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常汸爲了顧全大局、避免漢人朝廷的軍隊在内戰中被過度消耗,選擇了對朱由崧暫時虛與委蛇忍讓、先借機從其他藩王下手削藩。這個決策,絕對是沒有問題的。
包括史可法等極個别參與了決策過程的閣臣也知道,如果一開始就對福王下重手,縱然能搞定,但絕對會留下一個後遺症,那就是導緻其他藩王人人自危、抗拒入朝。
如此,将來再想懾服全部地方軍閥,會導緻的内戰隐患,絕對比現在更高。那還不如暫時顯示朝廷的寬容,讓一切曲、過都歸于福王。
當然在這個決策過程中,也不是沒人反對,比如刑部尚書徐石麒,就私下裏秘谏,提出了一點:
“亂世當用重典,大王初監國政,當用雷霆手段,才能壓住局面,一旦示弱,會讓陰懷野心之輩愈發蠢蠢欲動。”
朱常汸本人是個不懂政治的軟弱之人,聽徐石麒這樣秘谏時也不知如何反駁,畢竟聽起來确實有道理。
好在史可法和朱樹人很清醒,最後由史可法出面,對徐石麒的說法給出了堅定的反對:
“此一時彼一時!亂世用重典,明法确責,那是用在先主暗弱和稀泥的情況下的!比如當初劉備入益州,此前的劉璋暗弱和稀泥,法度松弛,所以諸葛亮要明法确責!”
“可如果先主本身就是剛毅苛法的狀态,比如秦始皇和胡亥那種,那劉邦入關中,便當約法三章!”
這番話之所以需要史可法出面,自然是因爲朱樹人如今還是外鎮總督的身份,不是朝中閣部,
他如果明着幹涉中樞決策,很容易落人話柄,還會進一步給野心家借口,打出“清監國側”的旗号反抗。所以朱樹人哪怕再受嶽父信任,暫時也隻能先暗着來。朝臣中隻有史可法和沈廷揚,是直接明确知道朱樹人參與了中樞決策的,其他人都瞞着。
等在這一輪鞏固中央權威的過程中,再立一點明顯的功勞,朱常汸才好給他繼續升官、加挂一個尚書銜、參與中樞決策的名分。
(注:明末外鎮總督加一個兵部尚書銜督師,或者再加上大學士銜,就方便很多,可以直接參與朝廷大政讨論。朱樹人此前隻有總督,封了公爵,但一直沒有加大學士或者尚書銜。)
而這番話後面還有半段,朱樹人顯然沒讓史可法明說,那就是他們認爲崇祯是屬于秦始皇和胡亥那個風格的。
現在天下臣僚武将,擔心的都是被清算曆史問題,隻有趁機顯示新的監國絕不清算曆史舊賬,大家往前看,才能更多團結人心。
相比之下,法令賞罰不夠嚴明,根本不是眼下的主要矛盾,可謂此一時彼一時也。
徐石麒隻是作爲刑部尚書,比較重視名分,不習慣和稀泥。被史可法這麽一番說服,他也就認了。于是朱常汸的藩王政策,也就被毫無保留地推行了下去。
……
政策雖然頒布了下去,但執行也需要時間。此前第一次召見福王,就是三月初八下達的,福王拖沓回複、打口水仗,再加上朝中商議,基本上就拖到三月下旬了。
三月下旬,宣召諸王的監國诏書陸續下發,路上還得按遠近少則走十天八天,多則一兩個月,所以這樁事情,至少要到崇祯十七年下半年,才能徹底出結果。
畢竟宣召諸王也不算緊急軍情,不可能用六百裏加急去送,隻能是用日行一兩百裏的普通傳诏使者。
而藩王們同意啓程後,最多也就是日行五十裏。這些養尊處優的王爺,又哪裏肯騎馬奔馳勞苦了自己。
這三個月裏,朝廷也不能閑着,朱樹人也沒有借口一直留京,所以他準備稍微再跟嶽父和父親、史可法商議一下下階段的大政方針後,就暫時回自己的防區督軍、處理民政。
崇祯死了之後,朱樹人在湖廣總督轄區内的種田攀科技大業,也能有新一階段的部署了,那些事情同樣很重要。否則最多半年,等清軍打來,南方奪權倒是奪到了,野心家也都剪除了,結果卻打不過清軍,那就一切都完了。主次矛盾朱樹人還是分得清的。
朱樹人算了一下時間,大約四月初,他就可以離開南京,先回自己的地盤,靜待朝廷這邊政策執行推進。
如果形勢危機,他可以在合肥待命,反正合肥也算是他的總督轄區,一有變故一伸腿就能帶兵重回南京。如果形勢不危急,就回武昌。
所以,三月下旬,朱常汸也趁着女婿離京前,密集抽出時間,專門召集沈廷揚、朱樹人、史可法,關起門來私下讨論下一階段的大政方針。
至于其他四部尚書那些外人,就不用參加了。關門小會開完後,再由沈廷揚和史可法對外據理力争即可,那些朝堂上走流程的細節,朱樹人也不會關心,也不會看見。
朱常汸本性佛系,也不願意多折騰,所以這些秘議一上來,他就先抛出了一個根本性問題:
如今天下大亂,初掌監國之權,到底應該一切照舊、安定人心,還是新官上任三把火,雷厲風行弄點動作、以示跟先帝在時不一樣?
