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了老曹的幹擾,被帶到派出所的打人者甲和乙安份了不少,面對林逸的口供和證詞,供認不諱。隻是他們身上的傷也着實不輕,全是林逸打的,也要求林逸賠償,并負法律責任。
因爲有不少目擊者的口供,林逸被定性成正當防衛,而他A大學生的身份也是一道很好的保護傘。勤工儉學,外加見義勇爲和正當防衛,讓警察對他的話深信不疑。加上打人者當場放出的狠話,不但激起了警察同志的不滿,也加深了目擊者的不滿,紛紛要求嚴懲不怠。因此這兩個家夥不但沒能驗傷,反而還被要求賠償林逸的水果,還有被弄壞的攤位。
對方不肯賠償,林逸便道:“那就走法律程序吧。我的水果一共花了将近9000元錢。等等啊,我查一下,破壞他人财物,以及随意毆打他人,侮罵,恐吓,威脅,還有持刀傷人等,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個可以有。”
警察也加了一句:“受害者還躺在醫院,初步認定爲輕傷。故意毆打他人,緻人重傷,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再加上破壞他人财物,無故恐吓、威脅、持刀毆打在讀大學生,數罪并罰,少說也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一名做筆錄的警察則補充道:“證據充足,人證物證俱全。就算你家中有錢有權,請最好的律師,也洗不掉你身上的罪名。”
而打人者的父母也趕了過來,對着自己的兒子,劈頭就是兩耳光,并附上一大串的痛罵。
林逸不時在旁邊補充:“叔叔,您兒子不但把人打成重傷,還砸了我的攤子。”
對方父親又給了兒子一耳光,“你可真是長本事了,啊!”
林逸又道:“我好心上前制止,他們就來打我,還威脅我,并拿刀刺我。很多人都可以作證的。”
中年人一聽,這還了得,又一巴掌劈了過去。打人者乙的父親沒有來,來的是他的一個長輩,沒有打人,卻一個勁地向林逸賠不是。
林逸又補了把刀:“警察來了後,他們還叫嚣着,人是我打的,你們有種就逮捕我,我上頭有人。就算把人殺了你們又能拿我怎樣?叔叔,請問,您上頭真的有人嗎?”
打人者趕緊道:“不是我說的,我沒有說過這話。”
警察在一旁神初刀:“要不要聽現場錄相?”也虧得他們到了現場後就打開了錄相設備。
中年人看到視頻裏兒子那嚣張的嘴臉,氣得雙眼發黑,再度暴走,抓着兒子不顧一切地痛打着,嘴裏罵道:“你這畜生,我打死你,叫你狂,叫你狂,我叫你狂。”
打人者乙的長輩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對打人者乙道:“原來你上頭有人,那想必沒我什麽事了,因爲我就是一個市井小民,怕是幫不到你什麽忙。”
打人者乙趕緊拉過他,痛哭流涕:“表叔,我錯了,當時酒喝多了,一時沖動,我現在真的錯了,求表叔幫幫我,我不想坐牢啊。”
打人者甲也開始後悔了,哭着求饒。
林逸又指着黃裙女道:“兩位叔叔,我相信兩位大哥隻是酒後沖動,可要是沒有這位小姐的教唆和指使,也不至于……”
二人反應過來,齊齊指着黃裙女子道:“對,就是她,是她教唆我們的。”
“混蛋,王八蛋,居然污蔑我!”黃裙女子張牙舞爪對沖向林逸,一腳踹向林逸。
林逸沒有反抗,也沒有閃躲,生生挨了一記,人就軟軟地倒了下去,然後被送往醫院。
在老曹的幹涉下,林逸被評爲輕傷。
這回還小賺了一波。
老曹頭不縮了,背不佗了,又恢複了以往的威風八面。
“好歹讓你賺了不少錢,這回總該陪我去豫玫園聽戲了吧?”
看着賬戶上喜人的數字,林逸心情大好,決定舍命陪君子一回。
豫玫園在帝都并不出名,位置還頗爲偏僻,除了附近的老大爺老大娘喜歡來此處聽戲外,幾乎沒有年輕人。
此時,華燈初上,高樓林立的胡同盡頭,便是豫玫園。那閃閃發亮的招牌在夜色下,顯得神秘莫測。
“真是怪了,外頭那麽熱,怎麽進入園子就這麽冷啊。”一對年輕情侶立在招牌下,女子不由自主地搓了搓手臂。雖然已進入金秋十月,秋裝開始大量上身,但年輕人普遍陽氣旺,不知體内自帶純陽神功,還是愛美,依然短袖加身。此時卻是冷得手臂起雞皮疙瘩。
男子也是短袖,也有些發冷,忍不住搓了搓手臂,看着已經開唱的戲台,以及稀疏的觀衆席,道:“附近的人都說此處是夏天乘涼的好去處,以前我還不信,現在不得不信了。”
觀衆席上的老大爺老大娘們大都穿上了較厚的夾襖。唯獨他們一身短袖,在夜色的襯托下,越發顯得單薄了。
老曹和林逸從二人身邊飄過,因爲是難得的年輕人,都忍不住看了他們一眼。
“難得啊,居然還有年輕人。”老曹感歎了一句。
林逸也瞟了二人一眼,他眼力極好,很快就認出了二人。居然是A大的學生,不過已經大四了,男的好像姓梁,女的姓唐,都是金融系的,卻是戲劇社的重要成員。所以特别有印象。
不過,林逸也沒多話,因爲他現在是魂魄狀态,又穿着一身便裝,他們也瞧不見他。
梁靜波機靈靈地打了個寒顫:“走吧,也該輪到咱們了吧。”
看着人山人海的觀衆席,老曹不滿地瞪了林逸一眼:“都怪你,要是昨晚來,就不會那麽擠了。”
其實觀衆席一點都不擁擠,上百個座位,也不過三四成人,稀稀疏疏地坐着老大爺老大娘。但以陰魂的角度,已經是裏三層外三層地圍滿了鬼魂。
陰魂們大都穿着民國時期或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服飾,男女老少都有,不時發出驚歎的吼聲。
老曹站在外圍,根本擠不進去,越發埋怨林逸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