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帥帥的小男孩,就這麽可愛!”
“要多帥有多帥,小臉白又白。”
“頭發甩一甩,腳步拽一拽。”
“他們說我是靓仔,閃閃惹人愛!”
這一首歌和先前那句謝謝一樣莫名其妙,但這一次又有了些不同的地方。
曲子并不高深,跟着唱和的人自然不會很少。
至少有兩個人。
其中一個是陌春風,另一個則是李若淳。
陌春風在申小甲剛剛開口清唱之後,便輕聲地跟着哼了幾句,而後舉起唢呐,滴滴答答地吹奏起來。
李若淳卻隻是在心中哼唱,雖然在閃閃惹人愛幾個字落下時,也一不小心跟着啦啦啦了兩句,但因爲聲音很微小,并未被其他人聽見。
面色白又白的申小甲沉浸在曲子裏,也不管有沒有人跟着唱和,有沒有人能懂,他隻想唱這首歌。
唱歌可以平和自己的氣息,可以讓平靜自己的情緒。
唱歌還可以緬懷故人。
這十年間,每當日子過得酸苦不易的時候,每當他愁悶地睡不着覺的時候,他都會唱這首歌。
陌春風曾經不止一次嫌棄過他這首曲子,直言不諱地告訴他太粗俗,太難聽。
粗俗是因爲太易懂,難聽則不是曲子本身的緣故,而是申小甲唱得太紮耳朵。
但這一次陌春風還是跟着唱了出來,就像這十年間那許多個月光皎潔的夜晚一樣。
街道上風聲呼嘯,四周的刀槍叮叮輕響,和着唢呐聲形成獨特的伴奏。
讓感到莫名其妙的聞人不語和道癡一時也忘記了當下的處境,認真地品味這首雖然難聽,卻很有意思的兒歌。
當然,他們二人之所以沒有行動,最主要還是因爲四周的士兵也沒有動。
正所謂敵不動,我不動。
而四周這些敵人之所以沒有動,則是因爲李若淳沉浸曲中,使得他們不敢妄動。
見此情景,申小甲卻是更加得意,以爲是自己的歌聲太迷人,于是扯着嗓子更加動情地幹嚎起來。
“帥帥的小男孩,今天你乖不乖。”
“撒個嬌耍個賴,把壞人全打敗!”
“熱情澎湃像砍菜,傻瓜都切開!”
“很好相處很友愛,金銀珠寶都拿來!”
“好帥喲,好帥啊……”
原來的後半截自然不是這樣的,這是被老曲改過的新版本,因爲老曲覺得這樣的歌詞更帥一點。
申小甲其實一開始唱這首兒歌隻是太過無聊而已,加之晚上睡不着,就算數着天上的星星也一樣睡不着,隻能唱歌打發時間。
每個人剛到一個陌生環境都是這樣,需要一點點熟悉的東西來安慰自己。
所以他喜歡在失眠的夜裏唱歌,就好像在自己本來應該所處的那個世界時一樣。
而老曲在申小甲唱過的那些奇怪兒歌裏偏偏隻喜歡這一首,于是後來的情景就颠倒了一下,每當申小甲睡不着的時候,老曲都會拍着申小甲的後背用更加難聽的聲調唱這首兒歌。
這首兒歌,便成了申小甲的安眠曲。
也成了陌春風和晏齊的溫暖噩夢。
任誰聽同一首歌長達十年,都會被逼得想要發瘋,就算冷漠如陌春風,沒心沒肺如晏齊也不例外。
然而,他們卻無可奈何,陌春風打不過老曲,晏齊也揍不赢申小甲,所以他們隻能用手指堵住耳朵,輾轉反側。
漸至後來,陌春風和晏齊也習慣了這首兒歌,甚至于睡不着的時候也需要這首兒歌催眠自己。
所以,習慣是一種很可怕的東西。
李若淳也有這樣的習慣,在申小甲将這首兒歌翻來覆去唱了三遍之後,終于從那種習慣中回過神來,并沒有急于拍出那聲威浩蕩的金龍殘影,而是疑惑地盯着申小甲道,“你這首歌謠有點奇怪。”
申小甲當然樂得再多廢話幾句,這樣他便可以積蓄更多的内力,待會兒拔刀劈殺那條金龍的把握也就更大一些,聞言立馬接話道,“你覺得奇怪很正常,因爲它是在我老家流行的一首兒歌,這世上很多人都沒聽過……”
李若淳搖了搖頭道,“正因爲我聽過,所以才覺得奇怪。首先是調子不對,然後後半截的歌詞也不對,我記得原本應該是……撒個嬌耍個賴,把寂寞全打敗。熱情澎湃像比賽,火力全開開。很好相處很好帶,别把我寵壞……”
爲了糾正申小甲的錯誤,李若淳恢複了女聲,唱出了原來版本的後半截兒歌。
婉轉悅耳的音色,清靈歡快的曲調,讓場中所有人一時都情不自禁地沉湎其中。
除了申小甲。
在聽到李若淳唱出原來版本的第一句時,申小甲臉上的表情就變得誇張起來,兩眼淚汪汪的,激動不已。
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
申小甲非常笃定這個世界的人不會聽過這首兒歌,也非常笃定老曲、陌春風以及晏齊沒有将這首兒歌唱給其他人聽,所以非常震驚。
即便在這個世界生活了十年,但申小甲打心眼裏還是将自己當成了一個外人,時常覺得自己和這個世界格格不入,時常懷念自己那個年代。
因此他才會時常吐出一些驚人的言論,提醒自己不要忘了原本的那個世界,也是在發洩對大慶這個年代的嫌惡。
現在聽到有人居然唱出了屬于自己原本那個時代的兒歌,這種震撼不亞于有一天突然冒出個人告訴申小甲,陪伴他十年的陌春風是個女人。
陌春風當然不是女人,但李若淳是女人,而且還是一個很厲害的女人。
所以申小甲盡管再激動,也沒有直接問出心中最根本的疑惑,隻是眨了眨眼睛,試探了一句,“你居然會唱這首歌……那你會不會唱小星星?”
