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王富貴站在門口等的比較着急了,于是便是匆忙趕來,果然發現了張牧之就在這裏,可真是讓人很是開心。
隻是張牧之并不認識這位王富貴到底是誰,隻是從兩畔群衆們的嘴裏,才隐隐約約的發現,好像這個王富貴很是厲害的樣子,但是一時半會兒,也根本不知道他到底哪裏厲害。
于是便問道,“你是……?”
“哦,你好,我是這裏的首富,王富貴,你可以叫我老王。”
王富貴嘿嘿一笑,說道。
而衆人聽到這樣的言語之後,頓時大吃一驚,好家夥,這就開始直接套近乎了?
不是吧?
要知道這王富貴可是那種摳腳之人,雖然有錢富貴如同流油,然而他卻是那種比較吝啬的人,愛财,卻是不随意的花錢。
所以說,他就算花錢也是專門給自己買東西的,根本不會考慮其他的人,除非……這個人,能夠給王富貴創造某些收益。
想到這裏之後,衆人便是開始頓時想了想,說道:
“這個王富貴,莫非是看中了張牧之的某些才華,所以才過來的?”
“恩,很有可能,今天不是才發了詩卷嗎?估計這王富貴就是奔着張牧之的絕世詩卷而來的,總之,諸位若是不相信的話,大可以驗證一番。”
“好,既然你都這麽說了,那我們就拭目以待吧。”
随後,大家的目光,再次重新彙聚在了張牧之這邊,就看看張牧之看到王富貴之後,會有什麽舉動。
此時,王富貴也介紹完畢了。
但是沒有想到的是,這張牧之竟然淡淡的“哦”了一聲,然後上前走去。
這……
看到張牧之竟然無視了王富貴,然後還直接朝着前方繼續走去,這是多麽的讓人感覺,尊嚴喪失啊!
本來覺得,這王富貴應該會生氣無比的吧,但是沒有想到的是,這王富貴竟然僅僅隻是站在原地,傻愣愣的看着,随後,就與之擦肩,消失不見了。
王富貴愣住了,他感覺很是不可思議,以往的時候,當自己随随便便出現在一個陌生的年輕人的面前,當自己報出自己是首富的身份的時候,那麽這個年輕人必然會對着自己一陣吹捧,所以說,這些年輕人都是爲了追名逐利,恨不得趴在地面上給自己當哈巴狗來祈求自己。
這些人,王富貴看的多了去了。
但是誰能夠想到,眼前的這位張牧之,不但英俊不凡,就連給自己的答複,竟然也是那麽的清新脫俗。
隻是輕飄飄的一聲“哦”,就完全的讓自己内心之中所期待的夢想,頃刻間破碎,化爲遠方泡影。
而這種結局,并不是自己想要看到的。
此番前來,自己必然是帶着百分百必勝的信心而來的,因爲他僅僅隻是從明月光的字迹上,其實就可以完全看出張牧之的實力到底有多麽的強大,總而言之,要是錯過了張牧之,那麽無形之中,可能自己就與世界首富失之交臂了,而這也并不是王富貴的意願。
所以此時,即便是看到了張牧之淡然離去,王富貴的心中也沒有任何的放棄,他雙手握拳,繼而轉身,開始朝着張牧之這邊的方向狠狠追去。
“張牧之!張牧之!别走啊!”
王富貴趕緊追去。
身旁的街坊鄰居們,紛紛詫異了,不知道這是爲何。
爲什麽王富貴會這麽固執,對着張牧之緊緊不放呢?難道真的隻是因爲,他從張牧之的身上,看到了無限的賺錢價值和潛力?
這樣一想的話,好像還真是這麽個道理,要是自己有錢的話,那自己肯定也會買下張牧之更多的字迹,然後珍藏多年,說不定就直接價值連城了,其實這是很多人的想法,但是沒有想到的是,被這個王富貴給捷足先登了。
沒辦法,誰讓人家有錢呢。
自己隻能夠眼睜睜的看着這個人,朝着張牧之的方向很快的追去。
而此時的張牧之也是完全沒有在意王富貴。
王富貴是首富怎麽了?和自己有什麽關系嗎?畢竟自己連傳說之中的點石成金之術都已經學會了,人家天天賺錢,是因爲努力了,付出了行動了,這才獲得的錢财,更何況也隻是一個小小的當地首富而已。
可是自己就顯得不是那麽一樣了,随随便便拿一塊石頭,就可以讓自己成爲有錢人,如果連續點上一個時辰,自然也是非常強大的。
再說了。
當初的南海夜明珠,不也是花了足足一萬兩的金子?
這一萬兩的金子,自己也僅僅隻是用了一個時辰左右的時間而已。
但是,王富貴能嗎?
可能他辛辛苦苦做生意整整三年,都沒有五千兩。
而這,便是人與人之間的賺錢差距。
所以自從張牧之學會了點石成金之後,其實他的内心之中,就已經對世界上所有的有錢人免疫了。
以前,他是個窮比,每天都爲了三千塊錢的工資,累死累活。
而現在,自己已然是個世界巅峰的首富,所以他隻能說:錢乃身外之物,不值一提!