面對這一問,史可法還是想持重的,沈廷揚的态度沒史可法那麽堅定,主要是他也讀書不多,不太了解除了财政以外的其他政治。
史可法誠懇地勸說:“大王,之前讨論控制諸藩事宜時臣便已說過,當今之世,便如秦末大亂、當仿漢高祖約法三章,輕省爲政,既往不咎。
在諸王來南直隸之前,還是一切照舊安定人心爲妥。縱有些急務要變革,也不差這幾個月,當徐徐圖之。控制住諸王後,地方将領再想巧立名目鬧事,也沒了擁立的對象,到時候自然阻力小得多。”
朱常汸覺得這番話着實老成謀國,已經有幾分采納,又轉向旁邊的沈廷揚:“沈卿以爲如何?”
沈廷揚歎了口氣:“史閣部所言确是老成謀國,但眼下某些事情,已經迫在眉睫。自先帝殉國,已有兩月,朝廷才重回正軌,而北方諸省多已淪陷。
先帝殉國時,不過北直隸淪于賊手,河南、山東還有一些州府被朝廷掌控。就是這兩個月裏,闖賊節節敗退,如今北直隸全境與山東大部、河南省位于黃河故道以北的幾個府,都已經爲鞑子所占。
聽說闖賊本人已經退到了開封,如今隻有河南數府,和山西、陝西二省在闖賊之手,所占不過兩省零三個府。
如此局勢,朝廷今年隻剩南方各省稅賦可征,要養的兵馬卻比往年更多,才能保證守住疆土。先帝所定三饷,注定有很多省會征不上來。
若不尋求新的财源、還得确保在攫取财源的過程中不緻逼反更多百姓,隻怕鞑子打來,軍心民心就先會瓦解。”
沈廷揚的言論,始終講究實利,在他看來,就算爲了大義名分,也沒那好幾個可以浪費了,适當的行險加速,是非常必要的。
朱常汸本就是個沒主見的,隻好再看向女婿,以眼神示意,希望朱樹人幫他分析。
他也不想想,朱樹人和沈廷揚是父子,如果國政決策需要“少數服從多數”,那在場這三個人,史可法怎麽也占不到多數票——除非朱樹人也真心覺得他父親的想法有問題。
朱樹人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内心确實覺得史可法的做法有點過穩了,而且隻講究堂堂正正,沒有謀略配合。但他爲了不顯得父子勾結,也要充分想明白理由,才好開口反駁。
朱樹人思忖良久,這才秉公說道:“大王,臣以爲史閣部所言,雖屬正道,但卻有些微見不到之處。臣父所言,爲朝廷财賦開源、以養兵擴軍、抵禦外侮,實屬刻不容緩。
故而臣以爲,大王監國之初,便當順應天下人對于‘新官上任三把火’的預期,作出一些調整,這樣反而能比什麽都不做,更加容易穩定人心——”
朱樹人說到這兒,先停頓了一下,并不繼續向朱常汸解說,而是轉向史可法,“史閣部,您剛才也說了,秦末之世劉邦以輕省安定人心,但劉邦的輕省,具體可是表現爲‘約法三章’,而非什麽都不幹、直接廢盡秦法。
殺人者死、傷人與盜者刑,這是劉邦首創的麽?并不是,秦法裏早就有,隻是秦法更加苛繁。把秦法中的三章抽取出來,以劉邦之名重頒,這也是一種‘作爲’,而非垂拱而治。
何況如今之人,能借鑒的古史教訓,遠多于前代。天下讀書人、武将,都習慣了‘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古例。就算大王什麽都不做,他們也會惴惴不安,總覺得大王要做一點什麽。
這就好比你家如若是住在二層小樓中、夜深時樓上之人就寝前脫靴擲地,一旦第一隻靴子落地,驚擾了你,你難道還能安睡?豈不是得等第二隻靴子也落地?
