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鈞自然不可能白白的那麽大方,劃一大塊領土送給暹羅。
他現在這麽做,不過是爲了加劇暹羅和緬甸東籲王朝之間的矛盾而已。
畢竟大明現在還沒法徹底鲸吞整個緬甸,最多也隻能先在毛淡棉和達貢這些地方建立一些據點,然後屯田移民。
但可以肯定的是,緬甸莽氏不可能會讓大明安心屯田移民,肯定會在将來實力恢複後,而驅趕大明移到這裏的人。
所以,朱翊鈞需要将暹羅拉進來,刻意将緬甸南部很大一塊地方劃給暹羅,讓暹羅爲了吃下這塊肉,不得不跟緬甸繼續交惡,維持足夠多的兵力在緬甸境内,且不得不尋求大明的支持。
“陛下!”
“暹羅也财力有限,人口不多,恐也難以統治這麽大一塊緬地。”
“否則的話,也不會出現一直是緬夷侵擾暹羅,而非暹羅侵擾緬夷的情況。”
方逢時這時說道。
朱翊鈞聽後沉吟了片刻,道:“卿說的是,或許這隻是朕的一廂情願,暹羅隻怕不一定願意這樣的罪緬夷。天下食田者,素來多苟安不願進取之輩,此豈我皇明獨有的現象?”
“陛下說的是!”
“修學好古,實事求是,而遠交近攻本就乃我中國之大智慧,如今是當交未與皇明相接壤的暹羅,而攻與皇明接壤有仇隙的緬夷!”
“所以,陛下如今這樣做是聖明之舉,至于暹羅恐也統治不了這麽大一塊緬地的問題,對于臣而言,倒不是問題!我天朝又非隻是善于滅國,其實更善于富國!”
“以臣之見,既然需要暹羅對抗緬夷,那便不能隻是在兵事上予以扶持,還當在經世濟民之利上予以扶持,派本朝擅水利的官員與工匠去給他們興修水利,乃至把一些還有價值但對本國而言不算高超的織造技藝和冶煉技藝傳于一些給暹羅,尤其是算理之學,令其如朝鮮,爲天下又一小中華。”
“正所謂,執棋者不能隻是執眼下立刻見效的棋,還當布閑棋,使謀在長遠。”
申時行這時對朱翊鈞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朱翊鈞頗爲欣悅地看向申時行:“申師傅到底是善運籌之人,深谙此間道理。”
“陛下謬贊!”
申時行忙拱手道。
朱翊鈞接着就擺手道:“就依申師傅之言,滅緬扶暹!令天下諸夷知道,從中華者,必富也!逆中華者,必亡也!内閣廷議一下,派個可靠的官員出使暹羅,與他們的國王洽談本朝資助他們興國富民乃至強兵一事。”
“遵旨!”
通過加強外交策略的方式來達到對外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是難以避免的。
欲鲸吞天下,就得要收一些自己的狗,甚至還得養一些自己的狗。
不過,外交隻是輔助手段,哪怕是不得不做出的恩賞與讓步,本質也是爲了将來能夠鲸吞更大的利益。
朱翊鈞并不是真的想扶持起一個強大的暹羅王朝。
他隻是想暹羅有和緬甸分庭抗禮的能力。
事實上,朱翊鈞更希望暹羅和緬夷皆是漢土,即便因爲氣候與地理因素影響,不能由中央朝廷直接統轄,也應該與大明是一個文化。
……
“陛下!”
“以臣之見,朝廷現在應盡快建立新的禮。”
“餘閣老在南方巡視後已向臣來信說,民間舊禮崩壞得厲害,庶民商人着綢、豪右大戶造違禮大宅,娼妓亦插金簪戴銀飾,已處處可見!”
“真要按舊禮而論,這些皆都得禁止!觸犯者甚至要充軍流放,但眼下真要強禁隻怕強禁不了,一因商業大興,許多城鎮大半士民全靠此爲生,強禁隻會傷民;二是這本就利于增加稅賦,隻要朝廷适當調整稅政,以建新禮爲名,準民講究生活,隻是欲奢者需多繳稅于國,而不能隻知滿足私欲,罔顧國家因豪奢之風泛濫使朝廷無财強兵安民。”
“除此之外,棄嬰與纏足、自閹者依舊存在,既欲惠民,使禮下庶人,則這些皆非禮也!”
“首先,棄嬰非仁道、纏足與自閹非孝道。”
“而新禮建設首先就該禁民間言明此三者非禮,當嚴禁!”
“一則國家需要更多漢人生兒育女,以利将來實邊開疆,所以棄嬰需要定罪,令刑部訂立新律;”
“自閹也是一樣的道理。”
“真要舍孝入宮爲國奉君父,也當先請陛下準予再說,新禮最重要的就是奪情隻能由天子出;這樣也利于防止奸人入宮。”
“至于纏足,眼下無論是需要本國桑織之事需要婦人更便于勞作以惠家惠國,還是胭脂水粉和金銀首飾等本國可帶來厚利之業需要更多婦人出門買賣,皆不當爲本是士大夫之癖而傷孝禮損國體。”
申時行這時突然向朱翊鈞禀奏了新禮建設的問題。
朱翊鈞和他身邊的官員們皆認真地聽了起來。
朱翊鈞聽後便道:“自當如此!下诏嚴禁棄嬰、纏足、自閹;禮當起于敬而止于仁,子女要敬父母長輩,但父母長輩也當以仁待之,方合禮也!故同時傳旨着刑部修訂刑律,對棄嬰包括販賣之父母,當予以定罪懲戒,對非父母之人販子則予以更嚴酷刑,對違禁纏足之父母親長與本人予以懲戒;對自閹者予以懲戒,他閹者予以謀逆罪處置。”
“不過,治國得恩威并施,獎懲并行。”
“這樣吧,爲鼓勵百姓願意養育子女,明诏以盛世之朝,稅賦之增,當尋他法,對于所滋之丁,不再加賦!同時着戶部根據國家财力增加商議一下,對于丁口達一定規模者,可免一定額度的丁銀,以使百姓願意生願意養。”
“對于有天足之家則予以一定額度的獎掖,令各撫按根據自己當地富庶程度與藩庫歲入情況裁定,另外,禮部可根據不同地方的富庶程度,請朝廷撥銀到一些不甚富足之地,作爲鼓勵放足之獎。”
“遵旨!”
申時行拱手後,又道:“陛下,新禮除了禮下庶民外,還得重建番夷與子民之間的禮,畢竟現在要遷民于新辟之地,涉及漢民與夷民相處之禮,故自當明旨令漢夷有别,而利王化。”
“朕之子民乃上國之民,番夷乃下國之奴,自當貴賤有别,番夷需要待上國如父母,同理推之,番夷之民需待上國子民如父母,上國子民可教其不德!”
“尤其是,本國上民隻能本國處置,各番不得處置上民,如處置如不敬父母!”
“令刑部照此拟定對待夷民新律。”
朱翊鈞谕示道。
“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