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迪镧回到了衙門,先跟自己的同僚打聽了一下。
結果發現格羅夫納這家人好像還挺有名的。
格羅夫納家族原本在英國就比較出名,也算是最富裕的那一批貴族中的一員。
等到英國成爲大明藩屬之後,這家人更加出名了。
無論大明人還是英國人或者印度人,都覺得格羅夫納一家腦子有毛病。
始終穿着自己認爲的泰西傳統服裝,秉持着自己認爲的泰西貴族日常行走坐卧的姿态。
自己的家族在亞曆山大貝的産業,已經被經營成了一個近乎與世隔絕的小王國。
當然,隻是“近乎”,而不是實際,這裏仍然是受大明管轄的。
這塊位于墨洲西南部,朱靖垣前世南北邊界上的土地,在這個世界被命名爲大明印度國。
印度國王朱迪錳,是大明皇帝朱靖垣與美利堅女王夏洛特的第二個兒子,英國國王朱迪钰的同母弟。
印度國同樣對應設立了印度布政使司,接受了大明朝廷指示的全面的資産核查登記。
由于印度原本的自由人,基本都是曾經的英國人和美利堅人,資産在英國或者美利堅完成了登記。
所以印度方面主要是核查和監管,确定他們登記的數據和狀态基本準确。
确保當地的所有一切不違背大明印度法律。
所以格羅夫納家的所有産業,包括鑽石開采礦、紡織廠和服裝廠,以及家族的莊園,都被錦衣衛上門專門檢查和核過了。
确定亞曆山大貝小鎮的土地和房屋,以及周圍的大片沙漠荒原的土地,都屬于格羅夫納家族所有。
不過當地的自由人隻有格羅夫納一家。
剩餘的全部至少有三萬多人,全部都是是格羅夫納家的奴隸。
在十幾年前的時候,小鎮上還有一些其他的自由人,是格羅夫納家雇傭的工廠和莊園管理人員。
但是在過去的十幾年前,這些外來聘請的管理人員被陸續的解雇或者調走了。
羅伯特·格羅夫納在這裏經營了十幾年,專門培養出了一批有一定文化的奴隸,負責管理其他的奴隸。
爲了讓這些奴隸更加可靠,格羅夫納當然也給出了不同于普通奴隸勞工的待遇。
他們可以擁有一定的個人财富,可以在莊園内享受很高程度的自由,可以享受一定級别的生活設施。
他們其實已經變成了事實上的中層管理者,隻是身份登記上仍然是格羅夫納的奴隸。
這種情況在大明其他地方非常罕見,但是在印度卻是頗爲常見的情況。
印度這塊地上本地就沒有多少土著,現在主要人口就是英國人從天竺販賣來的奴隸工人。
印度加入大明的體系之後,就算是做全面的社會改革,也沒辦法改變現狀。
不過像格羅夫納這麽較真,花錢培養奴隸的奴隸主并不多。
大部分奴隸主都是聘請自由人管理工廠。
奴隸就是單純幹活。
格羅夫納家全部使用奴隸,是爲了保留自認爲的泰西傳統,爲了不受外面普遍的明化浪潮影響。
正好他這個地方幾乎與世隔絕,正好能夠實施這種計劃。
但是格羅夫納沒有造反,同時按照規定繳納了足額的稅款,大明錦衣衛和軍隊也沒有把他怎麽樣。
以前就有人來衙門告發和詢問過。
刑獄機構的人專門查過法律之後發現,這個格羅夫納家族的所作所爲似乎并不違法。
按照大明印度的法律,奴隸主怎麽管理奴隸,是奴隸主自己事情。
況且格羅夫納對這些奴隸也不算太差,并沒有主人以迫害奴隸爲娛樂的事情發生。
主人要求奴隸按照自己習慣的方式生活,這也是正常奴隸主的基本權力。
所以大明印度布政使司衙門知道這邊的情況,也隻是登記核查之後就放任格羅夫納折騰去了。
同時朝廷并沒有出台要求藩屬國平民更換大明着裝的規定。
其他國家成爲大明的藩國之後,平民繼續穿着他們原有的服裝,隻要在大明法律框架内不算僭越,那就可以算是合法的。
所以格羅夫納他們的所作所爲确實都是合法的。
格羅夫納一家人戶籍在印度國,平時也都生活在自己的莊園裏面。
隻是定期來西洋海角采購生活物資,銷售他們家的工廠和礦山的産品。
格羅夫納一家本身也不歸西海府管轄。
另一個民事方面的副丞跟朱迪镧念叨說:
“不瞞殿下說,我們也看不慣這家人,但是他們現在的作爲确實不違法。
“他們家裏确實有點資産,而且奴隸工廠的成本很低,賣的東西也便宜。
“除了衣食住行的習慣離譜之外,倒也沒有什麽出格的做法。
“所以市面上的商人也願意繼續跟他們交易。
“殿下如果對這些事情上心的話,倒是可以嘗試跟陛下提提建議。
“是不是可以出個規定,要求異族必須全部換裝?”