既然如此,那還不如把這三把火燒了,燒的過程中,诏令措辭多加修飾注意,甚至可以三條之中兩條變法、一條則用于重申确權,示人以‘早燒早安心,此後不再折騰,倉促間都找不夠三條可變之法,純屬湊數’,想必也能比什麽都不做,更加容易安定人心。”
史可法還是非常有公心的,所以對朱樹人的見解,也聽得非常認真,完全是對事不對人的态度,并沒有因爲對方父子聯手反駁自己,就鬧出不愉快。
仔細琢磨了一下之後,史可法還真就不得不承認,是自己對于這些權謀偷利的細節掌握不夠多,隻顧着走正道了,在非常之時失于遲緩。
他雖沒聽過“等第二隻靴子落地”的故事,但朱樹人一解釋,他也能馬上聽懂,想通後就坦蕩承認:
“朱總督所言,确實奇正相合,大王,臣願附議。不過,不知朱總督想如何拼湊這三條變法、重申的機會呢?”
朱樹人早有準備,就等着史可法松口呢,于是從袖子裏掏出這幾天他想好的方略,呈了上去,一邊說:
“大王,臣以爲,爲今之計,或許可以把新上任的三把火,用在這些方面。當然這隻是臣一家的淺見,史閣部還能删減補充。
首先,先帝殉國後,必須立刻作出調整的,便是我大明的财賦制度。三把火中,第一把當示天下以寬仁,順水推舟免除北方各省及南方個别今年受災特别嚴重的省份的丁稅田賦,再廢除先帝留下的‘三饷’制度。
這些錢,前一部分是注定收不回來的,後一部分是如今征收成本極大、容易繼續激起民心不穩,或是征收的依據已經不存在的。與其枉做惡人,不如順勢廢止,以示新政氣象。
至于廢除後出現的更大缺口,就用第二把火來彌補。可順勢重申厘金之法的重要性,并且加大征收比例,當初先帝初定此法時,爲免天下商賈、豪紳反抗,最初隻定了每過一省,百取其一的稅率。
此後四年間,因戰事吃緊,各省多有調整,或加到百取其二、其三的,極個别省份極個别年份,有高至百取起五的,也就是五厘。臣以爲,這次可以順勢趁機加到‘每過一省,收取貨值一成’的商稅。
自崇祯十四年起,當時百取其一、二,南方各省可年獲銀約二百萬兩,此後各省自行增稅,此部分錢款,每年可至四五百萬不等。
如今直接加到一成,臣預估至少可在一千五萬兩以上,如果跨省、出海商貿沒有明顯減少的話,甚至可以達到兩千萬兩,幾乎達到先帝所設三饷總和的七八成,或超過其中兩饷的總額,足以養兵練兵、擴軍備戰。”
朱樹人洋洋灑灑,把他的總體設想和盤托出。他這些做法,有些也是曆史同期、福王政權在史可法操弄下,原本就會做的。
新皇帝新監國上來,也不好直接搜刮,總要先顯示仁慈、減免賦稅。
曆史上,史可法就用了讓福王把北方那些本來就淪陷的地方的稅給免了的辦法,來作秀。朱樹人現在的作秀,好歹比史可法曆史上用的更加人性化,也更加隐蔽,是實打實給窮苦百姓讓了點利的,畢竟三饷是真的要廢止的。
遼地如今都不在朝廷手上了,連河北山東都沒了,那些地方目前也不需要朝廷守,還要什麽“遼饷”?就算要爲先帝報仇、北伐中原,所需的錢也得另外立一個名目,舊的不合時宜的就該廢止。
而新需要的錢财,顯然就要繼續擴大商業稅來完成。
厘金已經實施了好幾年了,但此前再怎麽加,也沒突破百分之三、百分之五這些線,畢竟伱收個三厘五厘,名份上也還是厘金。如果直接收到一分,那就是質變了,原來的名字都不好意思用了,豈不是得改叫“分金”?
