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公問政。子曰:“近者悅,遠者來。”
“什麽意思?”樂歌習慣性地問道。
曾參解讀道:“葉公問先生怎樣管理政事。先生說:使近處的人高興、滿意,使遠處的人來歸附。”
“葉公是誰?”樂歌問。
曾參應道:“葉公是楚國方城之外的軍政重臣兼邊防守将。”
“哦?他是你先生的學生麽?”樂歌又問。
曾參回答道:“不是!”
“哦?”
“先生周遊列國,自蔡來到葉。葉公是楚國方城之外的軍政重臣兼邊防守将,所以先生要想晉見楚王到楚國去,必須通過葉地先過葉公這關。”
“哦?”樂歌點頭道。
“其實!先生是在暗示葉公:放我過去吧!‘使近處的人高興、滿意,使遠處的人來歸附’,我就是來依附你們的!”
“嗯!”樂歌點頭道:“符合你先生的回答,正如孔鯉所說的那樣:他爹是見什麽人說什麽話?嘿嘿!繼續往下讀!”
“是!樂伯伯!”曾參很不滿意樂歌的話。但是!隻得息事甯人地應了一聲。
子夏爲莒父宰,問政。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什麽意思?”樂歌問。
曾參解讀道:“子夏做魯國的城邑莒父那裏的總管,問先生怎樣辦理政事。先生說:不要求快,不要貪求小利。求快往往容易出錯,反而達不到目的,貪求眼前的小利就做不成大事。”
“哦?”樂歌點頭應道:“具體解讀一下!”
“是!樂伯伯!”曾參進一步解釋道:“欲速則不達!先生要求子夏從政不要急功近利,否則就無法達到目的;不要貪求小利,否則就做不成大事。”
“嗯!很好!繼續往下讀!”
“是!樂伯伯!”曾參應道。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于是:父爲子隐,子爲父隐,直在其中矣。”
“什麽意思?”樂歌問。
曾參解讀道:“葉公告訴先生說:我的家鄉有個正直的人,他的父親偷了人家的羊,他告發了父親。先生說:我家鄉的直和你講的直不一樣:父親爲兒子隐瞞,兒子爲父親隐瞞。從孝與親情的角度來講,這其中也有直,也合情合理。”
“呵呵!”樂歌聽了,笑了起來。
“樂伯伯!”曾參看着樂歌,問道。
他知道:這個樂伯伯又要找事了。
孔子認爲“父爲子隐,子爲父隐”其中也具有“直”的品格,有合情合理的成份在内。
在孔子看來:兒子把父親告發了,這違背了“孝”與“禮”,是不值得提倡的。它會破壞“孝”制!破壞親情。
當然!孔子并不是要人們一定去“父爲子隐,子爲父隐”。如果這樣理解?就違背了孔子的意思。
父子犯錯不可以相互舉報,但并不是說一個人犯了錯誤就可以逃避律法責任!隻是舉報人、證人不應該是具有父子親情這一類的人!從人權、人性的角度來講,一定要别人這樣去做,去揭發、舉報自己的親人,那就是在侵犯人權和破壞人類血親之間的親情!
不直接舉報,但可以在“東窗事發”後承認事實。也就是說!事情敗露了,才可以出來作證。
隻能間接作證,不能直接對質。隻有如此!才不會破壞血脈親情。
在這裏,孔子隻是與葉公談論“直”。孔子認爲葉公所提倡的直違背了孝制,不值得提倡。沒有别的意思!并不是鼓勵父子去犯罪,去相互隐瞞逃避律法責任。
“繼續往下讀吧!”樂歌朝着曾參揮舞了一下手臂,說道。
“樂伯伯?”曾參覺得意外:樂伯伯竟然沒有大作文章,沒有跟他争辯,沒有趁機說他先生孔子的壞話。
“怎麽了?我不說你先生幾句,你還心裏不舒服?”樂歌道。
“不不不!樂伯伯!我繼續往下讀!”
“嗯!”樂歌看着曾參,點頭應道。
樊遲問仁。子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
“什麽意思?”樂歌習慣性地問道。
曾參解讀道:“樊遲問怎樣才是仁。先生說:平常在家規規矩矩、辦事嚴肅認真、待人忠心誠意。即使到了沒有文明的夷狄之地,與他們相處,也不可背棄這些。”
“你先生的意思是:保持本色不變?”樂歌問。
“是!樂伯伯!”曾參應道。
“嗯!繼續往下讀!”
“是!樂伯伯!”曾參應道。
但還是把這一段文字進一步解讀了一下:“這裏孔子對仁的解釋,就是:恭、敬、忠三個标準。”
“嗯!繼續往下讀!”
“是!樂伯伯!”曾參應道。
子貢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行已有恥,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曰:“敢問其次。”曰:“宗族稱孝焉,鄉黨稱弟焉。”曰“敢問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爲次矣。”曰:“今之從政者何如?”子曰:“噫!鬥筲之人,何足算也?”
“什麽意思?具體解讀一下?”樂歌問。
“是!樂伯伯!”
曾參解讀道:“子貢問:怎樣才可以叫做士?先生說:自己在做事時有知道什麽是恥辱之心,盡量不出錯。出使外國各方,能夠完成君主交付的使命,這樣的人可以叫做士。子貢又問:請問次一等的呢?先生說:宗族中的人稱贊他孝順父母,鄉黨們稱他尊敬兄長。子貢再問:請問再次一等的呢?先生說:說到做到,做事一定堅持到底。不問是非地固執己見,那是小人啊。但也可以說是再次一等的士了。子貢說:現在的執政者,您看怎麽樣?先生說:唉!這些器量狹小的人,哪裏能算得上呢?”
“呵呵呵!”樂歌聽了,笑了起來。
曾參解釋說:“先生觀念中的士,首先是有知恥之心、不辱君命,能夠擔負一定的國家使命。其次是孝敬父母、順從兄長的人。再次才是‘言必信,行必果’的人。至于現在的當政者,他認爲是器量狹小的人,根本算不得士。先生培養的學生,就要具有前面兩種品德。”
“嗯!很好!繼續往下讀!”樂歌點頭道。
“是!樂伯伯!”曾參應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