我回去與家裏人商量下。方便給我留個電話嗎?”
當天雙方并未達成委托,孫正義和方轶送走老鍾一家後,回到了辦公室,方轶将談案的情況大緻說了一遍。
“方律師,有時候你沒有必要那麽誠實,先把案子簽下來再說。伱現在跟當事人交了實底,恐怕當事人不會再來找咱們了。”孫正義歎息道。
“爲什麽?”方轶不解的問道。
當事人來律所咨詢,難道不該跟對方說實情嗎?如果不說實情,後期案子接下來,判下來效果不理想,當事人還不得來律所鬧事啊,這謊怎麽往回圓啊!這不搞事嗎?
“你不知道,當事人遇到麻煩後,其實他們心裏都是往有利于自己的方面想的,如果律師說的跟他們想的差不多,簽約的概率就會提高。
如果雙方想的正好相反,除非你能說服他們,否則很難達成委托的。以我對老鍾頭的了解,這家夥原來在廠子裏做車間主任,主意正着呢,很難聽得進去别人的意見,而且之前他們家又咨詢了那麽多的律師,肯定心裏已經有了決定。
來咱們律所不過是想求一個心裏安慰,做個性價比,跟招投标的感覺差不多。
算啦!反正也這樣了,估計他們會選擇市裏的大所,對咱們不一定信得過。”孫正義解釋道。
方轶默默的點了點頭,從專業上講,他之前雖然做的刑事案子不多,但那些案子基本上都達到了預期效果,他的專業能力不比市裏知名律所的律師差。
但是從談案簽約上講,他之前都是跟别人合作,簽約不歸他管,剛從學校辭職出來的他在談案上還真是個菜鳥。
即便是個菜鳥,讓他完全按照孫正義的思路走,方轶肯定也不會幹,因爲律師的分析如果與案件的實際走向偏離太多,隻能說明律師水平不咋滴,後期再想往回找補,根本就不可能,而且還極有可能被當事人投訴,進而被司法局勒令退費(雖然概率比較小),他不想惹麻煩,更不想透支自己的聲譽。
晚上八點半,鍾家二老和二兒子鍾斌開了一次家庭會議,鍾老爺子閉着眼坐在沙發上,右手食指和無名指不斷在沙發扶手上有節奏的敲擊着。
鍾斌明白這是父親在考慮問題,每當老爺子遇到大事時,總會下意識的做出這樣的動作。
老伴在一旁欲言又止,最後終于忍不住問了一句:“小斌,你說那個方律師靠譜嗎?”
“我覺得方律師說的話八九不離十,我從側面打聽過,方律師之前确實在大學教書,而且教授的就是刑法,以往做的幾個刑事案子口碑還不錯。”鍾斌道。
“好了,這樣吧,律師的話不可全信,這幫人都是靠嘴吃飯的,忽悠人的本事大着呢。
既然方律師說他曾經碰到過這樣的案子,小斌,你給方律師打個電話,讓他把案例發過來看看,如果是真的,咱們不妨聽他的,做最壞的打算!”鍾老爺子睜開眼,淡淡的說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