所以說,穿越之前和穿越之後的自己,完全就是截然不同的自己。
因此心态上有了前所未有,翻天覆地的變化,也是情理之中的,所以當王富貴正在朝着自己這邊疾速追來的時候,其實說實話,張牧之的心中,也是沒有絲毫的感動,他一臉的淡然,望着前方,繼續往前走,他覺得是時候回家想一下有關試卷的事情了。
隻是這王富貴就像是520膠水一樣,看到了自己,就不舍不棄的跟随着自己。
“張牧之!你走慢點啊,等等我……哎呦喂,我都幾十歲的人了,經不起這樣長途跋涉的折騰啊。”
主要是王富貴有下人,每天出門,都是下人拉着馬車,他坐在車子上自然是不會感受到任何的勞累,因此不經常鍛煉,身體也不是那麽的好,再加上常年在外,需要和金主客人們,一起吃吃喝喝,就頓時吃胖了身軀,算是一個大腹便便的富貴中年人了。
盡管這王富貴在自己的身邊開始祈求了,但是張牧之依舊是淡然着臉龐,繼續往前走,絲毫就沒有理會王富貴的意思。
王富貴很是無奈,很是欲哭無淚,可是自己能夠有什麽辦法呢?可以說,簡直就是一點的辦法都沒有,就是因爲,自己是追求者的身份,不管這張牧之虐他多少遍,他都會将張牧之視作無價之寶,甚至可以說,從商幾十年,這是平生以來,王富貴第一次看到價值連城的物品站在了自己的面前,那便是張牧之。
張牧之,必然會給帶來無盡的财富。
但自己卻是如同一個乞丐一樣,緊随其後,而張牧之完全将自己當做耳旁風了一樣存在。
從這開始,王富貴就知道,想要讓張牧之,成爲自己的搖錢樹,也基本不太現實了。
雖然自己是商人,可是人家也不傻,人家似乎根本就沒有對金錢感興趣。
這說明了什麽?
年輕人,書生,有傲骨,有熱血嘛。
這很正常,但是這種人,始終是要接受現實之殘酷的,所以現在并不是一個時機,等到一兩天之後再看看,其實也不遲。
……
于是。
走着走着,王富貴就有了想要放棄追趕的意思,但是沒有辦法,既然都走了一半以上的行程了。
那麽自己爲什麽還要繼續停留呢?
不如再堅持一下,相信自己可以的。
于是就是因爲這樣,此時他的也是立即開始咬着牙,繼續朝着前方走去。
很快,他便是開始漸漸的讓自己感到渾身,都充滿了堅持的力量,爲了成功,爲了成名,王富貴也算是拼了!
“沖!繼續沖!”
王富貴堅持道。
而此時的張牧之,疾步往前。
很快就再次來到了家門口,打開門,關門,将自己躲在這個略顯漆黑的小黑屋裏,然後點上蠟燭。
坐在書桌前,然後望着眼前的所有事物。
都是那麽的熟悉,其實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後續若是真的成名了,會不會有人給自己高官厚祿,讓自己離開斬妖司。
但是這樣的話,斬妖司的獎勵怎麽辦?
成名是必然的,而這種很是棘手,顯得進退維谷的問題,也是必然的。
張牧之必須要提前做出打算才行。
所以他覺得,到時候,完全可以想出幾個理由。
比如:
父母在,不遠遊。
自己生活在九幽城,就不想要離開九幽城之類的。
總之理由有很多,就看施加問題的人,有沒有可以拒絕自己的權利了。
想到這裏之後,望着桌上的紙張,他繼續揮毫,蘸着墨水,繼續寫着明月光的詩句。
畢竟之前的一百張,也算是宣傳了一波,但是一波過後,第二天肯定熱度就會明顯下降。
所以他覺得,不如趁着晚上安靜一會兒,多寫一點,能宣傳一點是一點。
當然他現在有錢了,也完全可以請鄰居們,幫自己寫。
隻是這樣的話,詩卷的内容,就會大打折扣,其原因就是,這些老百姓,其實根本就寫不出這樣的字迹。
他們就算是絞盡腦汁,用心去寫,也寫不出和自己一模一樣的狂派。
如果說,詩句内容的本身,是一倍的價值。
那麽這詩句的字迹,則是兩倍的價值。
所以這兩者的價值,張牧之都是非常想要的,但是就是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才能夠成名。
張牧之在燭光之下,奮筆疾書。
而門外,
有粉絲,有商人。
他們在苦苦等待着,大文豪不休息,他們就不休息。
這王富貴早就餓了很久了,雖然下人催了好幾次,想要讓他回去吃飯,但是王富貴就擔心,自己一旦離開去吃飯,那麽這個時候萬一有人登門造訪了怎麽辦?
如果真的出現了這個事情,自己豈不是爲山九仞,功虧一篑?
總之,
這種前功盡棄的事情,王富貴是不願意看到的。
但是沒辦法啊,餓了很久了,非常餓,無奈之下,就讓下人去附近買點點心,買點燒餅墊墊饑什麽的。
于是他就坐在門口的台階上,一邊吃,一邊透過窗棂,望着房屋裏的張牧之,正在認真寫着疑似可以流傳千古的絕世詩句。
終于。
随着時間的流逝,
張牧之累了,又寫了整整一百張的明月光。
完事之後,熄燈,睡覺。
外面的王富貴看到張牧之都去休息了,但是他也沒有打算離開。
他覺得,自己還是可以堅守的,于是說道,“你去回家,将被子給我運回來,我要在大門外休息。”
“可是,老爺……即便如此,也很容易着涼的。”車夫顯得很是關心的樣子。
“讓你去,你就去,哪來這麽多的廢話?快滾!”
王富貴怒吼。
馬夫這才唯唯諾諾,連忙轉身,奉命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