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奢侈品女裝店的VIP區,俨然已經變成了換裝遊戲現場。
明黛作爲遊戲女主角,被迫換了一套又一套的衣服,忙得暈頭轉向。
明黛:“我能不能……”
淩秀和夏淩母女倆便用如出一轍的眼睛,飽含期待地看着她。
最後明黛實在是說不出來拒絕的話,看着那母女倆興奮掉頭去跟SA們商量的樣子,又不由自主地露出笑。
等十分鍾過去,母女倆看出來明黛已經有點累了,終于叫停。
明黛舒了口氣,正要進試衣間把身上這條裙子換下來。
身後的淩秀,輕描淡寫地揮手:
“把剛才我說了不錯的裙子都包起來。”
“阿姨!”
明黛驚得直接停住腳步。
衣服是穿在她身上的,明黛當然不會傻得以爲這是淩秀在給自己買。
連忙拒絕道:“這太貴重了!阿姨真的不用!”
淩秀聲音溫溫柔柔的:“這是阿姨給你的一點小禮物。對了黛黛,你身上這條裙子也特别漂亮,就穿着走吧,别換了。”
明黛還想說什麽,夏淩已經笑盈盈地摟住她的肩膀,眼珠子一轉:
“黛黛,我們是不是最好的朋友?”
“當然是。”
這點明黛不假思索。
夏淩微微一笑,上鈎了:
“既然是最好的朋友,那我媽媽是不是就等于你媽媽。”
“是……吧?”
明黛開始遲疑。
“嗯?”
“咳。是!當然是!”
“那就對咯!”夏淩伸手摸了摸明黛軟乎乎的發頂,笑意燦爛,“媽媽給女兒買衣服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長輩一番好意,你可千萬别推辭!”
淩秀聽得連點頭:“對啊!”
明黛無奈,主動後退一步:“但這也太多了。”
剛才淩秀說過好看的衣服,沒有二十也有十五套!這加起來恐怕不是筆小數目!
夏淩不在意地擺擺手:“放心啦,這點錢對于我媽來說就是個小數目,她有錢着呢!”
淩秀故意朝明黛擠擠眼睛:“對啊,阿姨可是富婆哦!”
最終明黛臉上的無奈化爲笑意,既然盛情難卻:“那就謝謝阿姨啦。”
淩秀笑了:“這就對嘛,長輩送的東西就乖乖接下哦黛黛!”
周圍聽着的SA們又酸又羨慕:求同款富婆阿姨!
趁着衣服包裝起來還有些時間,明黛和夏淩淩秀母女倆坐在VIP區休息喝茶,SA們還特意爲這幾位大主顧送來燕京網紅甜品店的點心與奶茶。
淩秀把東西推到明黛和夏淩面前,享受着投食的快樂:“離你們約好的時間還有一個小時,應該來得及。”
明黛啊了聲,輕輕一拍腦門:“我差點兒忘了!”
淩秀:“什麽忘了?”
夏淩沒來得及阻止。
明黛已經懊惱道:“我本來想給小舅舅買點禮物的。”
淩秀手一頓:“和暮啊?”
夏淩暗道要遭,生怕親媽起了什麽疑心。
倒不是擔心淩秀會有不滿……而是夏淩覺得自家淩女士實在不是口風緊的人。
萬一家裏人都因此知道小舅舅“疑似”有了喜歡的人,怕是個個都要跟着躁動,輪番到明黛跟前來露面!
别看他們現在說得大度開明,什麽都是緣分不要強求,什麽尊重孩子自己意願,什麽新時代要追求婚姻自主……
其實夏淩很清楚,長輩們打心眼兒裏,還是期望小舅舅能去感受愛情的滋味、體驗圓滿的家庭。
不要做飄在雲端的仙,而是做嘗盡世間百般滋味的普通人,才不算是枉來世上一遭。
這大概是長輩們最簡單樸實的心願。
如果對象不是黛黛的話,夏淩想,她也能做好好吃瓜的那個。
偏偏這個對象是黛黛!
并且,目前看來黛黛對小舅舅的心思一無所知,要是莫名被牽扯進去……
夏淩正苦惱着要怎麽解決這樁危機時。
全然不知的明黛已經點頭回答了淩秀的問題:
“對啊,上次多虧小舅舅救了我。怎麽說也是救命之恩,單單請吃一頓飯,總覺得心意不夠,所以我想能不能送點禮物。阿姨能不能建議一下?小舅舅會喜歡什麽?”
夏淩眼睛一亮,頓時覺得明黛這樣坦蕩的态度反而是最好的。
于是故意開口:“黛黛,不用的,我小舅舅那個人什麽都不缺,你送的禮物他不一定會用得上!請吃飯就好啦!”
明黛嚴肅搖頭:“不行不行,小舅舅用不用是他的事情,但送不送禮物是我的态度,我必須要感謝的!”
真誠是最好的必殺技。
明黛都已經坦然到這個份兒上了,淩秀爲數不多的懷疑随之打消。
淩秀暗笑自己想得太多,黛黛才十八歲也能跟和暮聯想到一塊兒,真是慚愧。
跟着反對了夏淩的話:“黛黛,别聽淩淩的,你想得很對!如果送禮物能讓你安心,那就送!”
夏淩計謀得逞的笑容轉瞬即逝。
明黛嫣然一笑:“那小舅舅喜歡什麽呢?”
淩秀沉吟思索起來:“和暮那人,好像真沒什麽特别喜歡的。”
夏淩從旁聽着,忍不住插話:“他之前不是挺喜歡鋼琴嗎?對收藏似乎也挺敢興趣的!”
對!鋼琴!
明黛也想起來了!
前世在露台遇見小舅舅時,他似乎鋼琴造詣頗深,點評起來頭頭是道,把明黛都說慚愧了。
可是鋼琴的話……要想能配得上小舅舅那種人,至少得是收藏傳世級别的鋼琴吧,以她癟癟的錢包,怎麽買得起?
想了想,還是覺得收藏品的範圍更廣,比較符合囊中羞澀的她。
所以明黛虛心請教起夏淩:“小舅舅主要喜歡什麽類型的古玩?書畫玉石?”
她目前的收入僅有兩部戲的片酬,一個是配角戲份不多,另一個倒是從配角升主角了,但是整體投資太少,落在她這裏的更不可能太多。
再加上蔚藍的分成,明黛現在手裏隻有十萬塊左右。
全部拿出來買個古玩的話,應該沒問題吧?
……才怪!
“你們小舅舅的确挺喜歡收藏,他有座私人博物館,還把自己從海外收的一個元青花瓷瓶捐給了國家博物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