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炎不解地問道:“師娘?是燕老師的愛人嗎?”
“嗯嗯,對啊,我今天見到燕老師的女朋友啦。”
“你不是說外語系有很多女生喜歡他?”
“喜歡啊,可喜歡了,燕老師既帥且優秀,誰不喜歡啊?
很久以前,還有本系的學姐跟燕老師傳過绯聞呢!那可是我們系曆史上的一個超級大瓜!當時還有人爲這段禁忌的‘師生戀’開了帖子,校園網上大肆讨論,因爲熱度太高,還成爲了轟動全校的大事件!
後來因爲服務器更疊和網站構架改變的關系,以前的老帖子是找不到了,但是當年燕老師一馬當先地站出來,在風口浪尖上維護學姐的事,至今被傳爲佳話,大家都覺得他既Mam且有擔當了,更是愛他到不行!
不過他随即也公開表示了永遠不會喜歡自己的學生,就又讓無數少女心碎成渣。”
“永遠不會喜歡自己的學生”這一句看得裴炎是神清氣爽,相當舒服,請燕老師一定要遵守承諾,不要對學生有奇怪的想法!
葉薰雖然熱衷于搞學習,但是也很熱衷于吃瓜啊!
在跟男朋友八卦的時候,真就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我聽說啊,能跟燕老師傳绯聞的學姐,那也不是普通人!
當年事情發生以後,學姐的高富帥男朋友連夜從英國飛回國,對方有沒有跟燕老師當面‘掰頭’(battle)我是不知道,反正機票錢肯定很貴就對了。”
裴炎看着不斷上升的消息,沉默地乖巧吃瓜,因爲他也确實找不到插話的空隙,更是放棄了打斷女朋友八卦熱情的想法。
正所謂,抽刀斷水水更流,他自認砍不斷葉薰八卦的激情。
此刻他終于抓到一絲縫隙,問道:“機票錢是重點嗎?!”
葉薰激情不減,秒答道:“不是,高富帥才是!”
裴炎:“……”
葉薰繼續八卦:“學姐的事情告一段落之後,就有人見到燕老師和師娘出雙入對了。
不過師娘因爲工作關系經常出國,兩人聚少離多,系裏多少姑娘盼着那兩人某天熬不過時間和空間的雙重磋磨,感情淡了,也就分開了,自己好撿漏啊!
今天我一看吧,沒戲,絕對沒戲!
師娘真的是太美了,八月十五的白月光加秋日裏的金色太陽那麽美!
從燕老師看師娘的眼神我就知道了,他這輩子是不可能再喜歡上别人的。
我在他倆身邊就是吃狗糧啊吃狗糧,我恨!”
裴炎看到此處,心情已經好了3000個百分點,那兩人必須不能分啊!
他說:“那我祝他們幸福。”
葉薰還沉浸在小心靈被“天賦”和“美貌”雙重夾擊的痛苦裏,哀嚎道:“他倆還是大學同學呢,所以燕老師跟我說的都是肺腑之言!果然能做到愛情和學業雙豐收的人,那都不是普通人!
我今天也再次認清了一個事實:果然男神和女神才是一國的。
我就羨慕地看着他倆恩恩愛愛!”
裴炎承認,神仙都是一國的,所以葉薰和燕老師不在一個國家裏可真好啊。
他說:“不用羨慕他們,我們不是英雄和救世主CP嗎?”
“倒也新鮮。”葉薰開心地說:“我倆配得也是剛剛好的,不知道有多少小妖精偷偷地羨慕我呢,想想也是很快意的人生呀!”
對裴炎而言,有學姐的人生就是快意的,回首認識她到現在的日子,别的他不敢說,但是要論到“花式哄他開心”這一點,他真的可以頒一個“最會哄人獎”給她。
這麽久了,哄他的方式都還不帶重樣的!
他真的很好奇,她怎麽會有那麽多逗他開心的辦法?
更重要的是,她怎麽就那麽清楚他的脾氣性格,完全把他吃得死死的。
于是真心地發問道:“這個世界上,有你哄不好的人嗎?”
葉薰不懂裴炎爲什麽這麽問,她說:“比比皆是啊。”
裴炎疑惑地說:“不是吧?你明明那麽會哄……”
“我明明很會哄你,對吧?”葉薰直接搶答道:“那是因爲我希望你開心啊,所以讓你不開心的事情我都不要做了。
再說了,我又不是那種男生看一眼就隻想寵着哄着的女神系,我外表不夠,那就才華來湊嘛。
要麽,我讓你賞心悅目,要麽,我讓你開開心心。對吧,我總得占一樣啊。
我想的是,如果你在我身邊覺得很開心,跟我相處感覺很舒服,那你就會更願意跟我在一起了,這樣我們就可以長長久久啦。
所以你覺得我很會哄你沒有錯,但是你不要覺得我很會哄人,因爲我隻願意哄你一個人,對你以外的人向來都是:冷漠.jpg!”
裴炎有種自己病得不輕的感覺,在他明知道學姐很喜歡他以後,他還是會想要更多。
“被她喜歡”已經不能滿足他了,他還想知道自己是特别的,對她而言是不可替代的唯一。
所以葉薰說不會哄他以外的人,真的讓他感到很開心,他就是會想要這一份獨一無二的對待。
别看葉薰此刻對答如流,她也并不敢說在追裴炎的初期就已經寫好了《追男神十二式》,其中的第三式就是:“逗他開心。如果他在你的身邊一直感到很舒服,爲什麽不跟你在一起呢?”
她可是一個将自己寫的秘籍熟練運用并貫徹始終的女子!
不管是追求裴炎,還是哄男朋友,她可是認真的!
裴炎不愛說話,所以在一起的時候,大部分時間都是葉薰在說,就連在網上溝通,也是她發十句,他可能一句話都沒有發。
他翻着兩人的聊天記錄,覺得比例嚴重失調,有點擔心,自己是不是冷落了女朋友。
他小心地解釋道:“我打字比較慢……”
“哦,沒關系啊,我允許你發語音給我的。你的聲音又好聽,我想聽的時候還可以反複地聽呢。”
一般來說,向不熟的人發語音是非常沒有禮貌的行爲,畢竟眼睛浏覽文字的速度可比聽語音要快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