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消息之後,聞元忠的心情還是非常複雜的。
他雖然知道路旭的新安軍很強,而且很有可能會給他帶來極大的驚喜。但是他也沒有想到路旭給的驚喜居然來得這麽快!
聞元忠本以爲,路旭怎麽說也得先固守一段時間消耗一些北庭人的兵力,然後才能發起反擊。
卻不想,路旭的反擊居然來得這麽快!而且戰果還這麽的豐厚!
從路旭和烏祿王子開戰到他擊敗達奚穆拉,路旭消滅的北庭兵馬早已經超過了一萬人。
這樣的戰果就是聞元忠率領的主力部隊都沒能做到。
如果隻是這樣還好,因爲路旭畢竟是聞元忠的部下。路旭的戰功也有聞元忠的一份兒。甚至,按照大梁的規矩,真要論功行賞的話,聞元忠的功勞比路旭還要大一些。
真正讓聞元忠的心裏五味雜陳的是路旭打了這麽大的勝仗之後,能給現在的戰局帶來的影響。
聞元忠能和右賢王在差不多的時間收到消息的原因,跟聞元忠到現在都沒有取得什麽像樣的戰果的原因是一樣的。
那就是自從聞元忠的主力部隊撤離秦州府之後,他的部隊就一路撤退。而右賢王的兵馬則是在追擊他?又或者是驅趕他?
反正不管怎麽說,效果都是差不多的。
聞元忠是奉了朝廷的命令絕對不和右賢王的秦鳳路正面交鋒。而右賢王則是在盡可能地想辦法全殲這支部隊。
畢竟聞元忠好歹也是手握重兵,如果不把這支部隊消滅,右賢王的後路還哪有安全性可言啊?
所以,聞元忠這段時間過得那是非常的憋屈!
他自認爲自己要是真跟右賢王打一仗也不至于就一定打不過,可朝廷有令他又能如何呢?
然而,當路旭的戰報傳來。聞元忠知道,自己再想在戰場上摸魚是不可能了。
不管朝廷的命令是怎麽樣的?戰争都是一種由雙方來決定的東西,右賢王已經絕不可能容忍聞元忠再遊離在外了。
雖然這也确實是聞元忠的本意,但是實現的方式讓聞元忠有一種一切都已經脫離掌握的感覺。這讓他略微有些不安。
可是!
不管他怎麽想?路旭的請求他還是不能無視的。
好歹路旭也立下了這麽大的功勞,而且路旭确實也極有可能面臨着難民潮,路旭的要求也算是合情合理。
至于說聞元忠給路旭運糧的難度?那肯定是有的,但是現在這個難度已經變得很低了。
畢竟右賢王留在秦鳳路内部的機動兵力已經被路旭本人打得損失慘重,而右賢王的主力又要忙着跟聞元忠決戰。現在還真就是給路旭送補給的好時候。
聞元忠略微思索了一下,路旭現在打得這麽好。若是他的實力進一步增強,那他就極有可能成爲一股可以決定勝負,至少是對勝負有極大影響的勢力。
哪怕路旭以後很有可能會造反,那又如何?以聞元忠對路旭的了解,路旭是不可能平白無故地起兵造反的。他就算是要造反,也得找個合适的理由。
那麽,到時候是誰“逼反”路旭就由誰來承擔責任。甚至,一旦路旭在戰場上取得了優勢,朝廷可能還得指望着聞元忠和路旭的這點交情去招安路旭呢,又怎麽可能把責任甩在聞元忠的頭上?
所以,不管聞元忠怎麽想?現在支援路旭都是一件非常劃算的事情!
于是,他立刻做出了決定撥了大批糧草給路旭!路旭的使者收到聞元忠的答複之後,他一點都沒敢耽擱,他用最快的速度往新安寨趕。
等他趕回新安寨的時候,正好是四月的第一天,按照大梁的律法就是景隆十七年的四月一日。
這一天發生了一件大事兒,一件足以震動整個秦鳳路戰場的大事兒。那就是大梁秦鳳路轉運使丁年——反了!
在使者趕回新安寨的時候,路旭正拿着一份檄文仔細地端詳。
這篇檄文據說是出自丁年親筆,路旭仔細品味了一下,他覺得......不像!
因爲這篇檄文在路旭看來總有一股濃濃的酸味兒,一股子故作高深的味道。從作者的這個寫作習慣來看,這就不像是一個立場不堅定的官員所能寫出來的,反倒是像那些刀筆吏的手筆。
這篇檄文一共有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就是痛斥大梁的腐敗,以及各路學閥壟斷仕途、魚肉百姓,還有各路豪強橫行鄉裏。
這一部分寫得那叫一個入木三分、鞭辟入裏,路旭看得是津津有味兒。而且因爲路旭和前身都算是大梁各種腐敗的受害者,所以他的代入感和共鳴感極強,他都差點忍不住要爲作者喝彩了。
等情緒堆積得差不多了,作者立刻就高舉大旗決心造反!他在文中反複強調自己造反并不是爲了個人的私利,而是爲了解民倒懸,是爲了天下蒼生不得不爲。
當然了,就算作者前面鋪墊得再怎麽好,到了這部分有一個問題還是會一直卡在讀者的心頭,讓他們永遠無法接受作者的觀點。
就是——北庭人!
現在大梁畢竟是在和北庭作戰,丁年在這個時候站出來造反。不僅僅是對大梁的背叛,而且在道德上是立不住腳的。
路旭相信作者應該和他一樣明白,秦鳳路的百姓對于造反這件事兒是不會有什麽意見的。畢竟秦鳳路可算是被朝廷給禍害慘了,他們才不在乎什麽對朝廷的忠誠呢。
但是!
這并不代表随便什麽人造反他們就會支持。
就算他們再怎麽讨厭朝廷,他們也知道造反這是要誅九族的罪名。想讓他們跟着丁年幹,除了本就已經沒有活路的人之外,其他人都需要跟一個看起來靠得住的領袖。
一旦這個領袖私德有虧,那就算他說得再怎麽天花亂墜,大家也都是不敢跟他的。
畢竟現在對秦鳳路的百姓來說,最大的生存危機是北庭人帶來的。丁年要是真想解民倒懸,那應該将刀對準北庭人啊,造大梁的反算是怎麽回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