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賀林一句一句的傷人話,已經看明白了男人的真實想法的莫小小,此刻再不想看見這張曾經便隻是見了都會欣喜幸福的臉,她強忍着就要再奪眶而出的淚水,從這間屋子離開,她不會再爲這個男人流半滴眼淚。
她咬着牙,一直到外頭, 獨自一人坐了很久,旁邊嬰兒車裏的孩子隻是瞪着眼睛好奇的看着周圍,也不哭不鬧。
在看見孩子的那一刻,莫小小的心揪得發疼,她的手指腹輕輕的在孩子臉上碰了兩下,孩子便突然咧嘴沖她笑了。
莫小小卻突然眼眶發酸, 收回了手指, 如果一切都可以重來就好了。
在警局坐了将近半小時,她才拿出了手機,直接在号碼鍵盤上一個數字一個數字的敲下那串刻在她腦子裏的号碼,電話撥通那一刻,熟悉的聲音響起……
“喂,請問是哪位?”
“喂?”
熟悉的聲音響起,莫小小卻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了,好半晌也沒有說話,那邊也沉寂了片刻。
突然,那邊又說話了,試探的喊了一聲,“小小?”
“是小小嗎?”女聲頓時變得急促, “小小?”
“小小, 你怎麽不說話啊小小?”
“小小,是你嗎?”
莫小小頓時眼眶發酸,聲音像是卡在了喉嚨裏,她早已經改了手機号碼, 卻沒有想到家裏人還是知道是自己。
這時,另外一道中年男人的嗓音也從電話那邊傳了過來, “小小打電話回來了?”
莫父像是在書房聽見了動靜,走了出來。
“好像是小小,但是不說話。”
莫父從莫母的手中接過來手機,中年自帶威嚴的嗓音響起,“小小?”
莫小小印象中最後聽到這道聲音已經是前年,那時她執意要辍學養胎,和賀林結婚,但爸媽在調查過賀林後,态度上堅決不同意,認爲賀林家裏條件不行,學習生活上看也不怎麽好,認爲賀林品行不行,不是一個适合結婚的人。
那時,她認爲自己已經是個成年人了,有權利決定自己的人生,在留下一封信後,就跟着賀林跑了。
那時,莫父在看到信時,對比莫母的慌張, 他顯然鎮定,撥通了女兒的電話,讓女兒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任,便是以後的日子再苦,都要自己受着。
也是因此,莫小小換了手機号碼,再不敢聯系父母親。
此刻,聽到父母親的聲音,她再忍不住,哭泣出聲,“對不起,是我錯了……對不起……”
電話那邊的莫父頓了一下,大概是猜到了結果,與莫母對視了一眼,半晌後沉聲道,“你在哪,爸媽來接你回家。”
半個小時前,莫小小還以爲自己失去了全世界,此刻,聽見“回家”兩個字,才發覺,自己的全世界,一直都在身後,無論是走得多遠,它都始終在那裏,等着自己。
…
晏清三人被請到當地警局的時候配合一些案發當時細節上的補充時,正好碰上了莫家人和賀家人聞訊趕來。
賀家追着莫小小罵,手指頭都快戳上莫小小的腦袋了,被莫父擋住了,後頭莫小小被莫母護着懷裏。
賀母氣得臉色又青又紫,“你這個喪門星!就是你把我兒子害成這樣的!”
唾沫星子在空氣中噴散,“當初我就不應該同意你過門,就是娶了你這個倒黴媳婦,我兒子才變成這樣!”
莫父臉色微沉,“我怎麽不知道我女兒結婚了,家裏的戶口一直都在我和她媽手裏,不過是談個戀愛,生了個孩子,還算不上結婚。”
莫母輕拍着女兒的後背,“别怕,隻要沒領證,就不算結婚,我和你爸都在,誰也甭想欺負你。”
這種人家要是攤上了,女兒的後半生才是真的毀了。
賀家人哪裏能想到這莫家人到這關頭,竟然不承認女兒已經嫁到自己家裏的事實,“在我們那辦了酒席,那就是結婚!”
莫父冷笑,“在我們這,隻有領了證,才是結婚。”
賀家人頓時急了,四處尋找孩子,卻沒找着,“孩子呢,把孩子給我們,你女兒我們不管,但孩子是我們賀家的孫子,你們不能帶走!”
這會兒,他們隻怕孫子被莫家帶走,畢竟兒子殺了人,指定後半輩子都在牢裏頭,留着個孫子養大了,以後還能掙錢養老。
莫小小頓時就急了,“孩子是我生的,憑什麽給你們!”
生怕孩子被搶走的莫小小急得眼淚在眼眶裏打轉,她清楚賀家人的脾性,從來不講道理的,想要什麽就靠搶。
賀母冷笑,“你和我孫子這兩年都靠我兒子養着,你說憑什麽給你?”
莫父卻道,“賀林的收入一個月七八千,這麽算,這兩年最多也就是賺了十九萬,我們可以一次性給你們二十萬,兩家簽訂協議,拿了這筆錢,這孩子就和你們賀家再沒有任何關系。”
瞥見賀家人臉上的動容,莫父道,“你們可以考慮考慮。”
賀父賀母對視一眼,轉過身去低聲商量,“這以前也沒聽莫小小說她家裏頭這麽有錢啊?”
這二十萬說拿就能拿出來,這家底得有多厚?
賀父頓時皺緊眉頭,“不能就這麽斷了關系,她們能拿出二十萬,那就肯定能拿出來更多錢,要真讓莫小小跟孩子和咱家斷了關系,咱不就虧了!?”
“那孩子流着咱賀家的血,那以後就得拿着她們莫家的錢來孝敬咱,那肯定不止二十萬……”
“兒子以後要是坐了牢,咱還是留着兒媳婦伺候咱。”
兩人這一商量,當即敲定,不能讓孩子和賀家斷了關系,轉過身,對着莫家人厲聲道,“我們不要錢,就要兒媳婦跟孫子,這人你們不能帶走,天底下就沒有把結了婚的女兒跟孫子從夫家帶走還要斷了關系的道理!”
“你們要是敢把人帶走,我們就上法院去告你們!”
本以爲賀家貪婪成性,會選這二十萬的莫父神情微沉,“既然如此,那就走法律程序。”
女兒他是一定要帶走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