李若淳微微蹙起眉頭道,“小星星?沒有聽過,也是兒歌?”
“你怎麽會沒聽過呢,你應該也聽過啊,小星星可比帥帥的小男孩還要流行!”申小甲面色焦急道,“我幫你回憶回憶……芭比,你會唱小星星嗎……我的家裏有個人很酷,三頭六臂刀槍不入……”
“誰是芭比?”李若淳眉頭皺得更深了一些,冷冷道,“我的家裏卻是有個人刀槍不入,但她沒有三頭六臂……而且,據我所知,石娘子也不可能是你家的人,你的這個離間計太幼稚了。”
申小甲仍舊不肯放棄,神色激動地接着試探道,“别跟我裝啊,就算你孤陋寡聞,真的沒聽過小星星,那你也該知道芭比是什麽吧……這首歌真正的名字其實就叫爸爸去哪兒。”
“我知道爸爸是什麽意思,《廣雅》中《釋親》篇有雲,爸,父也……所以這個芭比也是和爸爸同一個意思嗎?你老家的這個叫法倒是新奇有趣,回頭我讓人在唐國推廣一下……至于你爹爹去哪了,我想你應該知道,而且你很快就會去見他!”
“那你知道微信嗎?”
“威信我當然知道,我一直都有威信!”
“你有微信?”
“當然!”
“在這裏也管用?”
李若淳揚起下巴,眼睛餘光掃了一下四周自己的親衛死士,傲然道,“不論在哪裏都很管用!”
申小甲眼睛一亮,伸出左手道,“能不能拿出給我用一下,我就用一下就好,太久沒有上網,我都快要無聊死了,我錢包還有好幾千呢,可以給你發個紅包,就算借用你手機的費用……”
李若淳兩彎黃眉擰在一起,打斷申小甲的話,寒聲道,“你在胡言亂語些什麽,何爲手機,你想上什麽網……威信這東西怎能借與他人,這是強者自帶的氣質,你還需要培養很久才能擁有……”
申小甲狐疑地看了李若淳一眼,低笑道,“别逗我……是不是這裏人太多,你不方便拿出來?對對對,一定是這樣,怪我太莽撞了,直接在這裏拿出手機确實太驚世駭俗,待會兒咱們尋個僻靜的地方慢慢交流……對了,你是哪一年從那邊穿越過來的?”
“川月國?那是什麽彈丸小國,我從來都沒有聽過。”
“你看看,還跟我玩起諧音梗來了,以前肯定看過不少脫口秀……”
李若淳滿臉不耐煩道,“什麽亂七八糟的東西……你的内力應該蓄夠了吧,那便别再廢話了!趕緊動手趕緊上路,記得到了下面,幫我替你娘說聲謝謝,每次唱這首小男孩兒歌的時候,我都很快樂……”
申小甲登時一愣,驚呼道,“什麽!你的意思是……這首兒歌是我娘教給你的?”
“你不知道?”李若淳剛欲拍出一掌,又忽地停了下來,反問道,“難道你不是從你娘那兒學會的?”
申小甲抿了抿嘴唇,認真地盯着李若淳道,“我在哪裏學會這首歌不重要……我現在就想知道我娘是從哪兒學會這首歌的,還請冀王殿下不吝相告,這對我很重要!”
李若淳感受到申小甲那熾熱的目光,猶豫了片刻,輕歎一聲,還是開口道,“淑妃是個奇女子,會一些奇怪的歌曲并不奇怪。這首兒歌的起源,我倒是聽她說起過……當時就在這白馬關的城頭上,你娘說是要把這首兒歌唱給青山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