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東京的官道上,微風暢蕩地吹着,四野荒草葳蕤。
一個蓬頭亂發少年正抱着另一個少年大聲哭号。
邊上還有五個少年正舉着棍子和十幾隻野狗對峙。
野狗個個紅着眼,呲牙咧嘴狂吠着,脖子上的毛皆浸染着血色,一定是撕食過人肉的才這般膽大瘋狂,敢攻擊官道上孤單或者病弱行人。
狗叫聲,人的怒吼聲恐吓聲,嘈雜而又驚恐。
野狗仗着狗多勢衆,不把幾個拿棍子的少年放在眼裏,越撲越兇,上竄下跳,不撕倒人誓不罷休。
少年們漸漸後退,卻又不敢逃跑,這個時候,若有一人逃跑,衆狗就會攆那一人而去,繼而撲到,繼而撕咬……逃跑之人就會填了瘋狗的肚子。
可是就有人發怵了,想要逃跑,提着棍子往後猛然奔跑,一下子狗都追了過去。
眼看那人就要被狗撲到,而發出了凄厲絕望的嚎叫。
忽然一大塊石頭砸向前面正在撲人的狗,那狗哀嚎一聲撲倒在地。
又有石頭砸來,領頭的狗撲倒在地,狗群因受了襲擊,四散而開,卻并沒有逃遠,就看見一個人影拿着棍子沖進狗群,狂舞着棍子,抽打惡狗。
先前的幾個少年受了鼓舞,也拿着棍子沖了過去,一陣狂打,惡狗哀嚎着逃去。
率先沖入狗群打狗的人,看着狗哀号着逃去,自己卻怔怔地站住,四下裏打量,眼前的景色讓他不知所以。
“宋歌!”一少年驚喜喊道。
宋歌這才轉過頭看着面前幾個人,褴褛的衣服也沒有扣子,斜的衣襟,一面壓在另一面上面,腰間系着一條布帶子。發型更不用說了,長發胡亂地挽在頭上,看着很是蓬亂。
他傻眼了,之前一睜眼看到瘋狗咬人,情急之下奮身而起打狗救人,隻是此刻看着眼前的幾個人,難道……
“宋歌,你醒了。”幾個人驚喜地喊道。
“廢話,我不醒怎麽打狗?你們是……”宋歌一句話沒問出,就頭疼欲裂,身體居然瞬間虛弱無力。
一些奇怪的信息湧入他的大腦:
宋初,少年畫家宋歌,帶一仆從浏覽河山,被流民沖散。于是隻身一人回東京,途中救助了這幾個饑腸辘辘的少年,不小心露出财帛,被歹人打暈搶劫。
宋歌家是東京城裏中等商業人家,但是父親順應時代要求崇文,讓他們兄弟三人自小習文學畫。
大哥二哥和他并非同母所生。
宋歌的母親是一普通使女,秉性純良,生下宋歌不久後父親便給了一些财帛打發了她。
父親雖說喜歡宋歌,但也隻能顧其大概,細小溫暖常有欠缺。
父親不在時,大娘一家就會對宋歌各種打壓排擠。
宋歌爲人義氣卻又生性淡泊,不與兄長大娘争執,常常借口浏覽河山,實則邊走邊畫便賣畫,行走中還學的一點拳腳功夫……
“我這是回到了古代?穿越。” 宋歌心驚過後下了定論。。
就想起了自己之前因爲研究所的不公待遇,沉悶氣憤地走在路上時聽到了一聲尖銳的刹車聲,然後自己飛了起來……
“車禍,我穿越來到了北宋。原主也叫宋歌,因爲救助這幾個少年被歹人打死,然後我用了他的肉體。……”宋歌驚恐地接受了這個現實。
低頭打量自己,他發現自己的身體變了,手指細長蒼白,胳膊細瘦修長,腿也是瘦長的……,臉變了沒有?