增加商業稅,反抗肯定會有,南方東林豪紳也不想自己的生意被盤剝。但隻要沈家帶頭納稅,繳最大的那部分,再把鄭家拉上,給鄭家許諾一點政治地位,其他各省小商人,就可以借口特殊時期,以武力威逼了。
商人們其實也不是不能理解多收厘金以救國,他們隻是怕被當成肥羊養肥了再宰,另外就是怕朝廷選擇性的嚴格執法,對有權有勢有關系的商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隻對沒後台沒靠山的商人嚴格執法,那樣後台弱的商人遲早在不公平競争中被擠跨。
衆所周知,明末最終的問題,就是不管出台一個新政策,是往好了改還是往壞了改,最後到了執行層面,都會被拿來以權謀私——
就像幾個月前,北京城鼠疫,崇祯讓人推廣火葬死者,減少傳染源,這個思路沒問題。
但最後執法的人,不是收黑錢把本該燒的屍體放過,就是勒索那些不該燒的人家錢,如果勒索不到錢就把不該燒的也燒了。
無論是該燒不燒,還是不該燒強逼着燒,都成了收黑錢斂财的手段,關鍵是吏治徹底崩了,大家都知道潛規則的威力,知道自己就算守法也沒用,别人還會撈。
這種可怕預期固化之後,就催着人們盡快揮霍手中短暫的權力,一直撈到國家滅亡的最後一息都不停手。
所以同理,明末的商人并不是沒有愛國的,并不是不能多納稅,關鍵是他們要看到執法的公平性、可持續性。
就好比一個高速公路網絡,如果收費貴,但是對每個人都公平收,那就不會擠死遵紀守法的物流商,反正大家問貨主收運費的時候都漲價好了。
怕就怕遵紀守法的人一直承擔着高成本,而旁邊有一群特權的可以跟收費站勾結,然後遵紀守法的人一漲價、生意都被有特權的搶走了,長此以往特權就可以擠死遵紀守法的了。
一旦沈廷揚、鄭芝龍帶頭交重稅,好歹這個對特權恐懼的預期,就能被打破。
朱常汸和史可法,很快都想通了這個道理,也就支持把這一思路,作爲新監國政策的核心去推進。
史可法比較穩重,又追問:“既然對商人收取了如此額外重稅,總要有配套之法,安定人心,不知朱總督是怎麽想的?”
朱樹人淡然一笑:“要馬兒跑,自然也要給馬吃草。我以爲,讓商人們繳了如此重稅,需要兩方面的配套。
首先,就是要一改大明自太祖以來,重農抑商的社會地位壓制,做到四民平等。商人地位高了,多繳點錢,也就沒那麽憤懑了。
而且我大明如今所謂的商人地位低下,其實早已成了一句空話,無非隻是壓制了那些沒有功名的無知商人,最後反而促成了官商勾結,讓商人投獻托庇于官,壓制了也等于沒壓,還留下無數陋規!不如把潛規則廢了,直接明着平等。
其次,就是要整頓吏治,讓人更加相信朝廷在征收商稅的過程中會公平。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兒,需要徐徐圖之。
眼下,可以先靠樹典型解決,比如讓朝廷重征沈家、鄭家的商稅,讓沈家、鄭家帶頭守法,拿出巨資。
長遠來看,更要改革我大明的官員俸祿制度,高薪養廉,先确保不收冰炭敬能讓官員活得好、隻要不攀比,至少能保證全家和幕僚衣食優渥。
然後,同步嚴懲以權謀私,逐步把一些搜刮尺度收歸朝廷監督、再輔之以‘既往不咎,收手不問過往’的感召,對先帝時遺留的曆史貪墨既往不咎,隻對以後還不收手的嚴懲不貸,如此則可免人心煌煌、可以暫時籠絡住大多數……
當然,這些就長遠了,好歹得等我大明在戰場上先取得一場決定性的軍事勝利,才好談這些。如果過于倉促,隻怕立刻就把人逼到闖賊、鞑子那兒了。”
——
PS:這兒差不多也六千字了,監國上位内政方略也得寫,這總不算水吧。
過年鴿了幾天,慢慢适應,一月份最後幾天,基本上五六千字一天,二月初開始恢複每天拆兩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