朱迪镧對格羅夫納一家,本來隻是心裏面覺得别扭,但是聽完了同僚們的介紹之後就變成了敵意了。
所謂的“獨立小王國”,朝廷不能直接觸及的地方,讓受過皇室教育的朱迪镧格外敏感。
在普通人看來,格羅夫納隻是在管理着一群奴隸。
但是在朱迪镧看來,那是一群數萬名隻聽于格羅夫納的“國民”。
格羅夫納就是那裏的小國王。
朱迪镧隐約明白了,從世祖皇帝到自己的父親,都執着于逐步廢除奴隸制了。
因爲奴隸制度是合法的次級人身依附關系。
如果所有人都是自由人,那所有的自由人都要直接受朝廷管轄。
而奴隸則不然。
他們要先服從于奴隸主,奴隸主服從于朝廷管轄。
更直接和細節上的問題,是奴隸主對奴隸的管理和處罰,在某種程度上是不受朝廷限制的。
在朝廷的法律上,奴隸被視爲财産和物品。
但是他們确實是活人。
奴隸主擁有合法的執行私刑的權利。
朝廷的錦衣衛可以去這種小王國巡查,但是不可能長期駐紮。
久而久之,這些莊園的奴隸,就會隻知道他們的奴隸主,而不知道大明朝廷的意義。
不知道大明的意義,反抗的時候也就沒有恐懼。
這種小王國不隻是格羅夫納一個,印度國内有大量的類似的小王國。
格羅夫納隻是最顯眼的那一個。
朱迪镧考慮了許久之後,真的認真的給父親寫了一封報告。
說明了自己對印度國内的奴隸制莊園問題的擔憂。
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議和想法。
在這些地區執行強制的廢除奴隸制的改革,或者是讓四大産業集團出面贖買下來。
朱靖垣對朱迪镧比較關注,收到他的報告之後就直接看了,結果隻看了個開口就是明顯一愣:
“格羅夫納家族?那不是威斯敏斯特公爵嗎?維多利亞時代之後的英國首富嗎?”
“現在沒有維多利亞了,這家在英國的爵位停留在格羅夫納伯爵……頭領的階段上了。”
“這家人現在是整出什麽問題了?讓迪镧這小子專門寫報告來說明?”
朱靖垣繼續看完了朱迪镧的報告,下意識的總結了格羅夫納現在已經造出來的東西。
有君主,也就是羅伯特·格羅夫納。
有領土,也就是格羅夫納家族在亞曆山大貝以及周圍的荒漠的土地。
有階級,格羅夫納家族成員,奴隸管理者,奴隸勞工。
有官員,也就是格羅夫納培養出來的奴隸管理者。
有法律,也就是他們家裏的各種規則。
有文化,他們那種着裝雖然并不是真正的泰西傳統,卻已經成了格羅夫納這個小王國的傳統。
他們甚至還将文化與着裝和階級乃至身份關聯了起來。
底層的普通勞工穿黑色,中層的管理者穿白色,最頂層的格羅夫納家族穿紅色。
男女之間在款式上也有明确的區分。
他們的主權當然是不完整的,頂層法律要遵守大明的法律。
但是大明對當地的實際管理能力非常弱。
在一片荒漠裏面,隻有幾個自由人,剩下的還都是他們的奴隸。
大明的官員可能懶得管他們家裏的事情。
如果是在朱靖垣的前世,如果他們能夠這樣經營幾十年,那裏甚至有機會形成一個小族群和國家。
讓朱迪镧覺得不舒服的東西,也就是他們的特立獨行的着裝,實際上正是那裏最危險的東西。
文化,他們正在創造和總結自己獨有的文化,而共同的文化認同正是族群和國家的基礎。
恰好,他們國家的主體是天竺人,本來沒有自己統一的族群認知。
現在格羅夫納給他們構建共同族群認知。
其他的那些奴隸工廠主人“小王國”,作爲統治者的奴隸主都在主動學大明。
他們也在用外來的自由人管理自己的奴隸工廠。
所以,其他的小王國凝聚自己的文化,沒有機會凝聚自己的獨立的共同的族群認知。
那麽,自己要怎麽做呢?