他摸了一把自己的臉,手感嫩滑不是四十歲的肌膚,完全沒有了中年人的健碩。
身上的衣服也是貨真價實的古裝,是件闊袍,且上面有斑駁的繪畫顔料痕迹。
“怪不得剛才打狗時,覺得不對勁,原來我已非我。可是……”宋歌頭疼,抱着頭蹲在了地上。
“宋歌,你休息一會,你的頭受了傷。”
一個少年說道,宋歌腦海裏有了說話人的信息,此人叫石岚,和剛才抱着自己哭号的少年石濤是姐弟,隻不過她一路女扮男裝,除了自己無人知曉。
“是的,宋歌,你好好休息一會。”衆少年七嘴八舌,随着聲音,他們的信息一個個出現在宋歌的腦海裏。
宋歌抱着頭坐了一會,等着疼痛消失後,就看着塊頭很大的少年說道:“大牛,你去把那死狗拖過來剝了,我們就有肉吃了。”
大牛過去,把狗拖來,卻并不動手剝狗,說道:“宋歌,這狗肉能吃嗎?這可是吃過人的狗。”
“難道你甯願餓死也不吃,再說這狗到底吃了什麽?我們也無從考證。”宋歌說道。
“對,無從考證。隻是我也從沒有剝過狗。”曲揚說道。
“我也沒有。”小君說道。
宋歌擡眼看了一下衆人,衆人都不好意思地搖着頭。
“好吧,我來。”宋歌說完四下裏看,他是沒有工具。
“宋歌,給你,我有匕首。”趙三遞過來一把小小的匕首。
宋歌接過來,埋頭剝狗皮,作爲一個搞農科的,他有時會和同事下鄉,和地方上的幹部們買隻羊過個瘾,宋歌從沒想過殺狗,狗在宋歌的心裏是人類的朋友,可是今天這是一隻要吃人的惡狗,再加上面前的幾位少年和自己都是饑腸辘辘的流民。
“剝一隻死狗,另當别論,狗應該和羊一樣操作吧。”宋歌心底下嘀咕。
“宋歌,你可是畫家,你怎麽會剝狗。”趙三問道。
“饑餓會使人聰慧。”宋歌說道。
不一會,一堆熊熊大火前,幾個少年一邊燒烤一邊撕食着狗肉。
“世事難料,這窮兇極惡的要吃我們的瘋狗卻成了我們的腹中餐。”曲揚感歎。
“要不是你先逃跑做餌,我們又怎能打破這惡狗的攻勢。”趙三說道。
“得了,要不是宋歌,我都成了狗糧。”曲揚感謝地看着宋歌說到。
宋歌不語,隻是吃肉,心底下卻狂吠着:“這玩意吃了會不會瘋掉,可是不吃又要餓死。餓死重新穿越,也比在這裏好啊。”宋歌看着荒無人煙的四周,除了瘋長的青草再無其他,若是瘋狗再回來,後果不堪設想。
“趕緊吃,吃完了每人帶一點,其他的都丢下,我們要趕緊離開這裏。”宋歌說。
“爲什麽?”趙三一邊吃一邊問,幾天沒吃了,好不容易吃頓肉,卻要丢下快走,實在不明白。
“瘋狗聞見味道會返回,丢下一些肉讓它們搶食。”宋歌簡練地說道,手底下已經撕了一塊肉,四下裏找着能包的東西。
“你在找什麽?”石岚問他。
“這肉得包上,趕緊走。”宋歌還在四下裏看着,似乎有天大的危險就要降臨。
“這是你的包袱。”石岚拿起宋歌身邊的包袱,遞給他,然後疑惑地看着他。
“我的?”宋歌接過來,往開打。
“是你的,歹徒搶走了錢财,不認識畫,亂扔在地上,我給你收好在包袱裏。你看看你的畫可全?”石岚說道。
宋歌打開一幅畫,隻見:畫面古風古韻青綠煙岚,層林疊嶂,是一幅山水圖,落款處太平興國三年秋宋歌書。
“太平興國三年秋?”宋歌思索。
“就是去年秋天。”石岚說道。
“你是說現在是太平興國四年初夏。”宋歌一臉驚訝,完全是一副不知今夕是何年的表情。
石岚觀察宋歌半天了,覺得他就是怪異,這會兒他不認識自己的包袱,看着自己的畫竟然不知年份,石岚小心的說:“宋歌,你的頭受傷了,是不是忘了些什麽?”
宋歌沒有回答石岚,想着自己的事:
“北宋農業,經濟文化繁華,原主家裏宅鬥激烈……,不回去也罷。反正她說我忘了些什麽,這時代很多我也不熟悉,不如就當失憶先跟着他們。”宋歌心底下一陣思量,打定了主意。
“初夏,太宗正在北伐中,史書上說他受了箭傷,怪不得這麽多流民。呵呵,我是流民宋歌。”宋歌在心底下科普太宗的當下,且給自己定了下位。
宋歌沉思的樣子像極了記憶被清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