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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25章 那些人是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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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那些人是劫匪

樂歌見亓官熊沒有追過來,也沒有射死他,大概地猜出來了:亓官熊可能把他認出來了。

如今的他比以前高了,也壯實了。要不是熟習他的人,都不會一下子就把他認出來的。

現在的樂歌,身高大概在一米七八左右。在春秋時期,算是大個子了。可跟穿越前的他比起來,還是矮了幾公分。

不過!他已經很滿足了。有這樣地身高,和這麽大地力氣,在這個冷兵器時代,就可以混下去。

在這個冷兵器時代,最主要的還是要你有一個強健的體格,有力氣,有武功。這是最基本的生存優勢。

有智商是沒有用處的,在亂世的時候,沒有人跟你講道德、規則、律法。别人覺得殺了你對自己更有利,随時都會把你殺掉。所以!單純地隻有智商,是沒有作用的。

單純地隻有智商,你隻會是别人暫時利用的工具。

人家在關鍵時刻是不會保護你的,隻會暫時利用你。

所以!要想在冷兵器時代生存下去,你不僅要有智商,還要有力氣、武功。

力氣、武功是最基本的生存技能、生存基礎。在能夠保護自己生命安全的基礎上,你才能發揮你的智商。

樂歌很有信心,他能夠在春秋這個亂世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擁有一席之地。

一統天下?那是幻想、YY,是不可能實現的。但是!最起碼!能夠混得風生水起,然後享樂人生。

最最起碼!能夠改變自己的傻子形象。

離開山村了,他就不再是傻子樂歌,而是真正地樂歌!

在頑強地生命力作用下,樂歌走直線,直接往前方跑。自從亓官熊沒有射殺他後,他仍然跑,但隻是慢跑,不是往死裏跑。

現在的他!很累,體能消耗很大,隻能慢跑。慢跑比快步走要快許多。再則!慢跑也能夠讓自己保持狀态。

隻有跑直線,距離山村越來越遠,才會安全。

因爲!走直線跑得越遠,對方尋找、搜索的面積也就越大。所以!就算山村的人全部出去,也找不到他。

又跑了十幾裏地,樂歌實在是跑不動了,才放慢腳步。

此時!天已經大亮,路上的行人也漸漸地多了起來。你要是還是跑,就可能引起别人的懷疑。

離開山村幾十裏地,樂歌就有那種兩眼一抹黑的感覺。外面的世界,他一點也不熟習。真的!東南西北他都分不清。

現在在哪裏?他根本不知道。

根據他的曆史知識,宋國的丘地再往西南,好像是大周天子的地盤。往西北,是晉國的地盤。往南,是楚國的地盤。往東南好像也是楚國的地盤,往東北,是魯國的地盤。穿越東北的魯國,是齊國……

齊國與晉國的北邊,也就是魯國的北邊,是燕國。

但是!差之毫厘,失之千裏。

你要是不知道具體的路線圖,沒有一個規劃,你可能會南轅北轍。

也就在樂歌不知往哪裏去的時候,他發現:路上的行人更多了。見這些人的樣子以及說話,好像是去趕集,附近哪裏有一個集市。

爲了不引起路人的懷疑,樂歌已經把大砍刀上面的血擦幹淨了,收藏了起來。

他從族長家洗劫出來,拿了族長家的一個包袱,還有幾件衣服。他把大砍刀用衣服包裹着,放在包袱裏。包袱,斜背在後背上,一副出行人的模樣。

很讓他不爽地是!他的個子大,無論走到哪裏,都會引起别人的注意。甚至!有不少人都很戒備他。

也難怪!在這個亂世中,到處都是壞人。你的個子這麽大,一定有力氣。所以!沒有人敢招惹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惹不起還躲不起麽?

如果有集市的話?也是好事。樂歌覺得!要換裝備了。穿着族長這個老狗的衣服,隻是權宜之計。再則!穿仇人的衣服,會有晦氣的。所以!必須有自己的衣服。

有了集市,就可以換裝備了。然後!把族長的衣服送人,或者換吃食。

送人!送給窮苦人,窮苦人可能會給他吃食。

果然!前面五六裏地,就是一個很大地集市。還沒有到集市,路上的行人更多了。

人多了後,也就沒有人再注意他了。他雖然是個大個子,可跟他一樣大個子的人也不少。甚至!比他更高的人都有。

看到一個比他還高,跟孔子差不多高大的人後,讓他不由地想起孔子和阿姑。

他不知道?孔子帶着阿姑走的哪裏條道?走了一天走了多遠的路?現在的他們?在哪裏?

一念之間到了集市上,樂歌才清醒過來。他馬不停蹄,去找成衣店。結果很滿意!因爲大個子人比較少,所以!店家進的大個子衣服正愁賣不出去。

說好價錢後,樂歌就開始試衣服。結果!這套衣服就好像量身定做的一樣,非常合體。

裏面的衣服,雖然緊了一些,也能湊合。

鞋!比較好買!樂歌的個子大,腳卻很正常。雖然穿大号的鞋,可這個尺碼的鞋很好買。

包袱!樂歌也換了。

樂歌沒有換綢緞等高檔服裝,換的是普通人的裝束。在這個亂世中,你要是另類、裝比擺闊、錢露白了,就有可能引來殺身之禍。

就這樣地裝束,裏外一身新衣服,都會引起竊賊、劫匪的注意。

出門在外,特别是單身,更要注意。不然!你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麽死的。

沒有辦法!第一次出門的樂歌,一無所有的樂歌,他隻能這樣。

重新包裝後,樂歌才去找飯館吃飯。

他的肚子很餓,吃了差不多别人兩份的食物。另外!還要了夠一天吃的幹糧。

也就在樂歌打包食物的時候,發現有人注意他。而且!不是一個人注意他。

從飯食店出來,樂歌假裝逛大街,在人群中鑽來鑽去,偷偷地觀察那幾個人。果然!那幾個人尾随了過來。不過!很快就把他跟丢了。

樂歌從被跟蹤的人變成跟蹤的人,悄悄地跟在那幾個人後面。

結果!正如他所料,這些人是一夥的。

這些人發現跟丢了之後,沒有太在意,又開始尋找新的獵物。很快!這些人又散了開來,分别跟蹤了出去。

樂歌選擇一個可能是小頭目的人,跟蹤過去。

又過了一會兒,來了一個騎馬人。這個人來到那個小頭目面前,低聲耳語了幾句。

小頭目聽說後,不住地點頭。他的臉上,露出滿意地笑容。随即!讓跟班小弟把其他人都找回來。

“走!有大單!”小頭目用暗語說道。

大單!應該是有大業務。

樂歌心想:好!老子就拿你們幾個試手!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老子跟在你們身後,你們在明處,老子在暗處,老子來個黑吃黑!

要想在這個亂世中混下去!得先有錢!勞資就從你們這裏撈第一桶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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