這個正在成型的小國家總共隻有幾萬人。
大明可以很輕松的剿滅它。
也可以非常輕松的打斷他們繼續塑造自己共同認知的過程。
朱迪镧的建議也很合理。
雖然大明也天然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律邏輯。
但是這不妨礙朱靖垣可以現在立刻拟定一個法律,規定藩屬國以後也必須更換大明的服裝和禮儀。
因爲“既往”意味着已經結束的事情。
不然就不能稱之爲“往事”。
比如說買賣奴隸。
如果大公二十三年八月一日公布了法律,規定從即日起所有人都不能買賣奴隸。
那麽在這一天之前,有人做過的買賣奴隸的行爲,都不會受到處罰。
因爲買賣奴隸是孤立的事情,關鍵是已經結束的事情。
這就是法不溯及既往的直接邏輯。
但是很多事情是“持續”性的,比如或蓄奴制度,比如合同約定,比如風俗習慣。
如果新的法律規定,從大公二十四年起,任何人不得再擁有奴隸。
那在大公四年正月初一這一天之前,仍然擁有奴隸的人仍然是不違法的。
這當然也是法不溯及既往的邏輯。
但是到了大公二十四年之後,他們如果仍然擁有奴隸的話,那他們就違法了。
因爲這時候擁有奴隸就不是往事了,而是現在正在發生的事情。
與此同時,如果有處罰,也是從大公二十四年算起,而不會去計算之前的過往。
這同樣也是法不溯及既往的邏輯。
這則法律實際上是要求他們在大公二十四年之前将奴隸遣散。
合同簽訂的時候,上面的某些條款不違法,但不代表新法律将合同内容變成了違法内容。
當新法律出台之後,這個合同也就無法繼續執行了。
但也不能因爲合同條款現在違法,而去追究法律實施之前的簽約雙方。
法不溯及既往這個讓人很難受的現代說法,換成大明傳統的叙事方式就是“不能不教而誅”。
處罰之前要提醒和公布規則。
提醒和公布規則之前的事情不追究,提醒和公布之後的事情嚴厲追究。
在近代以來,很多政治和文化制度,爲了與過去的傳統做切割,創造出了很多叙述方式很别扭的說法。
法不溯及既往就是一個典型。
如果說“不能不教而誅”,絕大部分普通人都能瞬間秒懂。
而“法不溯及既往”就需要專門解讀。
朱靖垣現在自己可以直接下聖旨立法,要求藩屬國在年底之前全部蓄發易服。
他們如果明年還不換衣服,朝廷就能夠按照抗旨處置他們。
但是朱靖垣考慮過之後又沒有立刻去做。
如果自己強制讓别人蓄發易服的話,那跟自己前世了解的剃發易服,其實并沒有本質上的區别。
同時自己其實有另外的更加和諧的處理方法。
比如說安排一個鄉鎮長,帶上一個基層錦衣衛小隊,駐紮到這些小王國之中。
這些人是大明朝廷的人員,衣食住行,行走坐卧,都是大明官方模式。
他們在當地的地位,卻又淩駕于格羅夫納這種奴隸主家族之上。
那在當地的奴隸看來,格羅夫納家族也是這些穿着大明衣冠的人的下屬,甚至是與他們一樣的奴隸。
那他們這些人就會清晰的認識到大明的存在并産生天然的畏懼心理。
畢竟他們的主人都要對這些人畢恭畢敬。
更重要的是,自己可以借着這件事情,再給迪镧那個鹹魚加點膽子。
正好這小子對西洋縣的刑獄事務已經基本掌握了。
甚至都有時間偷跑出去遛彎了。
這哪能行啊。
于是朱靖垣就回複朱迪镧說:
“無論是直接下旨禁絕,還是讓四大集團強行收購,都太過簡單粗暴了。
“這件事情交給你負責,仔細考慮一個更加穩妥周全平滑的方案出來。
“考慮好了方案報給朕知曉,朕讓朝廷安排人手協助你去實際處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