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登台演唱那必須就要提前練習,好多年沒合作過大家各忙的的事,手都生了。
白天大家上班的上班,照顧生意的照顧生意都沒時間,隻好放在晚上,練習幾次再到劉益民的小酒館表演。
訓練的地點是張揚幫找的,就在朝陽附近,每小時六十元。樂器則由劉益民和張揚提供。
今天是星期二,訓練的第一天沒想到杜輝就有事,三人站在訓練房裏等了快一個小時沒見杜輝的身影。
張揚頓時有些不高興:“冬青,我以爲你一個人照顧彤彤沒法按時來,沒想到是杜輝這家夥,他現在一個人,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有啥事?”
“彤彤放暑假了,基本上都在他外婆外爺家,有時候周末回來,我反倒更清閑。”俞冬青笑着解釋。
“不行,我給這家夥打電話!”張揚忍不住了出手機。
“算了算了,沒準路上堵車,再說開車也不好接電話,他住在清河附近,距離這比較遠。”俞冬青趕忙勸道。
“估計是孩子的事,聽說和他前妻争奪撫養權。”劉益民突然冒出一句。
“孩子不是判給他前妻了嗎?”俞冬青有些好奇問道。
“聽說他前妻又重新找了老公,那個男人對這孩子不好,所以他決定把孩子撫養權要回來。”劉益民說道。
“哎”
俞冬青長歎了聲。
大人離婚,最可憐卻是孩子。
“來了,來了。”就在這時候,就看到杜輝匆匆走了進來,滿頭是汗。
“不好意思啊,哥們,路上堵車。”杜輝笑着解釋。
“老杜,你沒事吧?”張揚又特意問了句。
“我能有什麽事?”杜輝反問道:“來來.抓緊時間,趕緊練習。”
劉益民默默打鼓,俞冬青抱着吉他顯得很随意,張揚則戴着墨鏡拿拿着貝斯随着節奏來回走動甚至跳躍着顯得狂傲不羁。
而杜輝拿着鍵卻像個詩人,無論歌曲有多少種表現方式,他永遠都是安靜地站在後面,低頭靜靜地彈着鍵盤,不動不搖,有時甚至連腳步也不曾挪動一下如老僧入定。
這是他們的演唱風格,多少年過去了依舊沒變。
一連三天晚上,俞冬青和三個哥們都泡在這裏,除了練習以前樂隊唱的歌曲之外,重點就是俞冬青寫的兩首戀曲,大家練練歌,彈彈琴,說說以前的糗事,日子過的很快活。
今天是星期五,約好八點在益民的十裏桃花小酒館裏正式演唱,俞冬青下午就打電話給自己丈母娘,說今晚他們幾個朋友要到劉益民的小酒館唱歌,幫忙漲點人氣,麻煩他們再照顧彤彤一晚上,明天一早他過來接。
丈母娘劉慧妍知道俞冬青有這麽個朋友,就答應了,說你忙你的,彤彤在我們這裏挺好,不用操心。
到了快下班的時候俞冬青卻突然接到小姨子明媚的電話。
“姐夫,你們的青芒履樂隊要重出江湖?我也要去聽!”明媚在電話顯得很興奮。
“什麽重出江湖?我們幾個隻是随便玩玩,開心而已。”俞冬青糾正道。
“我也要去!我姐姐看過你們唱歌,我還從來沒看過呢,我帶彤彤一塊來,讓她也看看爸爸的表演!”
本來俞冬青不想讓女兒過早來這些地方,但是經不住明媚哀求就同意了,玩一會就帶她回家。
下午吃完飯,明媚就帶着俞彤彤坐地鐵趕到呼家樓的家裏,看到俞冬青依舊在坐在客廳沙發上看着書就有些奇怪。
“姐夫,你晚上要演出,不好好打扮打扮?”明媚看着俞冬青穿着平時那件白色圓領衫,隻是把大褲衩換成休閑短褲,腳上的一字拖變成平底帆布鞋,忍不住問道。
“什麽演出?就是大家一起唱歌玩玩.明媚,難道姐夫這一身不行?”俞冬青反問道。
明媚又認真看了看。
雖然穿的非常普通,都不是什麽名牌貨,一身裝束加起來估計不到500塊,但姐夫身材好啊.還有那相貌,那氣質。
竟然穿出國際大牌範!
“爸爸好帥!”
旁邊的俞彤彤插話道。
“寶貝閨女,小嘴真甜!”俞冬青親昵的輕輕擰了擰女兒紅紅的小臉蛋。
他越來越喜歡這個小丫頭,乖巧,嘴甜。
俞冬青開車趕到劉益民的酒館,帶着明媚和女兒進去,現在是晚上七點多,裏面已經開始有人。
看到明媚和俞彤彤也來,劉益民趕緊出了吧台招呼說張揚和杜輝已經來了,正在後院。
仨人從後門出去,就看到倆人正坐在那棵桃樹下面,拿着一把吉他邊說邊讨論着什麽。
兩人穿着煥然一新,杜輝還是T恤休閑褲,而張揚,穿着一件白襯衣背帶褲,大背頭梳得铮亮,簡直不像是去唱歌而是去談生意的。
但他就喜歡這種裝束。
一看到俞冬青他們進來,張揚首先招呼起來。
“哎呦.明媚也來了?這好多天不見了,越來越漂亮了啊.要不要大哥給你介紹個男朋友?”
在姐夫的幾個好哥們裏,劉益民年齡最大人也憨厚不太愛開此類玩笑。杜輝是老師,職業緣故也不會見了明媚說這些話。
隻有張揚,見了就說好漂亮,給介紹男朋友之類。
當然明媚知道對方也隻是開開玩笑。
哼.能有介紹個像姐夫這樣又帥又有才華的嗎?!
明媚心裏嘀咕,臉上卻露出甜甜的笑容。
“好啊.要像肖恩·奧普瑞那樣帥!像邁克爾傑克遜那樣有才華!”
肖恩·奧普瑞,是美國人,當今最火的男超模之一,擁有迷人的猶如雕塑般的面孔。據說他有印第安和愛爾蘭的血統。
邁克爾傑克遜就不用說了,上世紀八十年代最著名的音樂人,格萊美終身成就獎獲得者。
兩人正開着玩笑,杜輝卻抱起俞彤彤顯得很親熱,或許他現在孤身一人,兒子判給前妻的緣故吧。
說笑了一陣,劉益民也過來,四人就開始準備上台前最後的細節。
八點整,四人進了酒吧站在酒館的歌台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