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有時候,就算是同性别的人,如果隻看立場的話,她們甚至會比非同性别的人更加苛刻。
打個比方,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裏的一條,就是重男輕女這件事。
如果你去了解過,你就會發現在一個家庭中,并不僅僅父系的人,像是父親、祖父這般的人才會重男輕女,認爲必須得生兒子,生女兒就是賠錢貨。
還有在這個家庭之中的母親,母親身爲女性,往往因爲自身利益的問題,會比父親更加重男輕女。
父親可能不會厭惡女兒,隻是無感,而母親,這個重男輕女的家庭裏的弱者,她服從了這種父權制下的規則,爲了保護或者說是維持自己的利益,她會比父親在對待女兒這件事上更加惡劣,會出現虐待甚至恨不得殺死女兒的語言乃至行爲暴力。
這就是利益的問題了。
而李三娘此時提出的想要提高此時女娘的婚嫁年齡,也就是延遲女娘的初産年齡這件事,其實就是在侵占一個家庭的利益。
多養一個女兒兩年,家裏就要多出一份兒口糧,就沒辦法提前支取女兒的性價值和生育價值來換取财物,從而給家裏的兒子娶妻,爲自家傳宗接代。
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想把這件事辦成,那是困難很大的。
李三娘明白,很可能就算她征求到了各個穿越同仁的簽名,也找到了太醫署,從明面上到暗地裏都給武帝上書這份報告,最後很可能還是無法達到她想要得到的目的:提高女娘的婚嫁年齡。
但,李三娘,她啊,算是悲觀的樂觀主義者了,并兼具少許理想主義者情懷。
按她說的:“這世上,有些事,總是要有些人去做的。
那既然總是要做的,我去做又有什麽不可以呢?”
所以,先提出來,再看各方博弈,最後能得到什麽樣兒的結果。
如果結果不滿意,那就再努力麽。
世上事,哪裏就是可以一口吃成胖子的呢?
李三娘站在上首講的口幹舌燥,自然也看到了圓桌上衆人的不贊同,别說邢瑜他們這些男子了,就是蔣以荺在激動過後,細想李三娘這措施的要求來,也自覺是很難成功被認可,從而實施的。
李三娘端起方幾上的茶杯狠狠喝了一大杯後,她看着衆人的面色,緩緩的笑了。
“我知諸位心裏所想,我也明白我說的這些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
我也不是那等氣運之子,凡是我所想我所念就都能成。
可有些事,總得有人去做吧?
再有,其實近親婚配裏的一半以上的人群都是中上層,我想他們看到近親結婚的後果,應該會爲了子嗣大事,可以能夠贊同禁止近親結婚的。
如此,就已是能挽救相當多的一部分人了,算是能達到我想要的一部分目的了。”
常思遠點點頭,他就想到了,李三娘非是那般異想天開的人。
要知道就算是現代社會裏,某些地區裏童婚(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與一名成年人或另一名未成年人的正式婚姻或非正式結合。)仍舊是合法的,亞洲地區之中,我國已經是法定婚齡裏限制最高的了。
(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可以說全世界範圍來看,我國都是最高的,其他大多數國家女性的法定婚齡多爲16歲。)
如果李三娘想要憑借幾個簽名,就去影響上層,想要得到提高婚嫁年齡這個結果,那簡直就是癡人說夢。
“而在這之外,如果能夠讓人意識到,提高女娘的初産年齡,是有益于保住孩子,并能夠降低女娘的生産風險,從而保存住更多的女娘,才能有更多的人口這一點的話,我就已是很滿足了。
在這之中,若是能積極的爲女娘創造工作崗位,讓她們能夠掙錢,可以養活自己,甚至多給家中一份兒錢财的話,那就更好了。
先從有意識開始,随着生産力的提高,人均壽命的增長,我相信未來有一天終究會達到這一點的。”
丁明軒和丁安柏兩人其實對于李三娘說的這些一點兒都不關心,畢竟這與他們自身的利益沒有本質的牽扯,且從大面上來講,李三娘提的确實都是對大唐的未來有好處的。
丁明軒是從這報告之中看出了李三娘的“野心”,是的,野心。
“别看她說她知道事不能成,但看她這精心整理完成的報告,聽她說的頭頭是道,一條條一樁樁都是她的野心。
她這是想加快曆史進程,做史書上留下名字的進步者啊。”
丁明軒是如何看她的,她自是不能知道,畢竟她總不能變成一條蟲兒鑽到丁明軒的腦子裏去。
接下來李三娘就又對優生優育這個概念進行了講述,最後她總結道:“很多東西自是在此時無法完成的,但總是要先提出來,讓人們能有這麽個意識,才好在往後的發展中逐步實現。
諸位,我們能夠穿越一場,是這個時代的幸運。
我們腦中的知識,是能夠幫助這個時代更快、更好的走向最好的發展道路,讓此時的人們可以得到更好的生活的。
既然我們能,那我們爲什麽不去試一試?
若是你贊同我,還請在此簽下你的名姓,與我共同進步。”
李三娘對着衆人行了一禮後,就把那本要往上遞出的冊子先送給了離李三娘最近的畢瓊岚手上去。
畢瓊岚毫不猶豫,提筆就在最後一頁的簽名區寫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後是蔣以荺,以及她身旁的施樂安。
施樂安簽完名字後,就把本子遞給了身旁的常思遠,常思遠是先翻了翻這本子前頭幾頁,大略看了看寫的都是什麽,見和發給他們的冊子大略相同,隻是某些地方換成了此時的通用格式,才在最後一頁上頭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邢瑜接過本子,倒是幹淨利索的直接簽了名字,然後就直接傳給了對面坐着的丁安柏和丁明軒。
丁明軒心裏想的多,他比常思遠還要仔細的翻看了這本子的前前後後,确認了李三娘是真的沒作假,寫得和發給他們看的差不多後,才在上頭簽字了。
丁安柏自是緊跟在丁明軒身後,也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去。
我國的法定婚齡是男22周歲、女20周歲,最佳生育年齡是女性在25-30歲之間,男性是不超過40歲。
這是生理差異造成的,無解。
在臨床上界定高齡産婦的年齡是35歲以上的初産産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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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活在一個小城市之中,在我們當地的大多數長輩(60後左右)眼裏,過了30歲還不結婚,就不太好了。
我有同學在上海工作,聽他講上海很多男女30+不結婚是很正常的。
所以,還是那句話,女性最好在文明程度高的發達地區生活。
我有個朋友,因爲生孩子這件事,真真是差一點兒就要沒了,若不是現代醫療技術的進步,她真的很難說。
每個人在懷孕的時候的狀況都是不一樣的,我見過生産當天仍舊在開會的,也見過從五六個月就被迫強制卧床保胎的。
總之,生育對女性而言是一道門檻兒,從古至今都是。
一定要慎重選擇,對自己好一些,好好愛自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