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熱搜的這條微博是很活躍的一個營銷号,放出的瓜真假參半,也倒是正應了它‘歪瓜’的微博名。
和微博一起附帶着的,是九張打了‘歪瓜娛樂’水印的照片。
照片是一貫得充滿了顆粒感,也不知道是用十年前的舊手機拍的,還是把銳化拉到了最大。
但不難看出拍攝地,照片右邊‘XX區派出所’幾個大字在昏黃的路燈下反射着金屬的冷光。
而和這幾個字一樣紮眼的,還有照片中央的一道纖細身影。
之前就說過,盛嬌嬌的辨識度圈内少有,是高糊都會被認出來的程度。
而現在這張戴了口罩,僅露出的一雙大眼睛和玲珑有緻身形的年輕女性,很快被網友們确定——外挂娛樂說的S姓女演員正是盛嬌嬌。
本來網友們因爲今年塌方了的好幾個男藝人而調侃娛樂圈隻有女藝人抗了。
而現在,top級别的頂流女演員盛嬌嬌居然出現在派出所,疑似犯事兒。
這下,算是徹底炸開了鍋。
【不是吧不是吧,女藝人也靠不住了嗎?】
【我就說盛嬌嬌早就要塌的,這不馬上就來了。】
【看照片真是盛嬌嬌,但出現在派出所也不一定是犯事兒
了吧?就憑着這幾張高糊照片,就斷定了?你們是忘了這些營銷号的不要臉程度了嗎?】
【盛嬌嬌本來就是海王,現在塌了也不足爲奇/撇嘴】
【@盛世娛樂,出來回應一下啊,别裝死。】
【回應什麽啊?人家又沒指名道姓,難道要自己對号入座?】
【這麽明顯是盛嬌嬌了,還不回應?】
【大小姐今天和溫律在錄@就在今天戀愛吧的情侶日常直播好吧,能犯什麽事兒?】
【晚上七點多的時候,直播就暫時關了,盛嬌嬌和溫叙言出門了。】
【照片角落的那個男的是不是溫叙言啊?】
【是的是的,我對比了溫律今天直播的衣服,是他。】
【盛嬌嬌就算真進去了,都不用另外找律師了hhhhhh】
【内娛真要完了……】
【我真的會栓Q,我還挺喜歡盛嬌嬌的……顔的。】
【又沒實錘,栓q什麽?】
【你們粉絲别求錘得錘,忘了之前某L姓男藝人的事件了嗎?】
【坐等聲明。】
【永遠相信盛嬌嬌!】
【……】
網上讨論的熱火朝天,徐琳華忙得焦頭爛額。
她本來下午看了會兒直播,覺得評論區挺穩的就關了沒看了。
可是怎麽就一會兒功夫,就給她搞了這麽一出?
她看到熱搜的第一時間就給盛嬌嬌打了過去,‘嘟嘟嘟’響了好幾聲,才終于被接起。
“喂,華姐。”
“你現在在哪呢?”
盛嬌嬌站在出了派出所大堂,站在門口,不明
所以,
“我在xx區派出所,剛剛抓到一個偷拍狂,就被叫來詢問了,現在剛剛結束,怎麽了?”
“你先在派出所裏待着,不要出去。”
徐琳華定了定心,
“現在你進派出所的消息已經滿天飛了,媒體記者應該都在蹲你。”
盛嬌嬌立刻反應過來是怎麽回事了,看來是又被拍了。
“好我知道了,我會自己看着辦的,你别擔心。”
“我不擔心。”
既然是無中生有的事情,她可沒什麽擔心的。
“現在的問題是,要想辦法澄清。光發聲明不夠,要有确鑿的證據。你說你是因爲抓偷拍狂去的,那有什麽視頻或者目擊者嗎?”
盛嬌嬌撓了撓臉,
“視頻我沒有……目擊者的話溫叙言算嗎?”
她轉頭看向旁邊的溫叙言,覺得自己說的是廢話。
溫叙言當然算目擊者,但是他和她的關系衆人皆知,他出來幫她澄清的話,是沒什麽說服力的——即使他是律師。
網友們隻會聽他們想聽的,看他們想看的。
先入爲主是多麽可怕,誰都知道。
“溫律師出面也沒什麽用,”
徐琳華自然也是知道這個道理的,
“你再想想,還有誰。”
“嗯……小藝和孟錦程可以嗎?我和溫叙言合也是在路上逛街碰到他們倆的,那個偷拍狂其實是她一開始抓到的。”
“你和孟錦藝他們的關系倒是知道的人不多,不過依舊沒什麽說服力。
讓警方出面也不太現實……算了,我先
讓公司發聲明,然後再找找證據。”
盛嬌嬌點點頭,“也隻能這樣……哦!”
她突然想到了什麽,
“我想起來了,有很多圍觀群衆的,肯定有人拍了視頻的。”
徐琳華:“能找到他們嗎?如果能拿到視頻就萬無一失了。”
“我可以回現場找一找,也許還有人留在那。”
剛才那麽多人,那邊又是一個廣場,而且她确實隐約看到有人拿着手機在拍,而且對着的還是她的方向。
“你現在也不容易出去……”
“我有辦法,你就别擔心了,網上暫時就交給你了,證據我來想辦法。”
“行,那我等你消息。”
挂掉電話,盛嬌嬌對上溫叙言的目光,無奈地聳了聳肩,“沒辦法,人太紅也是一種劫難啊……”
他們倆結束的比孟錦藝和孟錦程早,所以先出來了,等她打完電話才看到兩人和警察叔叔告别然後走出來。
“走吧,結束啦。”
孟錦藝神清氣爽,挽上盛嬌嬌的胳膊就往往外走。
“诶等等,”
盛嬌嬌拉住她,
“我現在出不去,外面都是記者。”
“啊?什麽情況?你被拍了?”
“……嗯。”
不愧是她閨蜜,對這種事情已經習以爲常了。
“還說我是犯事兒了進來的,現在網上應該挺熱鬧的。”
“這也行?我們明明是見義勇爲進來的!”
孟錦藝義憤填膺地道,
“那你現在怎麽辦?總不能一直躲在派出所吧?要不讓警察叔叔出去把記者趕走,
他們不能一直聚在派出所門口吧?”
“不用麻煩警察叔叔,”
盛嬌嬌搖搖頭,對着孟錦藝露出一個笑容,
“我有辦法。”