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哥兒已經接回京城了,看到明卉時,早哥兒一頭紮在她的懷裏,委屈巴巴地說道:“娘不要早哥兒了。”
明卉的視線模糊了,她的寶貝兒子,竟然以爲娘不要他了。
“娘怎麽會不要早哥兒呢,早哥兒是要繼承娘的衣缽,做花千變大東家的。”明卉在早哥兒的胖臉蛋上惡狠狠地親了一口。
這個小沒良心的,娘不在身邊,他居然吃得香睡得香,一身小肥膘,一點也沒掉下去。
“娘是不要爹了嗎?”早哥兒擡起霧朦朦的小臉,可憐兮兮望着明卉。
他那個爹,他還挺喜歡的,如果娘不要爹了,他能不能把爹撿回來呢。
“要,怎麽不要,娘連新衣裳都做好了,就等着他回來,娘要穿給他看!”
皇後殡天,文武百官及其家眷,以及全國百姓,素服三日,三日後便除服了。
因此,明卉做了很多顔色鮮亮的衣裳,因爲前世養成的習慣,這一世她對穿衣打扮并不熱衷,衣着也是偏素淡的,可是這一次,她一改往日的習慣,縫的都是鮮豔的衣裳,比她剛嫁過來當新媳婦時還要喜慶。
她不但縫了新衣裳,還打了新首飾,就連卧房的幔帳和被褥,也全都準備了嶄新的大紅色。
她已經準備好了,就差一個霍保住了。
而在東海之上的那座島上,霍譽正在浴血奮戰,他是十一爺挑選保護蔡九峰的,他不辱使命,短短三天,他便手刃了幾十人,而現在,他終于要支撐不住了。
他倒在地上,一隻腳狠狠踢在他的身上,他沒有動,他已經沒有力氣了。
那人哈哈一笑:“馮保住,你真是難得一遇的好狗,聽話的好狗!”
下一刻,馮保住被遠遠踢開,十一爺帶着他的人走了進去。
這三天來,馮保住在島上奮力保護蔡九峰,而十一爺,則在小島四周設下埋伏,他與倭國大将軍合作,将老大的人和船殺得片甲不留,那幾個跟随老大的兄弟,要麽死了,要麽被俘,最可笑的就是老五和老十五,還有老十七老十九這幾個跳梁小醜,竟然趁着他和老大打得不可開交,悄悄摸上島來,想要坐收漁翁之利。
可他們太菜了,連馮保住這一關也過不去。
至于馮保住,十一爺冷冷一笑,他現在已經可以肯定,這小子是呂遷那條老狗的人。
就和媚兒那個臭女人一樣,都是呂老狗安插過來的。
想到被他掐死的媚兒,十一爺有些不舍,那真是個合他心意的女人,可惜沒安好心,居然想用香控制他,讓他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剛開始他确實上當了,但他很快便反應過來,将計就計,果然,現在占了上風的人是他,也隻能是他。
十一爺終于走進了那間屋子,可他卻怔住了。
他看到了那堵鐵牆,老頭子竟然給自己準備了一間精鐵打造的屋子!
鐵屋之内,蔡九峰已經奄奄一息,沒有血葫蘆了,一個也沒有了。
阿寶割破手指,想把鮮血喂進他的嘴裏。
蔡九峰笑着把他的手推開:“你的血不行,你太老了,這血對我沒有用。”
阿寶跪伏在地上,淚水落在冰冷的地闆上,就如他現在的心情。
蔡九峰伸出枯瘦的手,輕輕撫上阿寶花白的頭發:“阿寶啊,阿寶啊,沒想到最後陪在我身邊的人會是你啊。”
阿寶嗚咽:“這是阿寶的福份,阿寶求了一輩子,終于求到了。”
“阿寶,你是個癡人啊,既然如此,那你爲何要給我下蠱呢?”
蔡九峰的聲音溫暖如春日微風,阿寶卻猛地擡起頭來,不可置信地瞪着他。
蔡九峰微微一笑:“阿寶,我知道是你,你在我身上下了母蠱,在我兒子身上下了子蠱,讓他變成血葫蘆,阿寶,你既然這樣做了,爲何不肯逃走,還要陪我一輩子呢?”
阿寶雙唇顫抖,好半天才迸出幾個字來:“您,您,您是何時,何時知道的?”
“初時不知道,這麽多年了,想着想着也就知道了,除了你,不會是别人了。”
蔡九峰笑着搖搖頭:“阿寶,我要死了,你肯定也不會獨活下去,你讓我做個明白鬼,告訴我,你爲何會這樣做?我查過你,可是能查到的,卻也隻是你讓我查到的那些。”
阿寶淚眼模糊,五十二年的相依相伴,他和這個人早已血濃于水。
“我,我,我的父親姓仲,他叫仲大志.”
蔡九峰恍然大悟,原來如此。
仲大志,當年汪老太爺的拜把子兄弟,當時他們兄弟三人義結金蘭,之後,爲了利益,兄弟相殘,汪老太爺和另一個叫許阿生的,一起屠了仲大志滿門,就連仲大志襁褓裏的小兒子也沒有放過。
而若幹年後,許阿生又殺了汪老太爺的長子,最後許阿生被汪老太爺設下圈套誅殺。
而仲大志和他的家人流的血,早就被海水沖刷得一幹二淨,恐怕就連汪老太爺,生前也已經把他們忘記了。
“你是仲大志的兒子?最小的那個?不是死了嗎?”蔡九峰問道。
“我家忠仆用自己的兒子将我換下,我,我苟活了下來。”
阿寶握緊拳頭,他的确是被拾荒老漢收養,可那位并非真正的拾荒老漢,而是苗寨巫醫,當時苗寨的幾大部落交戰,那名巫醫所在的部落戰敗,幾乎全軍覆滅,巫醫僥幸逃出,他也身負重傷,爲了逃過追殺,他四處躲藏,陰差陽錯撿到了阿寶。
阿寶稍大一些,便跟着巫醫學習蠱術,而當年的忠仆也想方設法找到了他,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從此之後,仇恨的種子便深深埋在了心底。
老巫醫死後,阿寶便投靠了蔡九峰,他什麽都沒有,隻有悄悄藏起的兩隻蠱蟲。
他跟着蔡九峰,卻遲遲沒有動手,直到那一次,他聽到蔡九峰對兒子說起當年汪家的發家史,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不久之後,阿寶便在蔡九峰和他的兒子身上分别下蠱,之後便是四十年。
開始時他沒有離開,是想親眼看到蔡九峰斷子絕孫,生不如死;後來他真的看到了,他看到蔡九峰從人變成了嗜血的魔鬼,可他卻依然沒有離開。
因爲蔡九峰救了他。
有一次,他們遇上了紅毛人的火炮,傷亡慘重,一隊紅毛人登上他們的船,千鈞一發的關頭,蔡九峰這個主子,硬生生替阿寶這個奴才擋了一刀。
因爲這一刀,阿寶便留在了蔡九峰身邊,直到此時此刻。
蔡九峰歎了口氣,輕拍阿寶的腦袋:“傻阿寶,笨阿寶,你報仇了,卻不走,就爲了那一刀,你在我身邊浪費了一輩子,你去苗疆,就不定也能做個巫醫,唉,傻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