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張諾就解釋過了,當皇帝這種事情,沒當過的頂多出出主意,畢竟作者絕對是沒有親身經驗的,那麽說再多都是在放屁。
與其去相信别人胡言亂語不負責任寫出來的東西,還不如多學多積累,兼容并收的形成一套自己的理論。
李世民這人骨子裏就是驕傲的,自然對這種一聽就很有範兒很有逼格的說法甘之若饴。
然後他就領到了一張長長的書單以及用車子送來的一大堆書。
最開始的時候,他覺得頭皮都在發麻,怎麽這麽多啊,這輩子能不能看完啊。
可等他真正上手了以後他才發現,其實看書挺簡單的。
這些書基本上都沒有什麽晦澀難懂的地方,除了部分專業名詞以外,一切都顯得非常直白,但是通讀下來卻發現其中包含的知識格外的實用。
不是那種需要自己去琢磨去變幻的思想類的實用,而是可以直接當做工具直接套用的各種實用辦法。
比方有本說輿論的書裏面就說過,絕大多數人其實受限于信息接收渠道,會對大範圍、高頻率推送的信息呈現默認狀态。
而這種手段其實就是輿論的力量,這種力量在使用效果上可以千變萬化,既可以做到阻斷關鍵信息的傳播,同時也能做到放大某些信息提前爲某些行動造勢,甚至還能爲某人以及某些事情創造一個符合設定的公衆形象。
李世民以前光知道名聲的重要性,不然的話他也不會在打天下的時候就安排人到處傳揚他的名聲了。
但是那時的他一直處在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狀态,很多事情他知道應該這麽幹,可這麽幹的理由是什麽,中間的理論依據是什麽他就不明白了。
而等他看到這些書以後,再跟自己過往的經曆一應對,他頓時就恍然大悟了,同時也清楚爲什麽張諾不建議他接受别人的理論了。
因爲他其實早就走上了建立自己的施政理論以及執政手段的道路上了,哪裏還需要什麽别人的理論。
而今天他安排人去通知魏征要幹的事情,其實就是對他最近所學的一次驗證,他想通過這次的操作來看看,自己是不是對那些奇奇怪怪的手段更加的熟練了。
當然了,既然是實驗自然是有風險的,但是有他自己坐鎮在長安,還有什麽牛鬼蛇神能蹦跶起來不成?
既然最壞的結果也就那樣了,那還怕什麽,他老李給别人背鍋都不是一兩次了,自己扛點事情怕個毛線。
而這次的事情,第一步就是輿論先導戰了,隻有在民間掀起了足夠大的波瀾以後,他才能順勢而爲的開始動手。
因爲這樣一來,他就是“順應民意”而爲的好皇帝,而不是“處心積慮”要去算計什麽人的野心家了。
至于結果如何,看看就知道了呗。
第二天,大唐日報社就昨天蘇家狀告秦王張諾這個社會熱點,在頭版頭條上刊印了主編魏征的專題文章。
魏征這次弄出來的篇幅相當大,甚至有點把這期報紙變成專刊的架勢了。
他首先把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給簡要的介紹了一下,畢竟哪怕這事已經傳得沸沸揚揚了,但是絕大多數人也隻是道聽途說而已,這中間到底涉及到什麽問題,雙方的矛盾究竟是什麽,恐怕真正清楚的人并不多。
而科普完了以後,魏征絕大多數的篇幅集中在了對于這個案子的分析上,他的觀點非常的奇特,幾乎是大張旗鼓的在宣揚這次庭審。
他認爲這次老蘇家雖然敗訴了,但是那隻是在庭審上的失敗,這不是老蘇家的問題,反而這次老蘇家起訴秦王府的事例給大唐的法治開啓了一個新的篇章。
畢竟以前絕大多人面對秦王府這樣的龐然大物,想着的都是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這樣的想法的。
卻根本沒意識到,其實在法律的保護下,他們完全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來保障自己的利益。
當然了,魏征膽子再大也不敢把張諾往死了黑,尤其還是在這次秦王府該做的都已經做了的情況下。
魏征轉而就在剩餘的篇幅裏,對着張諾一頓誇。
畢竟這次張諾雖然沒到場,但是能夠讓自家府上的長史,真正的四品大員從高麗飛回來專門代替他參加這次庭審,就能看出張諾對于法律的尊重和認可。
相比起來的話,其他勳貴反而有點視法律爲無物,仗着自家長輩在朝中的權勢在長安街頭橫沖直撞的小輩也不是一兩個了。
雖然這種事情越來越少了,但是卻時有發生,隻不過因爲一般惹出來事來以後,便會有府上的下人上門處理,賠償、威脅之類的一條龍服務。
而事主一般也想着盡量不惹事,所以事情就這麽平息了。
可實際上呢,有些事情明明是可以訴諸法律來争取自己的利益、讓犯罪者得到懲處的,隻是大家都認爲法律做不到才不去做而已。
可如今看到連高高在上的秦王府都做出表率了,那其他人難道還有什麽可例外的?
難不成以爲自己地位比秦王還要高了?
甚至魏征在這篇文章的最後幾乎大聲的喊出了“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口号,就差來一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
但是這話雖然沒說,可實際上該表達的意思已經表達出去了。
看到這洋洋灑灑占據了好幾個版面的文章,人們最開始的時候,還在讨論秦王張諾的高義,畢竟裏面都說了,因爲張諾覺着老蘇家可能真的有這個藥方,所以秦王府願意讓老蘇家分享這個藥方帶來的收益。
人們在羨慕的同時,也在感歎,老蘇家這是一朝飛上枝頭變鳳凰了,簡直就是狗屎運氣,同時也在感歎秦王府的仁義。
但是這件事情畢竟已經過去了,聊着聊着也就那樣了,但有些事情,可還沒過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