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握住扶手才穩定住身形,轉頭回來,有點驚訝的問:“什麽七歲?”
淩一川揚起小指,親了親這枚戒指:“就是,送我這枚戒指的小可愛——她隻有七歲。也許六歲,反正,就是六七歲的年紀。”
他在紀流年的震驚之中,還一臉自嘲的笑了笑:“我是一個正常男人。我很喜歡這個六七歲的小妹妹,她确實非常可愛,善良,而且我跟她在一起談過彼此的過去,談過以後的理想——但那時候,她還隻有七歲。”
紀流年緩緩走到他身邊,他還在說:“我帶着這枚戒指,是因爲那是那個小女孩送個我的唯一禮物。過去挺久了,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裏,所以隻能留下這個。我甚至不知道,她現在在哪裏,是不是還活着?”
紀流年有點發窘,她怎麽也沒有想到,淩一川的“那個女人”,是一個七歲大的小孩!
也是,他剛剛自己也說過的,“女孩”,是她自己誤會了。
“你,你怎麽不說!”淩一川沒有戀童癖,對未成年人也沒有意思,他不可能會喜歡一個小姑娘。就算那個小女孩在他的成長之中發揮了重大作用,那她也隻有七歲!
“你也沒問我啊!”淩一川笑嘻嘻的。
“你!——”紀流年被他一句話給堵得半天說不出來。
淩一川剛剛說的那麽暧-昧,任誰也不會知道,他嘴裏的人居然是一個七歲大的小家夥吧?
在他的成長過程中,那個忽然出現又忽然消失的小女孩,對他來說,應該很重要。
可問題是——他明明知道自己誤會了,他還故意裝出一副讨人厭的樣子,故意激怒她!
這比起他真的鍾情于另一個女人,長期不忘,更讓她讨厭!前者不過是他長情而已,後者就是他的蓄意欺騙了!
淩一川還以爲,他說了這句話了以後,紀流年會立即原諒他開的小玩笑。他有想過,找女朋友就得按照那個小女孩的形象。雖然那時候他也隻有十歲,而且看不到那小女孩的模樣,唯一可以感覺到的是,那是一個眼睛很大,天真善良,而且,面對歹徒,再害怕也堅決的握着小拳頭,她甚至還幫他逃跑。
就算紀流年不是那個小姑娘,在他眼裏,她跟那個小女孩也沒有什麽區别。同樣的有着一雙水亮的眼眸,同樣面對綁架的高利貸,她還能冷靜的跟他打電話,還能擋在她爸爸面前,即使她怕成那樣——就像那個小女孩爲了他逃跑而去吸引罪犯的注意力一樣。
如果說,紀流年是因爲這一次他把她從綁架的邊緣救了回來,才會喜歡上他。那麽,淩一川也一樣。
在他十歲大的時候,他和那個小女孩分開逃跑,最後被抓住的是小女孩。他當時太小了,除了看着那個小女孩被抓,自己一點方法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